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公布《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17 生效日期: 2007-04-17
发布部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9号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以来,在保证消费者健康安全、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认证产品范围已由最初的19大类132种扩展为22大类159种。为进一步明确强制性认证产品适用范围,国家认监委编制了《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随着技术的更新和产品的变化,国家认监委将适时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进行必要的更新、并逐步进行完善。
  国家认监委负责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进行解释。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9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