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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崂山风景区游览票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12 生效日期: 2001-04-15
发布部门: 青岛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青价费[2001]62号
崂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你委提出的崂山风景区游览票价调整方案,在广泛听取了听证会各方面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崂山风景区游览票价进行调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流清、太清、仰口游览区旺季门票价格由现行40元/人调整为50元/人,淡季价格不变。旅游高峰期景区景点是否实行分流票价由你委根据实际客流情况,在上述票价内具体确定,并报我局备案。
  二、北九水游览区和华楼游览区实行淡旺季价格,通票价由现行20元/人调整为旺季30元/人,淡季价格不变。
  三、崂山索道票价实行淡旺季价格,旺季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人分别提高10元,淡季维持现行价格不变,即:太清索道旺季上下行50元/人,淡季上下行40元/人;仰口索道旺季上下行40元/人,淡季上下行30元/人;华楼索道上下行10元/人。
  四、淡旺季时间调整为:旺季由原“五·一”、“十·一”前后各半个月及7、8两个月(全年3个月),统一调整为每年的4月15日--10月15日(全年6个月)。
  五、旅游车辆在景区的停车费,仍执行现行价格。
  六、上述游览票价调整后,对接待境外团队的旅行社推后六个月执行,对旅行社接待的国内团体游客的缓调期限及优惠办法,由你委与各旅行社协商确定。
  本通知自2001年4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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