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保监产险[2007]1389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东武等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永保字〔2007〕99号)、《关于张东武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永保字〔2007〕100号)、《关于倪正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永保字〔2007〕101号)收悉。经审核,张东武、倪正、刘勇力等三人均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张东武担任你公司董事、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倪正担任你公司董事、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刘勇力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