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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物价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信息技术培训考核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23 生效日期: 2003-01-23
发布部门: 四川省绵阳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绵价费[2003]29号

绵阳市教育局:
  你局绵教人[2003]6号《关于核定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信息技术培

训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教育局绵人职(2002)71号《关于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计算

机应用能力和信息技术培训考试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

价字费[2000]118号《关于人事部门组织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和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函(20

01)83号《关于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规定,核定我市中小学教师职

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信息技术培训考核收费标准为:
  一、培训收费
  D级(初级),培训时间不少于24课时,收费标准70元/人期。
  C级(中级),培训时间不少于62课时,收费标准240元/人期。

  二、考试收费
  凡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信息技术考核的中小学教师,可收取职称计算机考试上

机操作费60元/人.次。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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