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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粮食局关于推进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10-30 生效日期: 2000-10-30
发布部门: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襄政办发[2000]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粮食局《关于推进全帝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000年十月三十日

关于推进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市粮食局2000年10月16日)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粮食局《关于推进全帝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为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快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粮食流通机制,放开搞活国有粮食企业,振兴粮食经济,现根据省粮食局《关于下达2000年全省粮食企业改革考核目标的通知》(鄂粮[2000]128号)要求,提出推进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国企改革的精神、要求为政策依据,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我市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战略性调整;坚持经济补偿、有情操作的原则,以精减人数、改变身份为重点,对国有粮食企业的干部职工队伍结构进行调整;坚持改革、稳定、发展协调统一的原则,慎重稳妥,积极主动地开展改革;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推动主附企业改革和企业改制与职工改变身份工作同步进行,加快进度,保证质量。

  二、改革的主要目标总目标是通过改革,使我市国有粮食企业实现体制顺、机制活、人员精、效益好的目标。(一)认真搞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1、减“灶”:粮油购销企业要按照经济区域流向和抽资源状况进.行调整重组,全市购销企业保留96个,其粮食购销企业88个,储备企业8个,比年初减少30个,幅为24%o2、减“官”:粮油购销企业的领导职数严格按一正副配备,不设虚职,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50岁。全市粮食购销企业的领导职数控制在300人以内,年初减少19Z人,减幅为39%。3减人:大力精减国有粮食职工队伍是今年改革的要内容和目标。按照先易后难、统一政策、公平竞争的则,拟对粮食购销企业1984年1月1日以后招收的劳动合制职工(通过组织、人事、劳动、民政部门统一分配到业的于部、大中专及技校毕业生、退转军人除外),采取买断工龄、经济补偿的办法再分流800人;对198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本人愿意改变国有职工身份的也可买断工龄。年内全市粮食购销企业职工总数控制在7000人以(合买断工龄后返聘人员),比.1999年底减少1084人,减幅为13,4%(减人任务指标附后)。对粮食购销企业再次分流的人员,可在1984年1月1日后招收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中通过考试、考核和群众评定,形成人得分后,采取淘汰,确定买断个人工龄对象使其改变国有职工:身份,成为自然人。买断工龄的这部份职工,如购销企业确实需要,可以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返聘上岗,但个人身份不变。4、脱钩: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托管粮油附营企业和具备独立法人实体条件的附营项目,年内必须与购销企业在人、财。物上彻底脱钩,各自独立运转,年内脱钩面达100%;对人员少、规模小、购销企业利用闲余时间开展的附营项目,要做到人员单列,帐:务单设,费用单支,不得挤占购销环节的资金和费用c(二)加快国有粮食工贸企业改革步伐。1、企业改制: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大中型和有发展潜力的骨干粮油工贸企业,原则上提倡以进为方向,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年底改造面达到80%;对中小型粮食工贸企业以产权制度改革和民营化为主要方向,以出售、股份合作、民营置换、兼并、破产重组为主要改革形式㈠同时对无法开展产权制度改革的中小型企业可继续推行分块搞活、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托管经营、靠挂经营,年底中小型企业改制、改革面达到89%。2。精减人员:全市粮食工贸企业通过企业改制、职工买断工龄改变国有身份等途径,使工贸企业员工比1999年底减少12000人,减幅为52%(减人任务指标附后)。

  三、完善机制:粮食企业的负责人全部实行聘任制,被聘领导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实行公开竞选,任期为1—3年,年内竞争上岗、聘任面达100%;粮食企业实行全员合同制,竞争上岗、择优取用,在保持粮食购销职工队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购销企业竞争上岗后的富余职工和工贸企业职工,提倡以买断职工工。龄、改变国有固定身份为主要分流形式,大胆突破现有用工制度,并按照有情操作的原则,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尽可能返聘安置员工。返聘人员应重签劳动合同,实行风险抵押带资上岗。(四)提高效益:通过改革使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的整体运行质量和状况有明显改善,经济效益有明显提高,在政策到位的前提下,全市购销企业要实现全面盈利:附营企业扭亏面达40%以上,扭亏额达60%队上,全市附营企业亏损额控制在2100万元以内,其中市直控制在545万元以内。三、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一)粮油购销企业改革以“三减…完善”为主要内容。按照国发(1999120号、鄂政发[1999]192号、鄂粮发[2000]44号、128号文件精神,粮油购销企业在贯彻执行“三项政策”的同时,在保持国有性质(国有独资或控股)、保持职工队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减灶、减官、减人”工作,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减人上;积极开展资本营运,实现投资主体和资本结构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资本运行质量和效率;积极开展转换机制和强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干部聘任制、用工合同制、会计委派制、收入浮动制,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在政策到位的前提下:实现购销企业的全面盈利。(二)粮油附营企业改革以“两改一提高”为主要内容,即通过企业改制、职工改变身份,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按照县域经济、中小型企业民营化的要求,附营企业改革以退为主,以改苹产权制度、改变国有性质和政革用工制度、改变职工身份为重点,通过“两改”实现粮油工贸企业的扭亏为盈。一是以进为思路,扶持发展骨干粮食附营企业,使其和困有粮食购销企业一道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这-些企业主要指生产能力较大的粮油加工企业(大米日产100吨以上、面粉日处理150吨以上、油脂日处理50吨以上、饲料举班吨以上),经营品种多、设备先进、条件较好的粮、油贸易零售企业,符合发展方向有发展潜力的服务型企业,这些企业的主要改革形式有:有司制改革、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二是以退为主,放开搞活中小型附营企业。企业改革的形式很多,按照结合实际、因企制宜的原则,可供粮食企业选择的改革形式有:动态股权制、整体买断、分块买断、民营置换、租赁经营、承包经营、托管经营、抵贷返租、解散消号、破产重组等。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采取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办法。整个改革工作安排二个月时间,分为4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1月中旬前)o以县市为单位召开粮食企业改革动员大会,组织广大粮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有关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文件,省、市、县(市)党委和政府有关国企改革的精神,分析粮食企业面临的严峻形势,引导职工认识国企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让职工掌握和领会必要的改革政策,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增强广大粮食干部职工服从改革、服务改革、支持改革的自觉性,形成良好的改革氛围。第二阶段:清产核资、制订方案(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凡是开展产权制度改革的企业,都要聘请有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真实、准确、地摸清企业家底,报经财政、国资部门审定资产,在此基础上选择企业改革形式、制订企业改革方案,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报经县(市)粮食局审查,并报送县(市)政府审批。第三阶段:实施方案(12月上旬至12月底)。各企业按批复后的改革方案进行操作,主要工作包括:办理资产、债权、债务的清算与转移手续,办理职工解除固定身份、清算补偿费、返聘手续,设置和募集股本,选举确定“三会”,制订公司章程,变更或注册企业名称等。第四阶段:新实体组建、运行和改革总结(年底前)以县(市)粮食局为单位,开展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市粮食局。市粮食局对全市粮食企业的改革情况进行必要的抽查,向市政府和市改革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并做好迎接全省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粮食企业改革创造必要的条件(一)各地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有关粮食工作的各项政策,积极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推进改革。粮食部门改制企业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证件、审批的过程中,有关部门要急事即办;土地、国资部门在办理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手续时,原则上只收工本费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办理水、电、通讯、企业名称变更等手续时免缴过户费、开户费,只交工本费;房改部门要按政策返还改制企业的房改资金;劳动、人事部门要及时办理企业改制时已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有关手续,并将企业下岗人员及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体改部门要为粮食企业改革及时提供政策理论服务和操作指导。(二)广辟渠道安置企业职工。对改制企业买断工龄后的职工,要采取多种途经妥善安置:1、补偿安置:对解除合同、改变身份的职工,按照[2000]23号文件精神,按上年度全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以下计算,清算职工的安置补偿费。对愿意领取安置费、自谋职业的职工,应彻底清算安置补偿费和其它与单位间的债权,债’务,与原单位脱离一切关系。2、聘用安置:改制后的企业按照定岗定员、竞争上岗、择优取用的原则,优从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必需的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新企业规定交纳一定的风险抵押金。企业要把聘用安置作为安置原只工的主要形式和渠道。对返聘人员要坚持“公开、公开”原则,统一条件,公开考核评分择优聘用。具体可参照1998年收储企业定岗定员考核办法执行。3、资产安置:对采取现金安置有困难的企业,可采用等值资产作为安置补偿费的办法,把:相应的汀店、设施、场地、商品等资产折价补偿给职工,‘使职工改变身份脱离关系,自主经营,自理税费。4、退休休安置:根据褒发[2000125号文件规定,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在本人申请并交纳社会保险以后,经劳动部门审核批准,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或者是预留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费后交给新成立的企业托管,侍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也可以经本人申请,采取买断工龄领取安置费的办法安置。无论采取哪种安置办法,对提前退休安置的职工原则上不再返聘上岗。由于国有粮食企业整体经济效益差,资金,紧张,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筹措安置资金问题上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以确保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成功推进。六、加强对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领导全面完成今年的粮食企,业改革目标任务,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地要加大.领导和督办力度,做好协调工作。市政府成立全市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成霖任组长,市财委主任彭祥胜、市粮食局局长杨光礼任副组长,市体改委、财委、法院、工行、农行、劳动局、财政局、国资局、土地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房管局、房改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全市粮食企业改革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工作。各县(市)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把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推进到位。各级粮食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集中力量,周密部署、扎实运作,全力抓好粮食企业改:苹,确保年内全面完成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任务。年底市政府要按照省粮食局和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对全市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进行检查总结、评比结帐,并作为评选先进举单位的主要条件予以考核。

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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