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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主要内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23 生效日期: 2005-06-23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杭政办函[2005]18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5年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主要内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内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2005年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主要内容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18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128号)要求,现将“2005年工业企业服务年”(以下简称“服务年”)活动主要内容通知如下:“服务年”活动是转变政府职能、服务企业的有效形式。活动要以解决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创造“和谐创业”良好环境为抓手,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营造“工业兴市”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服务年”活动,夯实工业发展的基础,建立健全政府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工业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帮企业所需,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真正做到措施更实、服务更优,努力实现效果更佳、企业更满意的“服务年”活动目标。“服务年”活动结束后将对各部门的服务成果进行考核,具体方案另发。
  各区、县(市)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内容,落实相关责任,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活动方案和活动情况要按月上报市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委)。

附件:“2005年工业企业服务年”主要活动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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