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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200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16 生效日期: 2006-01-16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南府办[200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
  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配套措施和推动手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138号)和《南宁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我市200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工作从2006年1月份开始进行。为做好200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对象
  凡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都要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比例的用人单位,均属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对象,都要按年度差额人数及时足额缴纳2005年度本单位应交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城镇个体工商户应当承担助残义务,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或按比例差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机构
  (一)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已在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代征(具体征缴办法另定)。
  (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仍由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征缴。
  1.市属(含各开发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统一收缴。
  2.各县、各城区所属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所在县(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统一收缴。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标准
  (一)市本级和六城区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公式
  用人单位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职工总人数×1.5%一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本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定2004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南劳社字[2005] 13 号文)的规定,2004年我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4422元,月平均工资为1201.83元。
  (二)六个县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公式
  用人单位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职工总人数×2%一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本县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各县2004年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月平均工资标准,以本县统计部门统计的数据为准。

  四、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时间
  200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征时间从200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共12个月。
  (一)2006年1月 1日至 3月 31日为年度审核时间。逾期或拒不参加年度审核或不提交相关资料的用人单位,按未安置残疾职工就业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月1日至9月 30日为征收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间。从10月1日起,逾期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按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财综字[1995]5号)的有关规定,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数额由主管地税机关认定后,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并征收。
  (二)各单位在收到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缴款通知书后20日内,将应缴款项交到所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

  五、残疾人保障金的减免
  残疾人保障金的缴纳原则上不得减免和缓缴。确因特殊困难需缓缴或减免的,由缴费单位提出申请,并附上年度单位财务决算报表,经同级财政部门会同残疾人联合会审批同意后,按审批意见减免或缓缴。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联系。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地址:
  南宁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市中山路66号外滩新城金外滩大厦506房,联系电话:2816603、2832593
  南宁市青秀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市仙葫大道1号城区政府办公楼一楼,联系电话:5566128
  南宁市兴宁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市解放路54号,联系电话:2624406
  南宁市江南区残疾人联合会劳动服务所,市五一东路23号城区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大院,联系电话:4837150
  南宁市西乡塘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市人民西路27号城区机关大楼一楼,联系电话:2829454
  南宁市良庆区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所,市大沙田德政北一里27号,联系电话:4505355
  南宁市邕宁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市仙葫开发区莫村路莫村半岛,联系电话:4791265
  武鸣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县城厢镇灵源路西段6号县政府办公楼2楼,联系电话:6400680
  横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指导站,县横州镇西城三街010号对面,联系电话:7239589
  宾阳县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宾阳县汽车站斜对面,联系电话:8235955
  上林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站,县明山路城寨柳小区,联系电话:5227778
  马山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站,县白山镇巴更路73号,联系电话:6820401
  隆安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站,县城厢镇城西路18号,联系电话:6526915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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