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对天文科普宣传车收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2-06 生效日期: 2000-12-06
发布部门: 吉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吉省价经字[2000]21号
中科院长春人造卫星观测站:
  你站《关于天文科普宣传车合理收费的申请》((2000)长人卫站字34号)已收悉。为支持你站开展天文科普工作,让更多的青少年接受科普教育,经研究决定,同意你站天文科普基地按照以活动养活动的原则拓展科普领域,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对流动天文馆科普宣传车合理收取活动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天象仪四季星座表演  30分钟/次  1.00元/人
  2.天文和航天知识讲座  1课时  1.00元/人
  3.天文图片展览  次  1.00元/人
  4.望远镜天体观测  次  1.00元/人
  5.天文科普录像  1小时  1.00元/人
  以上有关收费标准应实行明码标价,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并到省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