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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区市容市貌进行综合整治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8-31 生效日期: 1999-08-31
发布部门: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把我市建设成洁净、优美、文明的现代城市,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01号令)、《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省政府第85号令)等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市区市容市貌进行综合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市区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已搭建的必须按要求拆除。

  二、严禁在市区内进行流动经营活动;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到指定市场或指定地点。

  三、严禁在城市建筑物、卫生设施上刻划、涂写或未经批准张贴悬挂宣传品,严禁在人行道上摆放广告牌。

  四、严禁擅自在市区内设置影响市容的商幌牌匾。

  五、严禁不具备场地条件的修车厂、洗车厂、汽车配件与安装、牌匾装潢等行业占道经营。

  六、严禁机动车占人行道和人力车乱停乱放。

  七、严禁整治区域内从事饮食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燃煤灶;对现使用的,必须限期改用燃气灶。

  八、取缔探头市场,严禁场外交易,禁止店外店经营。

  九、各沿街单位和经营业户要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综合整治市区市容市貌的实施方案
  为迎接国庆五十周年,弘扬长白山精神,树立白山形象,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创造洁净、优美的城市环境,决定对市区市容市貌进行综合整治。
一、整治的目的和意义
  整治市区市容市貌是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的必要措施,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组成部分,是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提高市民素质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的具体步骤。通过综合整治,集中解决多年来城市管理中的遗留问题,全面提高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功能,增强城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吸引力。通过综合整治,力求在短期内,改变城市面貌,塑造城市形象,净化城市环境,规范城市秩序,尽快实现“畅、绿、净、亮、美”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目标。通过综合整治,培养市民的城市意识,树立“白山是我家,市容靠大家”的主人翁责任感,共同建设洁净、亮丽、优美的文明城市。
二、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市容市貌。按着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的原则,整治问题明显、群众反映强烈、有碍城市功能和有损城市形象的重点部位和方面。通过整治,使中心区面貌焕然一新。
  1、整治范围。东起电厂铁路专用线,西至西江桥,南起天成集团公司,通煤总医院,北至北线公路北侧。
  2、整治重点。四个出口一条线和两个点。即:东出口(从山货庄市场门前到电厂专运线)、南出口(从东风桥交通岗到天成集团门前)、西出口(从西站到西江桥、零号桥),北出口(从板石沟口的鲜明村到金英村),北线公路两侧(从西立交桥到市委党校),红旗电影院四周和通江市场。
  3、整治内容。一是拆除违法建筑和影响市容面貌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临街的板杖子,拆除后一律按设计要求建设,设计要达到绿化、美化、多样化标准。二是取缔流动商贩,归场经营。三是彻底取缔主次干路两侧店外店。四是规范主要街路商幌牌匾716块。五是清除各类经营业户的门、墙、窗广告。六是清洗粉刷主要街路两侧影响市容的69栋楼体墙面。七是彻底根除户外广告。
  4、整治标准。一是主干道两侧无三小五堆,无板杖子,无影响市容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围墙达到标准化、花样化;二是沿街不再允许有流动商贩,流动商贩必须到指定地点经营(在新华路南段和团结路南段等地段设立下岗职工临时市场);三是牌匾颜色协调,规格统一,文字规范,不允许在人行道上摆放广告牌;四是楼房墙体清洗要恢复原色,粉刷以白色和乳白色为宜;五是由城建监察支队在指定地点设立户外广告栏,统一管理。
  5、整治办法。被确定为拆除对象的违法建筑、临时建筑和影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板杖子,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超过规定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拆除。各包保单位工作要细,要做到每一户,拆除后需要建设围墙的一律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标准样式自己负责,确实有困难的,由各包保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给予适当支持。对户外广告由喷写人员自己清洗,凡经一次通知未清洗的,由市城建监察支队依法进行处罚。
  6、实行整治包保责任制。按照小城镇整治和建设的办法,实行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包保责任制。市直机关各委、办、局和省、市直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都要包保一段街路和区域的综合整治任务,达到“三保、两包”,即:保拆除、保建设、保整改,包思想工作、包达到标准。
  (二)提高市中心区硬覆盖率。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和“谁受益谁建设”的城市建设方针,用举市大筑路的“八三线”精神和办法,发动市区社会各界力量,参加中心区域硬覆盖建设。
  1、铺装范围。东起电厂专用线,西至浑江西站;北起浑江江堤,南至鸭大线铁路整个区域内的主次干道的人行道、巷道和居民住宅区基本实现硬覆盖。初步调查统计市中心区街路、巷道、住宅小区需要硬覆盖的总面积26.21万平方米,需要总投资1145万元。
  其中:街路人行道需硬覆盖的面积94207平方米,需要投资380万元。涉及责任人134户,其中:有铺装能力的责任人80户,面积61317平方米,投资246万元;无铺装能力的责任人49户,21426平方米,投资86万元;公共路段11464平方米,投资48万元。无能力铺装的责任人路段和公共路段的134万元,由建设局、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共同负责。
  巷道需硬覆盖的64条,46112平方米,需投资277万元,涉及负责人71户,其中有铺装能力的42户,面积31121平方米,投资187万元,无铺装能力的29户,面积14991平方米,投资90万元。无铺装能力的部分由建设局和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共同负责。
  需硬覆盖的住宅小区14个,12.2万平方米,需投资488万元,涉及产权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56户,铺装能力较弱,需要多渠道、多办法筹集资金解决,同时需要房改售房款予以适当补贴。
  2、铺装责任。谁的门前谁负责,谁的周围谁负责。临街门市房前的人行道由产权人负责铺装;临街住宅由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铺装;企事业单位四周由该单位负责;所有住宅的周围和巷道由产权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属城市公共道路和公共设施部分由市建设局和没有铺装任务的国、省、市营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共建。
  3、铺装方法。人行道硬覆盖铺装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原则上由专业队伍统一施工。街路人行道用水泥方砖硬覆盖,巷道用水泥砼路面覆盖,住宅小区可多种形式硬覆盖。
  4、采取部门包单位、街道包居民、工商包个体户、建设局和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包公共部位的包保责任制。被包保人完不成任务的由包保责任人负责完成。由市政府与各铺装责任人和包保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5、铺装时间。考虑到今年时间短、任务重、企事业单位困难多,硬覆盖任务分两期完成。第一期是今年9月至10月15日主要完成通江路南段(7100平方米)、建设街中段(28800平方米)、卫国路北段(20800平方米)、河口大街西段(8300平方米)等4条街路共63200平方米人行道的硬覆盖任务,投资260万元;完成已开工的物业管理试点小区和拆仓房小区的硬覆盖任务。第二期是明年5月至9月再完成剩余硬覆盖任务。
  6、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工程管理。从现在起,对凡没有完成以前所建小区、住宅配套工程(方砖、路、绿化、下水等)的建设单位和开发单位,不再批准新的建设开发项目。
  (三)重点解决影响城市环境的几个问题。
  1、马路工厂。市区浑江大街等主要街路两侧共有马路工厂50户,其中证、照齐全的有19户,无证有照的20户,无证无照的11户。一是由市交通局负责收回主次干道两侧不具备修车、洗车场地条件的修车厂、洗车厂的许可证,封闭临街的修车车库大门,工商部门负责吊销其营业执照;二是由市、区工商局负责取消汽车配件商店兼营的安装和换油项目,取缔占道经营加工的装饰装潢企业。
  2、取缔探头市场。由市、区工商局负责。重点解决新华路、惠民路、爱民街、东风桥东南角等临时市场的探头市场;取缔浑江站前广场流动商贩;解决早市、晚市超时和外溢问题。
  3、取缔整治区域内的191户饮食企业的燃煤炉灶,改用燃气灶,由市环保局负责。
  4、彻底整顿机动车、人力车和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设立专用停车线点,彻底整顿并管理浑江火车站的各种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由市交警支队负责。
  (四)整治城市环境卫生。一是切实抓好“门前三包”,加大处罚力度,保证主要街路全天候卫生保洁,保证垃圾及时清运,保证主要街路路面每周清洗2--3次,由市建设局负责;二是对主次干道两侧和住宅小区无下水设施和无室内厕所的饭店、餐饮点限期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整改的予以拆除或吊销营业执照,由市建设局和市工商局负责;三是抓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按指定的路线和规定的时间清运残土,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由建设局负责。四是在金坑河、月牙河两岸设立13个固定垃圾中转站,加强垃圾收集和清运管理,由八道江区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五是做好市区公厕规划,增加公厕数量,多渠道多办法加快公厕建设,由市建设局负责。
  (五)提高市民素质,加强市民文明教育。城市管理要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本在市民素质,要使市民养成良好的爱护公共设施和讲究卫生习惯,主动参与城市建设与管理。由市精神文明办公室负责。
三、整治的时间和步骤
  9月7日(周二)前为制定总体方案阶段;9月9日下午4时(周四)召开全市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公布整治方案,市委、市政府领导讲话;9月10日至9月13日为宣传发动和各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具体方案阶段;9月14日至10月15日为整治阶段。各新闻单位派专人跟踪报道,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行动迟缓、未完成任务的要给予公开通报;10月16日至10月20日为验收阶段。
四、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朱彤  市委副书记.市长
  牟润忠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孙权  副市长
  岳俊峰  市政府秘书长
  盖同勇  八道江区区长
  乔林  通化矿务局副局长
  刘荫臣  通化铁路分局副局长
  李新勃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锡德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进龙  八道江区委副书记
  程绍津  市公安局局长
  王福林  市精神文明办副主任
  周波  市建设局局长
  吴春华  市工商局局长
  解运发  市交通局局长
  郝向东  市环保局局长
  夏春青  市卫生局局长
  王茂林  市交警支队长
  庞晓斌  市房产局局长
  李树桥  市城管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情况、检查和督办。主任孙权(兼),常务副主任刘锡德、谢新建、李树桥,各成员单位派一名副局长担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同时分设8个专项工作小组。市容整治小组:组长王福山,副组长谢新建、张进龙、王守宽;街路巷道硬覆盖组:组长刘锡德,副组长刘长满;清理马路工厂小组:组长李新勃,副组长解运发、吴春华;清理探头市场小组:组长吴春华;清理机动车乱停乱放小组:组长王茂林;清理饭店煤灶小组组长郝向东;八道江区组组长张进龙、副组长姜波;提高市民素质和宣传报道组组长王福林。
  (二)市区两级分工。八道江区政府负责三个区域:通临路(交通局培训中心至天成集团)、北线(西起西江桥东至市委党校)、北出口(南起板石沟口鲜明村北至金英村),其余部分由市政府负责。
  (三)由市政府发布《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市区市容市貌的通告》。
  (四)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检委、白山军分区领导都包保一个区域内的整治内容和硬覆盖路段。
  (五)市容综合整治责任完成情况,作为部门、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六)加强宣传。要造成综合整治的强大声势,除各新闻单位集中配合宣传教育鼓动外,全市各单位要广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参与。各专业责任部门要有宣传车和宣传广告,真正形成综合整治的人民性和群众性;
  综合整治联系电话:3223056  3337313  3236779
一九九九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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