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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复方连蒲颗粒临时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02 生效日期: 2003-05-02
发布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冀价工字[2003]47号
  邢台市物价局: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医疗机构自制药物制剂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在非典型性肺炎流行期内,河北省邢台市中医院自制和委托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连蒲颗粒制剂临时零售价格为每盒(8克×15袋)35元,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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