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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素质教育实验校实验成果总结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03 生效日期: 2005-11-03
发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开展素质教育实验校建设是本市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几年来,各实验校以实施素质教育实验研究为抓手,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为交流与推广本市开展素质教育研究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更好地落实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上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实验校建设,我委决定对上海市素质教育实验校的实验项目与研究成果进行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素质教育实验校对素质教育实验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全面总结,将主要成果形成一份约5000字的总结报告。
  二、区县教育局负责对本区素质教育实验校的经验总结工作进行组织与指导,对各实验校的总结报告进行初审与把关。
  三、市教科院普教所具体负责总结报告的审稿与编辑出版工作,并严格把好质量关。
  四、各区县教育局将总结报告收集后于11月20日前统一报(文字稿、电子稿)市教科院普教所,联系人:吴玉琦,联系电话:64167677转313,地址:茶陵北路21号,邮编:200032。
  希望各区县教育局组织上海市素质教育实验校、区教研、科研等部门的领导、教师,从理论、实践两个层面认真总结素质教育实验校的先进经验,以总结经验为动力,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实验校建设,使其成为当前课程改革等教育改革中的领头羊,从而推动全市学校的内涵发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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