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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自9月15日起调整本市轨道交通客运票价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09 生效日期: 2005-09-09
发布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为加快轨道交通发展,进一步完善票价机制,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于2005年5月30日组织召开了轨道交通票价调整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各方面合理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9月15日起适当调整本市轨道交通客运票价。基准票价起价由2元调整为3元,每段进级1元;起乘里程6公里,之后按10公里进级。一、二、三号线以及今后新投入运营的线路执行调整后票价。在“一票通”改造完成前五号线暂维持现有的票价水平。轨道交通票价管理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允许企业在基准票价的基础上,实行包括优惠票价在内的下浮运价措施。
  在这次票价调整的同时,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还将采取两大措施:   一、从11月份起,一、二、三号线完成售检票系统的改造后将推出对使用公共交通卡的常乘客的优惠措施:即在一个自然月内,用同一张交通卡乘坐地铁满70元之后,当月在地铁内再次使用交通卡则每次票价打9折,即给予10%的折扣优惠。
  二、今年年底完成轨道交通站点的“一票通”改造。实现“一票通”后,如果具备同一站体换乘条件的,就可以做到一次购票、乘距连续计算,从而降低了乘车支出。
  具体票价附件详见市发改委网站'最新信息公开'专栏
  200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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