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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外经贸厅关于积极参加2006年度全国对外贸易企业信用评级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11 生效日期: 2006-05-11
发布部门: 江西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发布文号:
各有关进出口企业:
  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信用评估部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贸字[2003]332号文件)批准并授权作为服务于全国外贸、外经、工贸、科贸等各类进出口企业的唯一一家全国性行业组织,最具权威的信用评估机构。2004年,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遵照商务部“在商务领域开展‘诚信兴商’活动”的指示精神,结合外贸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了全国对外贸易企业信用评级”活动。这项信用评级活动有利于规范各类外经贸企业诚信经营,帮助各类外经贸企业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向国内外宣传本企业诚信经营的信用知名度,更有利于各类外经贸企业开展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促进企业自身各项业务发展。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已有近万家对外贸易企业参与了此项活动并有400多家优秀企业荣获A级以上信用等级。这项活动的开展,得到了商务部、社会各界和广大对外贸易企业的普遍欢迎,促进了对外贸易企业的信用建设工作。从我省来看,已有多家外贸企业分别获得A级和AAA级企业,并颁发了信用等级证书和标志牌。
  根据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国对外贸易企业信用评级活动的通知》([2006]外经贸企协字第14号)精神,该会拟定在前两年信用评级活动的基础上,依据《对外贸易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及实施办法》,本着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继续组织开展“2006年度全国对外贸易企业信用评级”。为组织好我省各类进出口企业参与评级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级时间及要求
  2006年度全国对外贸易企业信用评级活动从5月份开始,截止到12月31日。希望各出口企业,尤其是省重点出口企业大户更应积极的参加,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加大宣传本企业,扩大企业知名度。凡欲参评的对外贸易企业须在截止日前向江西省外经贸企协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由各类进出口企业自愿提出评级申请,自行申报等级,并按照要求递交信用档案和参评承诺书(详见附件1和2)一式两份报送省外经贸企协(厅发展处)。
  2、由省外经贸企协推荐评定企业的信用等级,并统一上报部外经贸企协。
  3、信用等级有效期为五年,每年复审一次。评级费用为9800元,参评企业须在初评获得A级以上结果后按规定缴款。
  三、联系办法
  省外经贸企协联系人:赖昌鹏
  联系电话:0791-6246210,邮编:330002
  传  真:0791-6225234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洪城路8号长青国贸大厦22楼2226房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1、对外贸易企业信用档案申请书;2、对外贸易企业参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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