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批转《2004-2005年度上海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19 生效日期: 2004-11-19
发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沪卫疾控[2004]81号

各区县卫生局:
  12月5日、6日和1月5日、6日,是我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日,为做好今年的强化免疫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定了《2004-2005年度上海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强化免疫工作。
特此通知

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2004-2005年度上海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2003-2010年全国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行动计划》和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03~2010年上海市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卫疾控[2003]74号)的要求,做好控制和消除脊髓灰质炎(简称脊灰)、麻疹的有关工作,定于2004年12月5~11日、2005年1月5~11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主要针对外来流动人口儿童,开展消灭脊灰和消除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范围与分工
  (一)重点开展强化免疫活动地区的确定原则
  以下地区、场所应作为本次重点开展强化免疫活动的地区:
  1.计划免疫常规工作薄弱地区;
  2.流动人口相对密集的镇、街道或村、居委;
  3.市区、郊区和郊县各大型集贸市场(包括其他集市、小商品市场);
  4.各类外来流动人口自办学校;
  5.火车站、码头、长途汽车站等交通运输出入口;
  6.近年来麻疹病例增多,发生过麻疹暴发的镇、街道或村、居委。
  (二)重点开展强化免疫活动地区的确定
  由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内重点开展强化免疫活动的地区,制订本区(县)强化免疫活动具体实施计划,协调和发动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本次强化免疫活动。
  交通运输部门于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日当日(12月5~6日、1月5~6日)在火车站、轮船码头设立接种点,由相关企业卫生防疫站负责接种工作,疫苗由所辖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供应,长途汽车站由所属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供应疫苗及安排相关工作。

  二、接种对象
  (一)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对象:
  1.学龄前儿童:指1998年1月1日以后(含该日)出生的外来流动人口儿童,且累计服苗剂次<3次的;
  2.外来流动人口自办小学学生:1年级和5年级全体学生、其它年级外地新来沪学生,且累计服苗剂次<3次的;
  3.2004年12月5、6日、2005年1月5、6日经过本市交通运输出入口的外来流动儿童:1998年1月1日以后(含该日)出生的儿童,无论其免疫接种史如何。
  (二)麻疹疫苗接种对象:
  1.学龄前儿童:1998年1月1日以后(含该日)出生的外来流动人口儿童,且≥8月龄未接种过麻疹疫苗,或满4周岁仅接种过1次麻疹疫苗的;
  2.外来流动人口自办小学学生:1年级和5年级全体学生、其它年级中外地新来沪学生,且累计接种麻疹疫苗<2次的。
  免疫史必须根据明确记录,确定为本次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对象的儿童接种疫苗2次,间隔1个月。确定为本次麻疹疫苗接种对象的儿童接种麻疹疫苗1剂次,与上次接种麻疹疫苗间隔至少1个月。

  三、接种形式
  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可采用接种门诊固定接种、设摊固定接种、巡回接种、入户接种等多种接种形式,麻疹疫苗必须在接种门诊接种,保证接种对象得到安全、有效、及时、方便的接种。接种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1.固定接种点:要有醒目标记,接种点必须安排宣传版面,清楚标明疫苗所预防疾病,本次活动儿童对象、持续时间、下次活动时间、平时儿童接种疫苗地点;每个接种点应安排3人以上,1人负责接种疫苗,1人负责组织,1人负责登记、记录。
  2.入户接种:明确职责,分片包干,对所辖地区进行入户接种或补种工作;入户接种日期和时间提前通过标语、传单等形式公布。如果儿童不在家,接种人员必须再次上门,直到儿童获得免疫为止;接种人员必须选择适宜时间入户接种以保证发现所有儿童;摸底登记与服苗相结合,反复入户,直到免疫所有应种儿童;特别注意发现“0”剂次儿童。
  3.巡回接种:每组2人以上;接种人员分片包干,拉网式反复巡回流动;与固定接种点的设置相结合;注意识别儿童是否已经接种。

  四、接种时间
  第一轮:2004年12月5日-11日(交通运输出入口为12月5日、6日)
  第二轮:2005年1月5日-11日(交通运输出入口为1月5日、6日)

  五、现场快速评估
  各区(县)疾控中心分别于2004年12月12-14日、2005年1月12-14日,随机抽取重点地区开展2次接种率快速评估,要求市中心区(黄浦、卢湾、静安)调查本次活动对象儿童30名,其它区县,随机抽取2个社区(街道、乡镇)调查本次活动对象儿童60名。
  对调查接种率低于85%的地区,重新开展强化免疫。

  六、督导、总结
  市、区(县)两级疾控中心要分别安排人员针对重点地区的强化免疫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包括接种前接种对象登记、现场接种、快速评估的督导;并于活动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

  七、时间安排
  2004年11月份: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培训、宣传动员、摸漏登记预测、疫苗分发到位。
  2004年12月份:12月3日前完成本次活动对象儿童登记工作;12月5-11日完成第一轮接种工作,12月12-14日进行接种率快速评估;12月下旬进行第二轮摸漏登记预测。
  2005年1月份:1月3日前完成第二轮的查漏补登记工作;1月5-11日完成第二轮接种工作,1月12日-14日进行接种率快速评估;完成总结并上报。(详见附表的日程安排)区(县)级数据通过电子信箱上报,具体日期见下表:
  第一轮
  第二轮
  接种率快速评估数据
  2004年12月20日前
  2005年1月20日前
  接种情况数据
  2004年12月30日前
  2005年1月30日前

附表:2004-2005年度上海市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日程安排(略)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