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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机局(办),机关直属有关单位:
为提高农机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最近农业部专门下发文件,对“农机质量安全年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现将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机质量安全年”活动的通知》(农机发[2002]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这次开展的“农机质量安全年活动”,是以提高农机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充分履行政府行政监督管理职责为前提。因此,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和省办有关单位要提高执法意识,强化行政管理,把提高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服务质量、安全生产水平作为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农机工作的重点来抓。要结合“农机质量安全年活动”的总体安排,认真组织好农机打假维权保春耕服务月、夏秋季打假护机统一行动、农机推广许可证检查、农机化学校规范化建设考评、农用拖拉机和运输车集中治理及等活动,切实维护农机市场和农机安全生产正常秩序,进一步提高农机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
二、开展“农机质量安全年”活动,各市及省直有关单位要明确活动内容和工作分工。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查处假冒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的行为及安全性能差的劣质产品、整治农机维修市场和农机集散地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活动,由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和省办科技质量处负责,省农机鉴定站、省农机修配管理站具体承办。推进农机产品质量认证、调查植保机械质量工作由省农机鉴定站负责,有关市局(办)配合。创建“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清理整治“黑车非驾”、组织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由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和省办监督管理处负责,省农机监理站具体承办。省、市农机主管部门及内部有关单位既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切实把“农机质量安全年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和省办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机质量安全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落实,抓出成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实行目标责任制。要把开展“农机质量安全年活动”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实施工作提速结合起来,既要使活动搞的有声有色,又要重实效、办实事。要加强协调,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及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及省办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尽快制定开展质量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的实施方案请于4月20日前报省办。省办拟于年底对开展质量安全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二○○二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