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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核定上道路拖拉机安全技术检测费收费标准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17 生效日期: 2005-01-01
发布部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赣发改收费字[2004]15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十三条、第 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经研究,江西省发改委以赣发改收费字[2004]1532号文核定江西省上道路拖拉机(包括变型机)全自动安全技术检测收费标准:   一、上道路拖拉机(包括变型机)安全技术检测周期为每年度一次,全自动检测收费标准为50元/辆;如第一次检测不合格,第二次复检不收费。具体检测项目和收费标准:灯光6元、噪音6元、制动20元、车速10元、尾气检测8元,共五大项。
  二、除上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外,各检测站等单位不得搭车收费保养费及其它任何费用。
  三、上道路拖拉机全自动安全技术检测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各检测机构应当在检测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四、本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复函。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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