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湖政发[2004]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进一步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根据《关于设立湖州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通知》(湖政办发(2003)95号)的规定,经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审定,市政府决定,授予沈德堂、胡璋剑、叶金云2003年市科技重大贡献奖,并各奖励现金10万元。
希望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向获奖人员学习,刻苦钻研,勤奋工作,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我市的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四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