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请示》(通特钢2007年第14号)收悉。鉴于你公司仅是企业名称变更,公司的组织机构、质保体系、企业地址、厂区所属范围、房屋、生产、检验设备等均没有变化。经研究,我局同意将原南通特钢有限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06)14号)的持证单位名称变更为中兴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