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2-02 生效日期: 2000-02-02
发布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厦地税政三[2000]2号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计算机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产税征收管理,全面、准确掌握房产税的税源及其增减、租用变动状况,强化征收管理责任制,确保国家税收及时征收入库,在总结我局多年房产税征管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税法及有关规定,并经多次调研、征求意见,经研究,制定《厦门市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各单位,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局要加强税法及本办法的宣传,促进房产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开展。
  利用我局计算机广域网络,建立健全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户房产税户管档案,是落实(厦门市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基础。为此,市局决定于2000年上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产税税源普查工作(暂于企业及有经营行为或出租房产行为的机关、事业、团体中开展)。从2月起,各基层局要结合199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展房产税税源普查登记工作,每家企业都必须就其使用房产的项目逐项填报,填报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本次登记的数据一律填报至沪1999年12月底)。备基层局要做好填报的辅导工作并认真审核,于2000年5月底前收回登记表并审核完毕……从2000年起,全市内外资企业房产税申报征收期统一改为每年3月和9月,对今年1月己按原规定申报纳税的企业所缴纳的税款不予退还。 附表一:房产税税源情况表(略)
  附表二:房地产开发项目使用情况表(一)(略)
  附表三:房地产开发项目使用情况表(二)(略)
  附表四:房地产开发项目使用情况表(三)(略)
  附表五:房产情况变动申报表 (略)
  附表六:金融机构抵偿房产申报表 (略)
  附表七:房产税申报附表(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