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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计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对外开放“十五”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1-06 生效日期: 2002-11-06
发布部门: 云南省计委
发布文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牵头编制的《云南省对外开放“十五”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对外开放“十五”规划》是“十五”计划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云南省“十五”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1999)271号)的原则,按照云南省“十五”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以关系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等重大问题为对象编制的,是“十五”计划纲要的进一步具体化。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按各自的职责,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云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二年十一月六日

  云南省对外开放“十五”规划
目录
  一、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绩
  (二)存在问题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环境分析
  (二)指导思想
  (三)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

  四、主要对策措施
  (一)建立合作协调机制,优化省内开放布局
  (二)完善鼓励出口政策,加快口岸建设
  (三)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提高出口产品科技含量
  (四)加强涉外法制建设,切实依法行政
  (五)积极引导外商投资
  (六)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统一的招商网站
  (七)强化贷款项目管理,完善借用还机制
  (八)鼓励、扶持境外投资
  (九)加强人才培养
  (十)营造现有外资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
  “九五”计划的圆满完成和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胜利实现,标志着云南的发展开始垮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十五”期间是我国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时期。新世纪伊始,正确判断国内外形势,建立和完善充满生机活力的对外经济体制,扩大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积极有效地利用国内外资金,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制定我省对内、对外开放“十五”规划,对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绩
  “九五”期间,我省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努力克服国内外各种不利因素,对内、对外开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1.对内开放水平明显提高
  认真贯彻“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丰富合作内容、提高合作成效”的对内开放总思路,抓住西部大开发的重大历史机遇,制定了一系列内容全面、操作性强,旨在提供优质服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大了政府间合作力度,西南六省区市七方区域合作,滇沪、滇粤为重点的东西部合作得到了巩固发展,省院、省院、省部合作迅速展开,“西西合作”全面启动,“中中外”合作势头良好,合作形式、内容不断丰富,质量逐步提高,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内开放格局正在形成。
  实施各类合作项目5240项,实际引进省外资金130亿元,分别完成计划的104.8%和309.5%;交流培训人才、劳务输出共31550人次,省外在滇企业总资产已达500亿元,帮助50户企业加入省内外大集团的任务基本完成。 基本实现了《上海云南对口帮扶与经济协作“九五”计划纲要》的主要目标。上海在我省共实施对口帮扶项目956项,无偿投入各类帮扶资金2.8亿元,帮助培训各类人员3万多人次。完成了红河、文山、思茅三地州及其所属22个贫困县1一2个帮扶开发项目的任务。全省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共投入资金520多万元,建成7个援建项目,完成了国务院安排的阶段性任务。
  2.对外贸易渠道进一步拓宽
  认真实施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全省累计实现进出口总额86.48亿美元,其中:出口55.13亿美元,进口31.53亿美元,分别比“八五”增长29.5%、35.7%和19.8%。贸易伙伴108个国家和地区,比“八五”增加48个;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由“八五”的76家发展到390家,遍及30个行业;地、州、市的进出口由“八五”期间的刚刚起步,发展到“九五”末的占全省进出口、出口、进口总额的57.2%、56.2%和46%,成为我省外贸的生力军。
  “九五”末,出口总额中,初级产品所占比重下降到18.7%,出口工业制成品所占比重提高到81.3%。基本完成了出口商品由初级产品为主向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
  3.投资环境明显改善,利用外资方式日趋多样化
  狠抓投资软硬环境建设,投资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一是以交通、通信、能源为主体的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为扩大利用外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云南外商投资条例》、《云南外商投资勘查采矿产资源条例》等法规,全面规范了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三是实行“一站式”审批和直接登记制,提高了办事和服务效率,建立了完整的外商投诉网络;四是建立全省招商项目库,规范了招商引资项目发布渠道,采用最新科技手段,实施了网上招商。
  外商投资领域及方式有所扩大,利用国外贷款结构进一步优化。目前我省外商投资直接进入了金融、商业、旅行社、矿业开发领域,突破了传统的外商投资模式,开辟了向外商转让经营权、成立外商参股的投资公司的新方式,拓宽了对外融资渠道。国外贷款投向城市建设及环保、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分别占贷款总额的21.13%、13.52%和22.08%。
  累计实际利用外资13.33亿美元,比“八五”增长28.6%。其中:国外贷款6.35亿美元,增长60.1%;外商直接投资6.98亿美元,增长9.45%。共批准借用国外贷款项目29项,贷款额8.39亿美元,签约8.13亿美元,增长17%;批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643项,合同外资金额14.4亿美元,增长6.2%。
  4.境外投资开始起步
  境外投资还处于初始阶段,主要以加工贸易和生产性项目为主,涉及医药、建材、机电、轻纺等行业。“九五”期间经批准的境外投资项目38项,中方投资1500万美元,其中以技术、设备、材料作为投资约950万美元,占中方投资额的60%以上,对我省设备、材料出口有一定的带动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对内合作中仍存在“重国营、轻民营”、“重引进、轻消化”、“重签约、轻履约”、“重生产、轻流通”的倾向。社会合作滞后于经济合作,欠发达地区滞后于发达地区,民间合作滞后于政府合作,理论研究滞后于工作实践。目前经济合作项目中的中小项目比重过大,管理水平和科技含量不高,经济效益还不理想。
  二是对外贸易结构性矛盾突出,外贸体制改革滞后。主要表现在出口市场过于集中,不利于分散风险;支柱商品单一,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商品比重小;边境贸易和一般贸易比重大,加工贸易比重小;国有企业比重大,外资、乡镇和私营企业比重小;外经贸体制改革滞后,外贸管理体制中行政审批成分多,外贸企业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起步晚,进展迟缓;外贸与生产和科研的结合不够,对国际市场的适应力不强,出口商品结构调整缓慢。
  三是在利用外资工作中思想不解放、缺乏创新和开拓意识。思想保守、怕吃亏、搞行业垄断,市场前景好的项目不愿利用外资,差的又用不上;“等、靠、要”的意识严重,企业对利用外资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对已签协议、合同的项目,跟踪抓落实、抓资金到位的工作力度不够;项目前期工作薄弱,缺少具有吸引力和对全省经济发展有影响的重大项目,难以符合外商要求和国外贷款的条件;借用国外贷款的还贷意识不强,个别项目出现外债偿还困难,致使国家扣省财政预算,加重了省财政的负担,也影响我省争取新贷款项目。
  四是境外投资存在着盲目性和短期行为。缺乏对当地的市场、经营、法律等投资必要条件的调查研究,盲目进入,造成经济效益差,难以生存;项目规模小,投资、经营分散,处于单干状况,难以形成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境外投资管理不顺、多头管理、底数不清,国有资产时有流失,部分企业还利用政府信誉对外举债,造成了一定的金融风险隐患。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环境分析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各国的经济交往与合作更加密切,国际贸易与投资将得到更大发展。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结构调整,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快,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对外贸易和引进外资将产生深刻的影响。国际资本流动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不断扩大,发达国家提供的援助性资金会继续下降,国际商业资金相对宽松。国际贸易竞争更加激烈,特别是国际市场上重要农产品及资源性商品相对过剩,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普遍抬头,贸易磨擦加剧,对我国实行反倾销国家增多,并不断利用“绿色壁垒”设置出口障碍,加大了出口的难度。我国加入WTO后,对我省一些传统工业产业的发展及利用外资造成不利影响。各国为发展本国经济都极力吸引国外资金,亚洲金融危机后,发展中国家都采取调整政策、改善投资环境等措施,加大了吸引外资力度,国际金融资本竞争加剧。
  近几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明显提高,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外汇储备不断增加、货币稳定、市场潜力大,这都为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外开放的领域不断扩大,外商来华投资的限制逐步减少,特别是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将促使外国投资者加快进入中国市场。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已积累了一定的利用外资工作经验,投资环境有明显改善。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我省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但是,买方市场格局的形成,商品结构矛盾的日益突出,也对“十五”期间利用内外资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指导思想
  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加入WTO和建立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我省紧靠东南亚、南亚的区位优势,紧紧围绕“三大战略目标”和五大支柱产业,“调整结构、扩大规模、拓宽领域、改善环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狠抓落实”,实施全方位开放战略,以继续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重点,以狠抓现有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基础,既要“引进来”也要“走出去”,加强区域合作,努力扩大出口,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稳步推进境外投资,使我省的对内、对外开放上一个新水平。
  (三)发展目标
  对内开放目标:到2005年,省内开放环境明显优化,服务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省外在滇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和地方税收增长高于当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和地方税收增长速度;合作项目引进省外到位资金、合资合作企业和省外在滇独资企业实现产值、税收等指标年均增长不低于10%,建成一批年产值超亿元的省外在滇投资企业;云南产品在省外的市场占有率、劳务输出比“九五”有较大增长;科技合作、教育合作、卫生合作等得到较大发展。
  对外贸易目标:到2005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力争超过25亿美元,其中出口15亿美元,进口10亿美元,进出口增速略高于全省GDP增速,年均增长8%左右。
  利用外资目标:“十五”期间协议利用外资金额达到36.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0.96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协议额28.8亿美元,实际使用13.96亿美元,年均增长15%。国外贷款签约7.5亿美元,实际使用7亿美元。
  境外投资目标:以周边和东南亚为重点,结合我省经济结构调整,有步骤、有选择地推动和支持有实力、有产品、有技术的企业拓展境外投资,促进生产能力的转移,带动设备、技术出口,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境外投资达到2500万美元。
三、主要任务
  按照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扩大开放的要求,以政府引导、企业自主为前提,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各类企业和开发区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推进对内、对外开放。
  (一)继续扩大对内开放,加强省内外经济技术合作。
  坚持经济与社会并举、政府间与民间合作并重、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针,大力搞活流通,扩大招商引资。进一步扩大以西南六省区七方合作为基础,以滇沪、滇粤和省院、省校合作为重点的横向联合与协作,推进与西部各省区的经济合作,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拓展国内市场。充分利用我省地区协作优势,把搞好营销、开拓市场放在重要的位置,引导省内企业不断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制定明确的市场开拓战略,在营销方式上多下功夫,努力扩大云南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鼓励、支持和帮助在技术、产品方面有比较优势、具有向外拓展潜力的企业走出去,参与跨国、跨地区的资产重组,拓展发展空间,壮大综合实力,提高市场竞争力。改变传统观念,把扩大劳务输出作为发展地区经济、增加群众收入、加快脱贫致富的有效措施来抓,积极动员、组织和推荐劳务到国外、省外创业致富。
  充分发挥气候、资源、区位三大比较优势,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大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企业和投资者来滇投资兴业;广泛开展与国内外大企业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交流,多方面、多形式、多层次引进适用技术尤其是高新技术,开发特色产品,兴办高新技术产业,共建以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开发中心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引进先进的工艺技术、管理模式、经营理念及商标等无形资产,促进传统产业的技术、产品和管理升级,不断提高企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大胆引进紧缺的技术人才特别是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有市场开拓能力和丰富管理经验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高参与全球竞争的能力。
  (二)努力扩大对外贸易,深化外贸体制改革。
  调整和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商品质量和附加值,培育创汇上千万美元、上亿美元的出口商品群。一是大力发展加工贸易。统筹运用外贸发展基金和技术改造投入,落实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充分发挥我省的资源和产业优势,促进加工贸易项目快速发展;二是继续推进市场多元化和以质取胜战略。重点拓展东亚尤其是欧美市场,同时逐步进入南亚市场,着重研究这些市场的需求特点,相应调整产业和出口商品结构,逐步提高对东亚、南亚和欧美贸易的比重。努力提高出口商品和对外服务的质量,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有色金属、磷化工、烟草、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和医药等出口优势的基础上,注重创出我省的名牌出口商品,提高出口商品和涉外服务的信誉。三是大力拓展边境贸易。继续落实好国家有关促进边贸发展的政策规定,切实抓紧抓好姐告边境贸易区的建设,建立健全具云南特色的边境贸易区管理体系,争取国家批准设立河口、磨憨边境贸易区,充分发挥国境贸易区的作用,力争边境贸易明显回升。
  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代理制,扩大企业外贸经营权,形成公平竞争的机制。国有外贸企业要以企业制度改革为核心,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通过中外合资、参股和企业并购重组等方式,建立以资产为纽带的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的贸易集团。企业进出口权实行登记制,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参与进出口经营,改变以国有外贸企业为主经营的局面,促进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
  (三)进一步改善投资改善,积极探索利用外资新方式。
  进一步加大改善投资环境的力度,特别是改善投资软环境,力争我省的投资环境成为西部省区中最优之一。投资硬环境的改善要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入手,加大对交通、通信、市场建设和口岸建设的力度,立足将云南建设成沟通两洋、对接三大市场的陆上大通道;投资软环境的改善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将利用外资工作做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二是加强我省地方性涉外经济法规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强化服务功能,提供良好的服务条件。重点是转换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四是加强对现有政策的清理、修订和落实工作,努力形成既体现优惠、公开,又能激励创新的机制;五是进一步树立全方位的开放意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功能,发展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快新开放领域的利用外资步伐,积极引导外资在旅游、金融、保险、城市公共设施等领域有所突破。精心筛选一批交通、通信、水利城市供水等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探索运用BOT、TOT、股份制、项目融资、拍卖、承包租赁等招商引资新方式,开辟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吸引外资投资的新渠道。同时着重研究国外大集团、大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的经营、投资政策,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来我省投资。
  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加强筛选、推介和包装工作,按照国际惯例对项目进行加工,做好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特别是注重做好生产企业利用外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并相应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对国外贷款项目,抓住国家将国外优惠贷款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安排的政策和机遇,抓好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特别是抓好交通、环保、扶贫和社会项目的组织工作。重点做好省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推进工作;利用国外贷款项目重点是做好已列入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备选的安楚公路、抚仙湖综合治理、云南水土保持和人才培养项目的实施工作。
  (四)积极实施全方位开放战略,进一步扩大国际合作领域。
  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选择我省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如矿产、生物资源开发、建筑、机电、轻工、烟草等产业,重点推动这些产业中有经济实力、有产品、有技术和人才优势的企业对外投资,加快优势产业的扩张和过剩生产能力的转移。我省境外投资目前尚处起步阶段,“走出去”的重点应放在东南亚国家,特别是越南、老挝、缅甸等国家。重点抓好老挝钾盐矿的推进工作。
  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广泛与世界各国建立友好关系,加强经济、政治、文化和市场建设等领域的合作,特别是要与东南亚和南亚各国建立起密切的关系,积极推进“澜沧江一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不断扩大国际政治、经济和技术交流,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周边环境。
四、主要对策措施
  (一)建立合作协调机制,优化省内开放布局。
  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突出重点、梯次推进”的原则,逐步与各省市区建立起有效的合作机制,定期举行例会,共同研究和协调解决在经济、社会合作与市场开拓中出现的各种重大问题,为企业和产品开拓邻边市场构建畅通的“绿色通道”;以区位条件、地缘关系、资源状况、经济外部联系、民族文化传统、社会发展需要等要素为基础,进一步加强省内外开放布局的研究,创造条件逐步出台有关法规。在加强与各省区市合作的基础上,强化省内结对协作,特别是昆明与迪庆、玉溪与怒江、曲靖与临沧三个对子要进一步明确思路,认清各自优势,分区域分层次推进开放合作,努力形成各具特色、功能各异、互为补充的合理的省内外开放布局。
  (二)完善鼓励出口政策,加快口岸建设。
  对国家已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优惠政策,特别是连续三次提高出口商品退税率等,继续狠抓落实,用足用好;在资金安排和贷款利率等方面要优先支持境外带料加工项目,带动机电产品、设备、原材料的出口;对传统出口重点商品,如茶叶、黄磷、锡等视国标市场、配额情况,给予必要的出口支持;利用现有加工能力,在昆明、红河建立以铜、铝、铅、锌等为核心的有色金属加工基地,促进有色金属的进出口,提高加工贸易所占比例;在东南亚国家和重点出口市场设立贸易中心,分拨中心、维修中心、保税仓库等机构和设施,做好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积极研究世贸组织关于服务贸易的相关条款,结合我省实际,着手制定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的鼓励政策,同时要尽快研究云南省重点出口商品的宏观指导政策。
  充分发挥我省毗邻周边三国和东南亚的区位优势,抓住国家积极推进“澜沧江一湄公河”次区域开发的有利时机,积极向国家争取与周边国家尽早签订经济、贸易、金融、旅游、通航和司法等协定,为边贸和口岸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结合口岸发展的需要,尽快完成云南省口岸“十五”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力量,加快口岸的交通、土地开发、市场、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建设,增强口岸的幅射和带动作用。
  (三)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提高出口产品科技含量
  在现有产业和技术优势以及生物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外贸发展基金、技术改造投入和财政与社会建立的风险投资资金,加大对优势产业和优势资源开发投入力度,并建立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制定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研发中心的政策,争取在生物资源产业化、生物工程和生物制药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力争有色、磷化工和机电向深加工、精加工、系列化、成套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提高出口高新技术商品的比重,改善出口商品结构。
  (四)加强涉外法制建设,切实依法行政。
  全面清理有关涉外法规和各部门、各地区出台的政策规定,凡不符合我国加入WTO承诺、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规定和内容,都要进行修改,并根据我省“十五”发展的需要进行完善。提高法规政策的透明度,凡是涉外的规章和政策等一律公开,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未公开的政策和文件不能作为对外的法律依据。今后在制订新的法规和政策时要实行立法听证制度和提前公示制度,在法规、政策出台前,制定部门要召集有关企业和管理部门参加的会议,认真听取并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做到所制定的政策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
  (五)积极引导外商投资
  在制定的对外商投资普遍性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尽快制定重点产业,如生物资源开发、磷化工、有色金属、旅游、能源、交通等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必要时可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单独出台优惠政策。如对外商投向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的项目,可给予扩大经营范围等政策;对出口比例高、向中方转让先进技术及雇佣人数较多的外商企业,可给予所得税减免等政策。鼓励外商参与重点产业建设。同时鼓励国有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外资进行资产重组,盘活存量资产,改善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对于一些前期工作扎实、市场前景较好、各方面条件具备的项目,鼓励采取在国内外分开招标的形式招商引资
  (六)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统一的招商网站。
  在已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内筛选一批前期工作扎实,有偿还能力的项目争取列入国家国外贷款备选项目。对目前招商引资项目库中的项目分成三个层次进行建立,一是重点项目30个左右,前期工作必须达到预可研深度;二是次重点项目60个左右,完成投资机会分析;三是一般性项目,数量在200个左右,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和修改,从而提高我省对外招商推介项目的质量,实现对项目库规范化、制度化和动态化管理。建立统一的全省对外招商网站,对全省现有的招商网站进行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并采取与国内外知名网站连接等措施,扩大网络招商的覆盖面。
  (七)强化贷款项目管理,完善借用还机制。
  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健全国外贷款项目法人责任制,同时加强对贷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落实偿还责任和资金来源。对利用国外贷款建成的项目,在保证偿还外债的前提下,允许通过转让产权、合资、合作等方式改善资产负债状况,转变经营机制,盘活存量,提高竞争力。尽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还贷及担保机制,建立我省地方外债预测、预警系统;积极扩大利用国外贷款的范围,突破对利用国外贷款的企业限制,以效益为中心,积极支持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和其它经济成份的企业使用国外贷款。
  (八)鼓励、扶持境外投资。
  完善境外投资企业的内控机制,加强公司董事会和国内投资主体对境外企业的监督,强化对境外投资企业的外部管理。加强研究,尽快出台“境外投资企业管理办法”。通过建立中介机构、加强信息引导、简化人员出境手续等措施,改善对境外投资企业的服务。参照国家设立境外投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鼓励境外投资项目,降低投资成本。争取国家尽快与我省周边国家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减少企业在境外投资和经营风险。
  (九)加强人才培养。
  在引进国内外各类人才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国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的合作,采取联合办学、远程教学、定向培养、委托代培、短期培训、学术讲座等方式,加快人才的培养工作,特别是针对我国加入WTO和实施“走出去”战略这一新形势,有重点的培养一批通晓国际经济、WTO规则、了解世界其它国家商业规则、法律、贸易和技术标准方面的综合型人才,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十)营造现有外资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
  狠抓现行外资法律和已出台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定期召开外资企业座谈会,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依法坚决制止对外商投资企业一切形式的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行为。切实办好现有的外资企业,通过其示范作用,吸引与之相关的企业到我省投资,形成“以商招商”的投资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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