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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31 生效日期: 2006-03-31
发布部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发布文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新闻机构采编人员的管理,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06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向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上海教育电视台、各报社发出《关于做好2006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开展2006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核验范围
  对本市2006年1月1日前通过审批并领取新版新闻记者证的新闻机构采编人员的持证资格进行审核检验。

  二、核验要求和内容
  根据《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和《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市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由各新闻机构严格自查,主管单位认真审核,市新闻出版局依法核验,对于有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经审核认定该单位或个人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不予通过年度核验。年度核验的主要内容是:
  (一)检查已发证人员是否为本单位采编岗位工作人员,是否符合申领记者证的所有要求。
  (二)检查已发证人员从2004年至2005年是否有违纪违规行为,是否在采访活动中有利用记者身份搞经营、拉广告、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已发证人员的登记信息是否有所变更,是否存在人员离职、换岗以及证件遗失、损毁等需要注销的情况。
  对年度核验中发现记者证发放、使用和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新闻机构的责任,并注销违规记者证件。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工作,认真做好年度核验工作,确保核验工作顺利进行。

  三、核验的程序
  本次核验要求各新闻机构在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通过中国记者网(http://press.gapp.gov.cn)提交新闻记者证核验数据。各新闻机构可从中国记者网下载《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登记表》,按照本通知核验内容要求,按表格要求填写,同时提交本单位记者证年度核验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本单位记者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情况,年度核验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主要程序如下:
  1、新闻机构将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的《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登记表》和年度核验报告报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并通过中国记者网“全国新闻记者管理及记者证核验网络系统”中的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模块逐个上报核验人员名单。
  2、市新闻出版局对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通过中国记者网将电子材料报新闻出版总署,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核通过后,新闻机构到市新闻出版局领取核验合格标签,并通过网络及时激活。

  四、核验的时间
  本次核验从2006年3月27日启动,要求2006年4月30日前完成。6月1日仍未通过核验的,网络系统将冻结新闻记者证,同时中国记者网上无法核验冻结的新闻记者证;7月1日仍未通过核验的,新闻出版总署将注销其新闻记者证并在中国记者网公示。
  对本次核验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请与我局报刊处或中国记者网技术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分别是:64370176-6205,010-82566901/02。
市新闻出版局
200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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