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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21 生效日期: 2005-01-21
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市政发[2005]11号

西安有河流、湖泊、库塘、沼泽等十分丰富的湿地资源,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长期以来人们对湿地生态价值的认识不足,加上保护管理能力不强,盲目开垦围垦和随意侵占湿地、湿地污染泥沙淤积等现象仍然存在。为了尽快扭转我市自然湿地面积减少和湿地生态功能退化的局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50号、陕政办发(2004)10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生态化的理念出发,充分认识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湿地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重要生态功能。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保护湿地,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状况,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生态化的理念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正确处理好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坚决遏制盲目开发利用、乱占滥用湿地的现象,把加强湿地保护、恢复湿地功能,作为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件大事,予以高度重视,并切实抓紧抓好。

  二、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编制湿地保护规划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对我市的湿地资源状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查清我市湿地的面积、类型、地理位置,湿地区内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种类、分布和生态状况,湿地区内及周边社会经济状况,建立湿地资源数据库,综合评价湿地资源及其利用现状,找出威胁湿地的主要因素。在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湿地资源调查的结果,认真编制我市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对不同湿地提出针对性的保护管理措施。通过研究论证后,将湿地保护工程规划项目列入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湿地保护管理
  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对于列入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一律禁止开垦占用和改变用途。对造成湿地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要进一步强化湿地开发利用的管理,湿地开发利用活动必须符合各级政府制定的湿地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征用占用湿地项目的审批。国土部门在审批占用湿地项目时,要事先征求同级湿地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

  四、因地制宜,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的建设
  要抓紧湿地的抢救性保护,将建立湿地保护区作为抢救性保护的关键措施,把一切应该保护的湿地都尽快保护起来。目前,我市已建立了泾渭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黑渭湿地自然保护区项目正在审批之中,但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发展相对缓慢。今后一段时期,要继续加快推动我市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泾渭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要迅速完成规划编制、建立机构、落实建设经费、划界立标等工作,启动湿地恢复、退田还河等建设项目,使保护区能尽快发挥其湿地生态功能,并着力使该保护区成为我市湿地保护的精品项目,将其建成湿地保护的样板和示范,争取早日成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黑渭湿地自然保护区要争取尽早批准立项。此外,按资源调查的结果,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加快保护区建设步伐,使更多的自然湿地尽快纳入保护管理范围;在条件所限暂时难以建立保护区的地方,也要因地制宜,积极建立保护小区或设立保护站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切实加强保护。

  五、进一步加强对城市湿地的管理
  我市的城市湿地资源丰富,兴庆湖、护城河、广运潭遗址、美陂湖以及规划建设中的曲江南、北湖,形成了我市独特的湿地景观。这些湿地对城市的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发展将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对于这些城市湿地资源,一方面要注重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将湿地作为一种改善城市环境的景观资源与城市建设有效结合起来;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这些湿地的监测,防止对湿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污染。新建的人工湿地景观,要切实采取防淤防污染措施,加大防淤防污染的投入力度,使其真正达到美化环境、发挥生态效益的目的。

  六、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组织领导
  湿地保护与管理牵涉面广,涉及部门多,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必须建立协调机制,市及各区县政府要成立以分管领导和林业、环保、土地、规划、计划、财政、编制、水务、科技、农业、建设、旅游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湿地保护管理的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地方湿地法规、规章和制度;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管;依法做好湿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明确湿地权属;依法处理随意开垦占用、污染或改变湿地用途的行为,并采取各种补救措施,达到恢复保护的目的;研究保护与利用开发的工程建设意见;及时研究和解决湿地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部门,负责做好湿地保护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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