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湘卫函[2006]70号
湖南恺德微创医院:
你院提交的《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收悉。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有关文件,组织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评审组对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编制的《湖南恺德微创医院CT机房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表》(FYPB-2006-002)进行了审核。我厅原则同意该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你院按设计方案施工。你院要进一步健全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将放射防护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此复。
二00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