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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门票价格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25 生效日期: 2003-03-01
发布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沪价费[2003]013号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门票票价的函》(沪规综[2003]63号)收悉。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是宣传上海城市改革开放成果的“窗口”,为及时反映上海城市规划、建设的发展动态,该馆近期又增加上海“十五”期间重大实事项目、2010年世界博览会馆选址方案展示等内容,投入相应增加,管理成本上升。经研究,同意调整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门票价格,从每张20元调整为每张25元(优惠办法不变),自2003年3月1日起执行。上海城市规划展示馆必须在售票处醒目位置,标示门票价格,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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