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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物价局关于下调我市液化气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01 生效日期: 2002-04-01
发布部门: 黄石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黄价重发[2002]第38号

市各液化气经营单位:


  鉴于目前液化气进价下降的实际情况,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重字[1999]342号《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燃气价格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液化气零售价格下调如下:

  一、市场液化气用户每瓶(重量为14.5kg±0.5kg)零售中准价下调到43元,经营者只要不低于成本价,可在此基础上向上浮动不超过3元,向下浮动不超过5元,即38元—46元之间自主确定。
  二、市煤气公司供应持证户用气每瓶(14.5kg±0.5kg)零售中准价下调到40元,浮动幅度同市场气,浮动区间每瓶在35元—43元,由企业自主确定。
  三、市煤气公司供应小区管道液化气零售中准价,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下调到7.00元;经营性用气每立方价格下调到7.50元,并均可上下浮动0.50元。
  今后由于进价上涨或下降需突破规定的最高或最低限价时,应报我局审批后执行,各单位不能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成本销售。
  以上价格从4月1日起执行,请各经营单位将此通知在各站点醒目处公布,接受用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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