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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接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活动日安排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09 生效日期: 2003-05-09
发布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郑政办文[2003]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政府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密切联系,提供代表、委员了解政府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沟通渠道,充分发挥代表、委员的监督职能,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各级代表、委员的建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就市长、副市长接待代表和委员活动日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1.接待时间和地点。每月下旬第一个星期二上午9:00-12:00,在市政府办公大楼第一会议室挂牌接待。今年的市长、副市长接待代表、委员活动日从5月份开始安排。
  2.接待方式、方法和人数。接待代表、委员采取预约方式。可以由接待人和陪同接待人选题预约,也可以由代表、委员主动预约来访。代表、委员预约来访时间,应在接待日7天前与市政府督查室联系,说明来访内容和要求,以便预约市政府有关部门参加;接待人和陪同接待人选题预约时,应有周密的计划。接待代表、委员一般不超过3-5人。
  3.选好议题、按时接待。市长、副市长接待代表和委员活动,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系,督促解决重要建议、提案的有效途径。代表、委员要通过视察、调查、广泛接触人民群众,了解和发现需要解决的问题,积极主动预约接待,使所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早日解决。陪同接待部门要主动协助接待人选准接待题目,可从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中选择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提前预约代表、委员,做到早准备、早调查、早安排。陪同接待部门与代表、委员预约后,应及时向接待人汇报,认真调查研究,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制定切实有效的接待方案,力争每个接待日都能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必要时亦可以组织代表、委员进行专题视察。接待后,陪同接待工作部门要认真写出接待代表、委员日纪要,并按纪要做好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工作,同时,要跟踪了解办理情况,直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4.设立市长、副市长接待代表、委员活动日,是“两会”闭会期间市政府联系代表、委员和代表、委员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也是市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因此,市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参加接待活动,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接待代表、委员活动日纪要,及时向代表、委员本人反馈办理情况;反馈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两个月。办理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市政府督查室报告,不得随意变更纪要内容,确需更改时,应由原接待单位向有关代表、委员通报情况。
  二○○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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