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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在维护产业安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产业联系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7-12 生效日期: 2007-07-12
发布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商调查字[2007]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商务部关于印发〈关于做好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商调查发〔2004〕17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产业联系,做好新形势下的维护产业安全工作,促进贸易和产业的协调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业联系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紧密围绕商务工作大局,立足维护产业安全事业,进一步开拓工作空间,充实联系内容,形成多层次、多角度产业联系工作格局。通过有效运用贸易救济措施,建立和完善与各重点产业间的日常工作联系机制、产业信息共享机制、重大问题协调机制、培训交流合作机制,及时发现维护产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并研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二)工作原则:立足商务,服务产业;关注热点,务求实效;形成机制,强化责任;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二、产业联系工作内容
  (三)进一步提高运用贸易救济措施服务产业的能力
  1.扩大贸易救济范围,探索新的救济手段。加大对各类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的探索力度,不断拓宽贸易救济措施适用的产业范围。增强运用国际通行规则保护国内产业的有效性和灵活性,研究利用反补贴、低税原则、反规避、反吸收等新的救济手段和方式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研究推动贸易救济措施和国家产业政策、贸易政策、环保政策、节能政策的统筹协调。完善“产业专家数据库”,为进一步提高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有效性做好知识和人才储备。
  2.结合产业损害调查,深入了解产业情况。拓宽产业损害调查范围,做到“办理一个案件,了解一个产业”。在全面调查产业损害各项指标基础上,认真了解和掌握产业整体发展情况、上下游产业情况,促进关联产业和谐发展。案件裁决后,做好贸易救济措施效果跟踪工作,加强对贸易救济措施实施情况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跟踪机制和统计制度,及时发现并总结措施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更加灵活有效地运用复审措施。指导产业充分利用贸易救济措施实施期,加快结构调整,提升产业竞争力。
  3.普及贸易救济知识,提高企业运用国际规则的能力。加强产业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制定规划,采取措施,加大普及力度。重点向机械、电子、高新技术、农产品等产业普及贸易救济措施知识,提高重点产业、骨干企业运用贸易救济措施和国际规则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中西部地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宣传,引导企业充分利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推进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与评价体系的建设
  1.扩容产业安全数据库,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按照《商务工作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2007年完成1万家国内重点企业的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工作,同时,将关注点从单个产业的发展变化,扩大到整个产业链及产业布局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认真做好产业安全数据的采集和使用工作,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发挥数据的应用效果。继续开发数据分析挖掘软件、搭建通畅高效工作平台和及时便捷的信息服务体系,提高预警监测分析服务水平。
  在进一步总结“石油和化学工业产业损害预警信息通气会”模式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已建设的钢铁、汽车、化肥、机床、电子信息、纺织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新建机械、轻工、农产品、物流行业产业损害预警信息定期通气制度。根据各产业特点,探索多种形式服务产业的机制,为大企业创造良好的产业安全外部环境,实现企业为主体、中介组织为代表、政府积极推动的维护产业安全工作模式。
  2.及时通报产业安全信息,强化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中国产业安全指南”网站和《产业安全信息参考》的作用,实施“产业安全信息服务一把手”工程,面向直报企业领导,提供特色信息服务;及时将产业安全数据库扩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产业分析研究报告、产业损害预警报告等产业安全信息,送有关部门、地方、行业组织和相关企业领导决策参考。同时,推动各地方、行业组织建立产业安全信息服务站,多层次多角度为产业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3.摸清重点产业状况,推进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与评价工程。联合有关部门和中介组织,深入开展产业状况调查,从宏观上分析我国产业安全和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研究整体应对措施和应对工作思路。尽快完善产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和调查评价方法,建立专家队伍和专家评价系统。开展重点产业竞争力调查和评价工作,发布产业竞争力动态和竞争力报告。引导各产业加快结构调整,提高产业抗拒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努力将“中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研讨会”办成精品,为重点行业和各地发布竞争力报告、展示竞争力研究成果提供平台。
  (五)完善产业情况交流通报制度
  1.继续坚持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充实会议内容。继续办好重点行业维护产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扩大会议影响,充实会议内容。深入研究入世过渡期结束后产业应对工作,把多哈回合谈判、自贸区谈判、“走出去”、“减顺差、促消费”等议题对产业安全的影响纳入联席会议的研究范围。把联席会议办成一个指导国内产业,向产业宣传商务部各项政策的窗口。
  2.完善信息体系建设,强化信息服务。选定重点行业,以“行业信息简报”形式定期将各行业经济运行情况、进出口情况、产业安全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应建议等及时报送部领导并抄送相关司局和单位。不断完善与重点行业建立的“行业信息报送制度”和“预警信息通气会”制度。加强“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建设,扩大商务部网站和行业组织网站链接面,充分利用这一信息平台,加强部内司局、驻外经商机构与国内产业间的信息沟通,实现信息共享,更好的为商务工作的科学决策服务,为产业发展和维护产业安全工作服务。
  (六)建立重大问题共同研究制度
  1.针对重点问题开展定期对话。结合商务部重点工作,组织相关产业与部内相关司局进行对话和交流。使商务部工作的各个领域都能听到产业的声音,产业能够及时了解商务工作的重点。涉及产业特别关心、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安全,且我部能够协助解决的重大问题,可酌情邀请部领导直接和重点产业进行对话。
  2.针对产业热点问题深入调研。针对重点行业、敏感产业存在的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如减少顺差、自主创新、产能过剩、外资并购等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深入地方、企业进行专题调研,认真研究具体有效、操作性强的应对措施,解决产业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七)加强产业知识培训宣传。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各种形式,加强对维护产业安全法律与实务知识及其他国际规则的宣传,有计划地组织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办案人员对各重点产业开展多层次、各具特色的培训服务。通过经常性的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密切商务部与产业的联系,增强调查机关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把维护产业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产业安全联系工作机制
  (八)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负责维护产业安全工作中的产业联系工作。产业损害调查局要紧密围绕商务部工作重点,依托各重点行业组织、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发挥“一体两翼”工作体制的作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创新产业联系机制和方法。
  (九)产业损害调查局通过召开全国产业损害调查和维护产业安全工作会议、重点行业维护产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编发工作简报和预警报告等形式,定期进行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工作研讨和工作总结,及时通报国家有关产业安全的政策和信息,反馈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结果。
  (十)各有关单位要指定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负责产业安全联系工作,并报产业损害调查局备案。各单位开展维护产业安全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产业损害调查局反映。产业损害调查局对各单位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沟通和协调,积极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00七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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