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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防办《关于2004年度增设防空警报点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4-29 生效日期: 2004-04-29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宁政办发[2004]60号

各有关单位:
  市人防办拟定的《关于2004年度增设防空警报点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希认真贯彻落实。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二○○四年度增设防空警报点的意见
  南京市是国家确定的一类设防城市,是南京战区主要战略方向之一,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切实做好警报通信工作十分必要。根据上级关于做好城市防空袭应急准备的要求,为加大我市防空警报网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防空警报报知能力和音响覆盖面,今年计划增设23个防空警报点(详见附表ぉ。
  新建的警报设施,实行市、区(县ぉ人防部门及警报器设点单位三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警报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警报设备投资由市人防办公室承担。防雨棚、梯子等附属设施所需经费由各设点单位自行解决。
附:2004年南京市新增防空警报设点单位表(略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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