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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关于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08 生效日期: 2005-06-08
发布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苏教职[2005]18号

各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林局、扶贫办,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江苏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意识
  职业教育是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的产物,也是现代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职业教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推进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提高社会就业率、提高群众致富本领的必由之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基本形成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高、中等职业教育相衔接,与普通教育相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
  我省已进入向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的新的发展阶段。江苏要实现“两个率先”,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江苏要打造现代制造业高地,必须以一大批技能型人才作支撑。与此同时,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转岗人员再就业、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技术转移,都需要职业教育有较大的发展。“两个率先”,教育强省是保证。实现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的转变,既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超前发展,又要坚持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没有职业教育的做强,就没有教育强省目标的实现,这既是当前职业教育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也是职业教育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新形势下,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各级党委、政府逐步形成了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共识,各部门、行业企业和人民群众对发展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职业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和致富群众的意识、能力明显增强。但从总体上看,一些地方和部门仍未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应有的位置,现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与培养技能型人才的要求仍有差距。各地各部门要全面领会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及《意见》的精神,把发展职业教育的认识提到新的高度,把职业教育工作提到新的水平。今后一段时期,江苏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要围绕“教育富民”,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能力为本位,加快结构调整,做强职业教育,创新成人教育,努力培养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应用人才、创业人才。

 

  二、以就业创业为导向,增强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需求和富民要求的有效对接
  努力扩大职业教育的事业规模。全省以县(市)为单位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重点把苏北和苏中农村作为中等职业教育增量发展、存量提升的重点区域,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每个市重点办好2—3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3—5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每个县(市)重点办好1—2所规模大、功能全、建设好、服务优、辐射强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到2010年全省建成100所左右国内一流水平的职业院校。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促进职业教育集成化、集群化、集团化发展,鼓励学校实行多功能、多层次、多形式办学;鼓励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发挥集聚效应;鼓励以专业或地区为纽带,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成教中心和企业组成多种形式的职教集团,实行规模化、连锁式发展;鼓励各地吸纳社会资金与外资兴办民办职业教育和培训。
  全面启动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围绕“教育富民”,继续实施500万农民大转移工程,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全省所有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要积极面向农村扩大招生,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加强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建设,使其成为农村社区教育的重要载体,逐步形成以县(市)优质的职业技术学校或职教中心为龙头,乡镇成教中心、职业培训机构为主体的农村职成教培训网络。积极推进“两后双百”工程,对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100%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适龄人员100%推荐就业。努力做好农村贫困户大龄劳动力的技术培训和转移就业。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地方政府要加强统筹,促进农业、科技和教育部门发挥各自优势,把农业技术推广、科技开发和教育培训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充分利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职业技术院校、农业推广培训机构资源,大力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继续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造就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的新型农民和技术骨干,加快农业科技的进村入户。重视农村基层干部及技术推广人员的培养培训工程,依托高等院校特别是高等职业院校、农业干部学校等形式,努力实现村村都有一个大学生的目标。积极推进城市对农村、苏南对苏北的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和合作。
  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认真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劳动保障部等部门推进的“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优先在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电子应用技术、化工、建筑、护理、现代农业、纺织服装、商贸服务等10个专业领域,遴选200所左右职业院校,联合800个企业单位参与,共同培养技能型紧缺人才。加强实训基地建设,选择中心城市和职业院校比较集中的地区,重点建设一批规模较大、水平较高、资源共享、起示范作用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全省重点建设一批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鼓励学校与企业合作,按照现代企业生产现场的要求,建设实景生产教育工场,创造条件建设技术中心,实现部分课堂转移;要以实训基地为载体,参与企业的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和技术推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等,实现校企双赢。
  制定并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业行动计划。在继续做好学生就业工作,提高就业质量的基础上,深化、推进创业教育,重点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本领,努力让一批学生边学边干。各职业院校要制定在校学生创业扶持计划,对专业进行梳理,明晰创业性强的专业。围绕创业要求,整体构建学习课程,增加有关创业的上下游延伸性课程和教学内容。注重职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队伍建设。开展创业生涯设计竞赛。对有创业条件和创业潜能的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创业辅导,组织学生创业实践,并在提供创业基地、风险资金、实践岗位等方面提供现实和跟踪性服务。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学生校内外创业实践基地。职业院校学生创业参照大学生创业政策予以支持。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开设创业课程考试课目。积极开展以转岗和创业培训为重点的社区教育,大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创业精神、创业素质和创业能力的新型创业人才。
  制定并实施学习型江苏社区教育行动计划。创新工作目标,促进学习型江苏的建设,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创新工作载体,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社区教育格局。遵循积极扩大城市社区教育,稳步推进农村社区教育的原则,以提高职业能力为重点,深入开展社区教育实验,进一步整合社区教育资源,实现教育资源的有序开放和共享,面向社区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各类成员,提供多样化的教育培训服务,满足其各种教育培训要求,不断丰富社区成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创新工作抓手,广泛开展以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为重点的学习型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社区教育面,逐步形成横向联合、纵向沟通、覆盖全省的社区教育网络。创新工作机制,以创建省级、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城市为契机,构建实验区、示范区、学习型社区梯级目标任务和动力机制。到2010年,全省建设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10个、实验区20个,省级示范区20个、实验区60个,初步构建起学习型江苏的基本框架。

  三、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随着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各地各校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出发,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特点,根据中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的要求,着力于学生行为养成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加强职业院校的德育工作,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重视职业学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加强专业建设。积极适应我省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新型工业化发展需要,加强专业建设规划,不断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加大职业院校示范专业、品牌专业建设的力度,建设300个中职示范专业、30个五年制高职示范专业和400个高职教育品牌特色专业,形成一批国家级高职教育品牌特色专业。突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实行“访问工程师”进修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派专业教师到企业锻炼,并将这一要求作为教师考核和职务晋升的重要指标,对专业技术骨干教师可采取导师制办法,与企业技术名师结对学习;学校要为敬业精神高、技术创新能力强的教师建立名师工作室,形成名师引领、优秀师生参加的技术团队,围绕教学、生产开展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学校可按项目成果给予经济资助或分成。倡导专业教师竞争省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和技术能手。
  努力提高产学研结合的层次和水平。促进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实现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和运行机制的提升。鼓励高、中等职业院校与企业以专业为纽带组建职教集团,共同提高专业建设水平,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以行业、企业专家骨干为主体的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评议、论证、审核专业的设置与调整,构建校企合作、互动互利的基本机制,积极探索校企全程合作进行人才培养的途径和模式。大力开展“订单式”、“菜单式”培养和培训,推进学习者就业与生产用工的一体化。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以共同建立实训基地、研究中心和经济实体为纽带,跟踪产业升级、产业集群和生产技术发展态势,承接企业产品加工,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开展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认定;孵化学习者创业本领。要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与地方产业发展密切相关,产教结合、产学研结合特色明显的职业院校。
  深化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制定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行动计划,启动新一轮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综合职业能力为本位,构建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个性发展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根据学生的实际文化程度和劳动就业的需要,按照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原则,调整文化基础课程的教学目标,开展分层教学和考核,积极推进学分制。根据职业类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探索和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联合行业、企业,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积极开发与劳动就业市场要求结合紧密、与职业资格证书相衔接、对学习者就业和创业有实际帮助的专业课程,切实加强实践教学,鼓励校本课程开发。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学校教学内容、教学安排应充分体现相关职业资格要求,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力争使有职业资格证书领域的职校毕业生“双证书”获得率达到100%,逐步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的衔接和互通。增强职业教育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开放性。实施三年一轮次的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将毕业生的就业率、职业能力、“双证书”获得率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以及产学研合作成效等方面的内容,作为评价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形成学校自我发展、自我评价、自我约束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要把职业教育作为中外合作办学的优先领域,举办多种形式的学历和培训教育。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和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引进先进的课程、教材、教学方法、教学平台和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体系,有计划地聘请外聘教师,提高江苏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主动参与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竞争,大力拓展毕业生海外就业市场和留学深造渠道。

  四、狠抓政策落实,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再上新台阶
  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意见》精神,关键在狠抓落实,各地要像抓经济那样抓职业教育。积极出台有效的政策措施,保障职业教育新一轮的改革发展。各地要抢抓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大好时机,围绕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各地要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省建立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县政府均应建立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工作,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已明确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政策,不断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省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用于师资培训、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示范院校和示范专业建设以及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省设立职业教育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各市、县(市、区)政府也要积极安排职业教育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2.5%提取并列入成本开支的教育培训经费,由市、县级政府统筹其中的0.5%重点用于技能人才培养。农村成人教育经费定额从年人均0.25元提高到0.5元以上,由县(市、区)政府筹措安排使用。市、县(市、区)政府和省计划、科技、农业、扶贫等部门在安排使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科技开发和技术推广经费以及扶贫资金时,要安排一部分用于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的技术培训与推广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职业学校学费收入,要全额用于学校发展,不得抵顶正常的经费拨款,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和挪用。
  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加强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衔接与沟通,各职业学校要调整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少数教学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省级重点中职学校的主体专业的毕业生、高职院校主体专业的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参加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可分别视同相关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直接申请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各地劳动保障、人事或相关部门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优势的原则,在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或职业资格考试机构。继续加大就业准入制度的执行力度,凡技术要求高、操作规程严格、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以及生产安全的行业和工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凡属于国家和省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培养培训的方法,建立开放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技能型紧缺专业教师的培养,通过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等方式,提升学历学位层次。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全员聘用制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教师队伍。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为职业院校招聘人才提供服务。努力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由学校按编制聘用教职工。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评聘办法,在省学科评议组实行分类单独评审。职业院校中专业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在已评聘教师职务的基础上,可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规定,再评审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也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技术创新和发明、专利在职称评聘中与学术论文同等对待。深化职业院校教职工分配制度改革,将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挂钩,岗位津贴与工作绩效挂钩,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加强督导检查。重视和加强对地方相关部门及领导发展职教工作的督查。各地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地方对职业教育作用地位的认识,省已出台的发展职业教育经费政策落实情况等。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就业市场的监管,积极开展劳动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处罚,并予以曝光。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控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加强对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的视导评估,督促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依法办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00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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