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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4年-2010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9-14 生效日期: 2004-09-14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4年-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4年-2010年)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的重要保障,是提升上海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上海经济、社会、科技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根据《上海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行动纲要》的总体要求,制定《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4年-2010年)。
  一、背景
  (一)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当今世界,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发展已进入一个空前活跃的阶段,知识产权在世界经济、科技和贸易中的地位得到了历史性提升,并成为促进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至关重要因素。强化知识产权制度,已成为世界各国发展科技、经济和增强国力的必然选择。日本明确提出了从“科技立国”到“知识产权立国”的基本国策;美国将知识产权当作国家基础性的战略资源,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作为重要的竞争手段,把深化知识产权管理特别是对专利的管理作为指导科技创新、经济结构调整以及产业技术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手段。从国际大环境来看,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正在不断扩大,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正在进一步提高,围绕知识产权的竞争日益加剧。
  (二)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目前,我国由于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业发展存在“技术空心化”的危险。2003年,国外在我国申请的发明专利已占全国总申请量的69%,我国高技术领域创新空间被挤压。在合资合作中,一些外国公司对我国企业原有商标采取搁置、淡化、收购策略,使我国部分企业高知名度商标正在逐步淡出市场。我国以软件版权为核心的高科技版权产业起步较晚,研发能力不强。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下,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等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国内企业出口贸易频频受阻。面对这些前所未有的挑战,国家已经开始着手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三)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提升上海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当前,随着上海的商务成本不断上升,传统产业成本竞争力下降,依靠资源投入和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方式逐渐难以为继,上海发展的唯一出路是充分发挥科技、教育和人才资源集中的比较优势,依靠智力发展经济,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走通华山天险一条路”。面对新的发展形势,上海知识产权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尚未理顺,与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效率和水平的要求不相适应;企业自主创新和保护能力不强,与实现上海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弱,与树立国际大都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的要求不相适应;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不足,与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相适应;知识产权各类人才短缺,与实现上海知识产权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上海要建设成为国际经济、贸易、金融、航运中心,率先实现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从上海经济社会总体发展的需要出发,结合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和科技创新战略、科技兴贸战略等,制定和实施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知识产权战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教兴市战略为主导,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思想,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为重点,以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为核心,突破制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局性、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瓶颈问题,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的创新环境、有利于知识产权利用的市场环境、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环境、有利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教育环境,着力提升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规则的能力,着力提升企业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综合竞争能力,着力提升政府部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宏观指导的管理能力,着力提升上海城市的国际竞争力,为上海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跨越注入不竭的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体制创新,突破瓶颈制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各部门知识产权工作合力,健全市区(县)联动的知识产权工作新体系;建立企业、行业协会、政府相互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体系;探索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利用、业绩考核、参与分配新模式。
  2、坚持政府引导,完善市场机制。发挥知识产权政策的导向作用,建立健全引导和逼迫的激励机制,整合社会资源,搭建社会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围绕本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试点企业、示范企业的示范效应,着力培育发明专利、驰名(著名)商标、重点软件版权,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发展。以人为本,大力培养、吸引和集聚知识产权各类人才,完善人才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积极性。
  3、坚持统筹兼顾,实现重点突破。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创新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和规范的市场秩序,不断提高企事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正确把握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的关系,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的关系,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的关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全面发展和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贸易的协调发展。

  三、总目标和分类目标
  (一)总目标
  以举办“2010年中国·上海世博会”和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为契机,经过7年的努力,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规则、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以人才高地为支撑的城市知识产权创新体系,不断完善行政与司法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努力形成全社会共享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将上海建设成创新活力强劲、要素市场齐全、转化渠道畅通、知识产权保护有力、知识产权人才集聚、知识产权运作体制完善的国际大都市。
  (二)主要分类目标
  专利:上海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与上海国内生产总值同步增长。到2010年,平均每百万人获授权的发明专利达到150件,继续保持在国内的领先地位,并在某些关键领域和若干科技前沿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
  商标:到2010年,上海企业国内有效注册商标达到15万件,每百万人拥有注册商标的数量达到8000件。驰名(著名)商标的群体和市场影响力有大的发展和提高。
  版权:推进和发展以软件网络领域、创意设计领域、媒体传播领域为重点的新型版权产业。到2010年,上海核心版权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核心版权产业就业人口占全市就业人口的比例和版权产业产品与服务的出口达到国内领先。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不断提升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设计水平和整体实力,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植物新品种:重点培育具有上海农业优势的原创性品种,到2010年,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量有大幅度提高,品种权实施卓有成效。

  四、工作重点和措施
  为实现上述目标,今后几年,上海要以“激发创新能力”、“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集聚知识产权人才”为重点,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
  (一)致力于创新源头的培育,不断激发和提高全社会的创新能力。
  1、不断提高全体市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能力。知识产权的创造以创新思维为前提,以创造能力为基础。立足未来,从中小学生抓起,在基础教育中推行启发创造性思维的教育;高等教育中,要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普及知识产权的基础知识;鼓励研究生创造发明,营造有利于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职业教育要进一步加强知识型技能人才的培养,不断激发各行各业的技术人员、能工巧匠的创新思维和创造热情,使他们成为知识产权创造的源头。要在全社会倡导创新文化,弘扬创新精神。从2005年起,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把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纳入本市普法教育计划,把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列为每年科技节活动等重要科普活动的内容,不断提高市民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每年组织一次万名市民知识产权认知调查,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状况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2、持续不断地加大科技创新的力度。以制定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和“十一五”规划为抓手,以知识产权的创造、占有、运用为导向,适应世界科技和经济发展趋势,突出重点,优化研发布局,加强对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持续投入,不断增强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能力,抢占科技经济竞争的“制高点”;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加大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力度;注重围绕形成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产业,融合汇集相关技术成果,加强集成创新;培育企业有效规避和并购他人知识产权及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重点实施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要充分体现“引与逼”的政策,“引”就是通过专项资金的支持和政府各部门的服务,体现引导的作用;“逼”就是明确政府各部门、企业、资金管理公司等各个主体的责任。跟踪研究国际知识产权发展动态,集中力量、加强协作、整合资源、集聚投放,围绕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有研发优势和产业基础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及成套设备、现代中药、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加快形成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鼓励关键行业的发明专利申请,大力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以发明专利技术实施带动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在技术优势领域,积极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使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实现知识产权效益的最大化。2006年前,制定“关键领域研发项目知识产权评估指南”,其中包括利用专利评估、专利产业化评估和对研究人员业绩评估等,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中推广使用。
  3、确立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实施中的主体地位与作用。要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推动企业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实施的主体。要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继续开展试点工作,在3年内,创建对全市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知识产权创造、利用、保护、管理有影响力的100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要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既要保持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快速健康发展,也要促进植物新品种、原产地标记等知识产权有较大突破。要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科技、外贸、经济管理之中,将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利用、保护及管理作为本市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评审和复审的必要条件之一。企业要把握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主动权,打造和发展一批有市场潜力的新商标和在国内外市场上有影响的驰名(著名)商标,通过实施老商标发展和复兴计划,进一步做大、做强上海商标;在合资合作企业中倡导发展自主产权的商标和合资合作产品使用商标的本土化;鼓励国内外高知名度的商标集聚上海,使上海成为以商标为龙头的研发中心、商标管理中心和商标资产运作中心,成为品牌的输出中心和市场营销中心。
  (二)不断提高行政与司法执法水平,合理有效保护知识产权
  1、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切实有效维护市场秩序。要把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作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首要任务,通过综合治理,铲除重复性、群体性、顽固性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集中地,并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坚持实行打击与防范相结合,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重点整治与营造环境相结合,维护市场秩序与倡导社会诚信相结合,使上海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和优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互协调的体制优势,利用司法资源,借鉴司法经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相互合作,并进一步畅通刑事案件的移送渠道,规范刑事执法中的知识产权鉴定工作。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建立知识产权联合执法磋商机制,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涉外知名商标和知名企业域名的保护,将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列入企业诚信体系。不断完善跨省市和长三角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网和协同执法的工作机制,提高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的效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自律作用,鼓励企业协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连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作用,形成以政府公共服务为支撑,以企业、行业协会为主体,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协调运作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不断完善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2、推进地方性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适时报请市人大制定、发布《上海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条例》、《上海市著作权管理条例》等与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相衔接的、与本市生产力水平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根据国家制定的《职务发明条例》,抓紧研究并制定实施办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既要借鉴国际惯例和国外的经验,又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既要充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有效制约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权力滥用行为。
  3、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全面落实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成功举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重要条件。要做好筹办和举办世博会全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包括:上海世博会名称、会刊、徽标、口号、主题词等标志的保护;举办期间各国参展品的知识产权保护。2006年前,积极推进国家层面制定《2010年上海世博会标志保护条例》,为上海世博会标志提供更为全面、完善、有效的保护。2008年前,形成符合国际惯例、适合我国国情、具有上海特色的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规章,并针对世博会建设项目和世博会参展项目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步伐,探索知识产权管理新体制。按照“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的要求,探索建立更加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整合社会资源,共同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行政执法的力度,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保护环境;积极探索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推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整体提高;继续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制定能够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创新积极性的政策与措施。既要重视国有大企业,更要关注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既要加大对国资、国企转制中的知识产权监管,也要加大对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各级科技、产业等部门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体现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和产品的扶植。要进一步完善本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增强联席会议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组织决策能力。区县知识产权工作要与发展“一区一业”、“一区一新”的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相结合。
  2、搭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全面、快捷、便利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到2006年,初步建成以知识产权信息工程为主要支撑、以上海知识产权园等为依托的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专利信息联网、检索工具、文献数据库,整合资源,创造国际先进水平的检索环境,开通专利信息高速公路,为政府实施科技发展的重点领域研发活动、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提供更为便捷、准确的专利情报。发挥商标在企业改制、重组、联合中的纽带作用,推进上海商标运作中心和商标交易平台建设。发挥上海区域优势,使上海成为版权产业信息会聚、商务展示、中介服务及各类版权贸易、版权授权经营活动的主要集散地。要健全知识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培育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形成流转顺畅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促进闲置专利、商标的安全、便捷流通。适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风险投资集团,以推动、加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利技术和技术成果的转移。
  3、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建设现代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规范和政策引导,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向市场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以多种形式引进国外先进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增强公信度;鼓励具有良好经营理念和市场信誉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拓展综合服务功能,培育知名服务品牌。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市场,充分发挥律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中的作用。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交易、咨询、诉讼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主体,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服务产业,初步形成立足本市、面向长三角、服务全国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四)拓宽战略眼光,采取多种渠道,培养和集聚一大批知识产权优秀人才。
  1、加快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采取多种方式,吸引市场资金介入、民间力量支持和国外基金资助,推动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坚持学校教育与在职教育相结合,知识普及与专门培训相结合,国内培养人才与引进国外人才相结合,重点培养从事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交易、咨询、诉讼和专利检索等实务工作的专业人才;加快培养一批懂专业、懂外语、懂法律、熟悉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利用本市的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资源优势,在高校开设知识产权与理工科专业的双学位制和本、硕士生连读制,在本科各专业特别是理工科专业和研究生中开设知识产权基础知识课程。创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活动示范学校,鼓励科技特色学校、青少年科技指导站开展形式多样的创造发明活动。将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列入各级行政学院对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课程,列入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内容,列入对科研开发、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制定《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培训大纲》,支持各行业协会、科技协会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具有行业、专业特色的知识产权培训服务。到2010年,基本形成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结构合理、能与本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2、集聚一批知识产权理论和公共政策研究的高级人才。建立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跟踪国际国内知识产权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研究分析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变化,建立由国内外专家组成的知识产权咨询委员会以及知识产权专家数据库,集聚一批国内外知识产权专家,高起点地开展知识产权理论和公共政策研究,为政府部门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决策咨询。拓展上海知识产权研究会、上海商标协会、上海版权保护协会等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的功能,发挥行业协会在开展对外宣传和调解涉外纠纷中的特殊作用。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研究与交流,探索与国内外专业机构合作举办知识产权高级论坛,加强国内外知识产权的合作与交流,吸引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前来上海,带来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学术信息。

  五、实施和评估
  (一)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推进计划。
  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和各有关单位要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列入本部门、本地区、本单位的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并制订相应的战略行动推进计划和考核体系。市、区县政府要增加对知识产权执法和知识产权公共宣传的经费投入,落实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专项经费。
  (二)建立知识产权战略评估制度。
  在本战略实施的第三年,由政府部门对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效果进行中期评估,根据国际国内知识产权领域的变化和上海发展整体要求,相应调整发展对策。本战略完成后,组织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界专家参加的评估小组,对战略量化指标的实现、各项战略措施的效果以及企业知识产权利用的成效、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提高等,进行综合的、全方位的、科学的评估,为制定下一个知识产权战略提供科学依据。
  本战略纲要可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及本市未来发展的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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