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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22 生效日期: 2005-08-22
发布部门: 四川省凉山州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凉府发[2005]4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对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构建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具有重要作用。自学考试开放灵活、费省效宏,直接为地方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在实施“科教兴凉”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自学考试在凉山开考20年来,在籍考生已超过10万人,单科考试合格达149660科次,9979人通过常规自考或应用型自考取得了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3000多人通过非学历等级证书考试取得了专业等级证书。虽然我州自考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组织领导和考试工作各环节都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州自考工作,进一步发挥自学考试在加速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解决好自学考试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特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对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
  自学考试在发展终身教育,直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等方面,发挥着其它高等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政府要站在“科教兴凉,人才强州”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把自学考试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统筹考虑,妥善安排。要及时研究和解决自学考试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县市自考委对当地自学考试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作出科学决策,落实具体工作。要充分发挥自考委各成员部门的作用,调动和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当地自学考试的发展。要针对当前我州常规自考生源下降的情况,坚持自学考试对全民开放的服务原则,把自考宣传工作、生源组织发动工作深入到乡镇、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农村,克服无所作为、听其自然的思想,变“等米下锅”为“找米下锅”,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使自学考试在地方人才的培养上发挥其特殊的功能和作用。

  二、依法办考、依法治考
  随着自学考试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部门及自考委对自学考试的专业设置和管理、社会助学辅导工作、考点的建设和管理、考试的组织实施、试卷安全保密、考务考籍、办考人员的职责和纪律、违规考生的处理以及毕业生的待遇等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是自学考试依法办考、依法治考的依据。县市政府、县市自考委要组织全体办考人员认真学习并熟悉这些法律法规,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使自学考试的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同时,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各种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广泛宣传,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自学考试制度,使考生明确自己在自学考试中的权利和义务,达到办考机构和考生共同执行、共同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的目的,使自学考试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依法办考、依法治考,政府和办考工作人员承担着重大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全体办考人员要提高法纪观念,特别是在试卷的安全保密、考试的监督管理、处理考试违规事件等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法纪规定,绝不允许违规操作。

  三、改革创新,开拓自学考试新局面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指南,也是自学考试发展的指南。要根据本地的需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各种教育的需要。拓宽自学考试的功能,不但要发展常规自考,也要积极发展应用型自考;不但要发展学历文凭考试,也要大力发展非学历文凭的专业等级证书考试。充分发挥自学考试在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中的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活到老,学到老”的机会。
  在全省性常规自考考生减少的情况下,凉山自考总体上仍然保持着发展的态势,主要就是抓住了拓宽自考功能,在抓好常规自考的同时,大力发展应用型自考和非学历教育的社会考试。各县市办考机构要开阔思路,在抓好常规自考的同时,积极探索如何发展应用型自考和社会考试,把改变单一的常规自考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充分利用高校、中专和各县市的教育资源,抓住全省拓宽自考功能改革的机遇,使我州自考工作走出一条新的发展路子。

  四、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切实抓好安全保密工作
  自学考试是单科一次性检测的国家考试,考试的真实性关系国家考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关系自学考试培养的人才质量,良好的考风考纪对于自学考试尤其显得重要。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狠刹各种违纪、舞弊歪风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考试违规的处理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全体办考人员和有关人员都必须以身作则,自觉遵守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对违纪、舞弊事件,必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允许包庇纵容。我州自考考风考纪总的情况是好的,但在个别考点也出现过监考不严、违纪、舞弊,雷同卷等情况,特别是近几年各种教育考试违纪、舞弊事件呈上升趋势,严重威胁着自学考试的社会信誉和教育质量,决不能掉以轻心。在严格执行考试违纪、舞弊处理规定的同时,要加强对考生进行遵守考试纪律教育的力度,切实加强对考试的监管。维护考风考纪,要将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出现问题,既要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是自学考试工作的重中之重。试卷一旦泄密,将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和经济后果。中央和省的有关部门,对国家教育考试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工作制度,我们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试卷的领取、运输、保管、移交、启用、密封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必须严格按制度进行。要坚持保密室定期经安全保密部门检查验收制度。坚持请公安武警协助押运和守护试卷。有关领导要经常对安全保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各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的责任制度,要加强安全保密教育,从各个方面和每一个细小的地方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绝不允许在安全保密上出任何问题。

  五、提供保障,解决好办考经费问题
  自学考试是地方性的高等教育事业,直接为培养地方人才服务。国家有关部委、省政府对开展自学考试所需编制和经费均有规定,要求由地方解决。自学考试工作所需经费,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每年根据本地工作的实际需要编制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州少数县至今仍未落实财政对自考经费的安排。加之我州大多数县人口较少,自考生源有限,且地域分散,办考成本较高,因而出现了“以考不能养考”的情况。为此,现提出以下解决办法。
  (一)原则上各县市应将自考经费列入地方财政事业经费预算,以保证当地自学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办考经费不足,无法正常开展自学考试工作,而财政又不能安排自考经费的县市,可以由县市考委(办)向县市政府提出撤销本县市自学考试考点的申请,由县市政府报州考委(办)转报省考委撤销县市考点。考点撤销后,可动员考生在就近县市考点或州直属考点报考。
  (三)为降低办考成本,减少办考开支,也可以由地域邻近的几个县市协商共设一个考点,报省、州考委批准实施。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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