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价行费字[2003]25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卫生局:
最近,各地在防治“非典”期间对有关人员进行强制体检,这对控制疫情是十分必要的。据群众反映,一些地方在对有关人员进行强制体检时收取体检费。这种做法,不利于疫情的控制。为进一步做好防治“非典”工作,制止乱收费行为,经省政府批准,现就防治“非典”期间有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防止“非典”蔓延,对从疫区返乡的民工、学生及有关人员进行强制体检,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已开始收费的,必须立即停止。
二、在防治“非典”期间,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出现疫情的地方进行强制普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收取体检费及类似费用的,应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