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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关于文化旅游节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12 生效日期: 2002-04-12
发布部门: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
发布文号: 聊费办发[2002]50号
二00二年四月十二日
  聊城文化旅游节筹备委员会:
  你委《关于文化旅游节门票定价问题的报告》收悉。根据旅游景点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情况,为减轻政府财政压力、确保节庆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同意4月30日晚开幕式甲种门票300元,乙种门票200元;5月1日晚至5月8日晚每场甲种门票200元,乙种门票100元;5月1日至5月9日湖滨公园入园票10元,入园加观看节目票20元;水上体育项目观看票20元。
  湖滨公园内乘座电瓶游览车每人次2元。
  湖滨公园内游客取景照相不得收费;园内厕所不收费。
  以上收费只限于4月30日至5月9日旅游节期间使用,门票价格必须在公园售票处明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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