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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郑宝珠等四位同志福建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31 生效日期: 2004-12-31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闽政文[2004]37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在第12届雅典残奥会上,我省运动员和教练员不畏强手、奋勇争先、顽强拼搏,取得了优异成绩。郑宝珠获得F42级女子铅球、F42级女子铁饼两项冠军,并分别打破了残奥会纪录,同时还打破了F42级女子铅球世界纪录;吴燕聪获得F46级男子跳高冠军,并打破残奥会纪录;侯斌获得F42级男子跳高冠军;国家乒乓球福建训练基地主教练林秀炳率领中国残疾人乒乓球代表队获得7枚金牌、3枚银牌、3枚铜牌的佳绩。他们为祖国争了光,为我省赢得了荣誉,并充分展示了热爱生活、挑战自我的精神。
  为表彰他们的突出成绩,省政府决定授予郑宝珠、吴燕聪、侯斌、林秀炳四位同志福建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章和证书。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为我省的体育事业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再创佳绩。希望全省人民以他们为榜样,发扬不畏艰难、勇于拼搏、奋发有为的精神,为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功立业。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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