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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2001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周”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26 生效日期: 2001-04-26
发布部门: 河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豫建建[2001]44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2001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周”活动的通知》(建办建函[2001]82号)要求,定于2001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开展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知识竞赛)和5月13日至19日在全国建设系统开展主题为“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的“安全生产周”活动。为认真落实这项工作,结合我省建设系统实际,进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2001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周”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有机构、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好企业参加(具体活动安排见附件)。通过活动开展,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全员安全意识及自我防护能力,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省社会稳定。
  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在施工现场针对“五大伤害”开展群防群治,专项治理活动,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今年的全省建筑安全检查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安全检查定于5月份,既是检查今年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也是为迎接建设部6月份全国安全检查做准备(省安全检查通知安排另下)。
  三、各市、各单位要把知识竞赛和安全生产周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及全国建筑管工作会议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要积极主动地采取不同形式和多种方式的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大力营造“从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要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先经过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培训工作按照建设部统一要求,以《建筑施工人员安全常识读本》为教材。考试合格后,由省厅颁发统一印制的“河南省建筑工人安全培训上岗证”,取得该证人员,可持证在全省施工现场流动。凡无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下半年将开展专项检查。
  五、做好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年检工作,8月份以前为市年检时间,省年检视各市年检进行情况安排,10月份结束。同时,要积极配合施工企业资质就位工作,把安全培训教育纳入安全资格和企业资质管理中,全员持证上岗率将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达不到建设部规定标准的,将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河南省建筑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安全生产周”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建设部关于开展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2001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周”活动的通知
    3、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征订《建筑施工人员安全常识读本》的通知
   二OO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河南省建筑安全生产知竞赛和“安全生产周”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于法典 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肖宗林 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成 员: 张 达 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处长
   杨汉君  省建设厅人事劳动教育处处长
   任国良  省建设工会主席
   刘福明  省建设厅科学技术与外事工作处处长
   张申省  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处长
   魏 琳   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张建英  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
   王均歧  省建设厅机关党委书记
   赵培彬  省建设厅监察室主任
   黄国建  中州建设杂志社社长
   办公室设在厅建筑管理处。
   办公室主任:张 达
   副 主 任:任国良
   成 员:牛福增 范 涛 刘志宏 吉晓楠 温进普 李和平 郭明军 严玉萍
   联 系 人: 李和平
   联 系 电话: 0371一620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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