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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22 生效日期: 2005-03-22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05]1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外经贸厅、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省国税局、省电力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安全监管局、省乡企局(中小企业局)《关于在全省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在全省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是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推进我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竞争力提升的客观需要;是巩固和深化政府机关效能建设,执政为民,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具体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企业服务年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真正做到知企情,解企忧,排企难,努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在全省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的意见
(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外经贸厅、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省国税局、省电力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安全监管局、省乡企局(中小企业局) 2005年3月17日)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巩固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成果,进一步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企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努力解决当前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我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促进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决定在全省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竞争力提升的客观需要。去年下半年以来,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利润总额和实际投资额增幅都有不同程度的回落,其背后的实质问题是产业结构不合理,粗放型增长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优农业、强工业、兴三产”的战略决策,进一步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二)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是巩固和深化政府机关效能建设成果的重要手段。检验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果,很重要的方面是服务企业是否到位,企业对政府机关的服务是否满意。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是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企业对政府的新要求,结合工业经济管理工作实际,对机关效能建设的进一步深化、细化和具体化。通过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寓改进管理于服务之中、寓加强指导于服务之中、寓改善环境于服务之中,营造吸引企业、留住企业、有利于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把中央关于树立科学发展观、转变增长方式的要求转化为企业的实际行动,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三)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是执政为民,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具体举措。为企业服务,是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生动体现,是政府执政为民的职责所在。通过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有利于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为民观、群众观,提高为企业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也有利于集中力量处理一些涉及面广和影响大的普遍性问题、一些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实际困难、一些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实事、好事,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工作,按照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的重大部署,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落实服务措施,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我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目标是:通过企业服务年活动,实现服务载体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质量优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化,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政府为民办实事、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三、主要内容
  (一)对近年出台的涉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未落实的政策措施,要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抓紧落实。对一时难以落实的,也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落实。对需要有关部门配合解决的问题,及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合力抓落实。有的问题需要上级政府协调解决的,有关部门要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建立定期走访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尽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加强对经济运行和宏观调控下产业发展状况的跟踪分析,做好对事关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和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的研究,帮助企业及时把握宏观经济态势和产业发展走势。健全我省制造业发展的产业引导政策体系,做好产业指导信息发布等工作,正确引导企业投资方向和生产经营行为,推进企业转变发展模式,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三)加强对煤电油运及重要生产资料的综合协调。努力协调解决煤、油供应问题和其他要素的制约,确保重点企业的生产需要和重点物资的运输需求。加强电力运行和需求侧管理,抓好有序用电工作。积极开展节电、节水、节材等活动,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抓好重大投资项目的服务和管理,加大对企业研发创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提高投资项目服务和管理水平。
  (五)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努力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的保障工作。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原则,重点保障国家和省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工业投资项目用地。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市场配置机制,推行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有效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引导企业提高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倡导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建立企业用地退出机制,依法盘活闲置土地。
  (六)优化信贷结构,增强信贷有效供给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定期向金融机构推荐投资项目,积极推进银企合作。加强企业信用建设,不断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
  (七)积极推进为块状经济服务的重点区域创新平台和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强产学研联合,鼓励和帮助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和项目开发渠道,形成技术创新的支撑平台,加快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八)引导企业实施管理创新,苦练内功,夯实管理基础。努力降低产成品库存和应收账款,提高企业市场应对能力和盈利能力。促进企业以专利技术和优质产品为支撑,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快从无牌和贴牌生产向有牌生产转变、从有牌生产向知名品牌转变,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加快培育块状经济的区域性品牌。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技能培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内在素质。
  (九)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做到依法办事,文明办事,高效办事,廉洁办事,切实解决“事难办”问题。努力减轻企业负担,清理对企业各种名目的不合理收费项目,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牢固树立心系企业、服务企业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为企业服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企业服务年活动作为“便民、利民、安民”的有效载体,知企情,排企忧,解企难。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服务年活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要研究制订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省级建立由省经贸委为召集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外经贸厅、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省国税局、省电力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安全监管局、省乡企局(中小企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企业服务年活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各地、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组织机构,上下联动,共同推进。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要在求实效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花架子。要从实际出发,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不回避矛盾,不绕开困难,一件一件抓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予以解决,真正做到为企业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四)齐心协力,协调配合。做好为企业服务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做好工作情况交流、信息通报和宣传工作,形成服务合力。针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各自职能,做好具体服务和指导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形成全社会为企业服务的良好氛围。
  (五)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建立企业服务年活动情况通报制度,省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各地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省企业服务年活动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汇总并通报。要加强对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通报批评和严肃处理敷衍塞责、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以及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行为。建立和完善为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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