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鼓励扩大外贸出口政策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16 生效日期: 2003-06-16
发布部门: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最大限度降低'非典'影响,进一步优化外贸发展环境,推动我市对外贸易更快更好地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衢政发(2001)108号、衢政发(2002)33号文件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现将调整和完善的政策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贴息力度
  享受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贴息的企业,由原市本级外贸(流通)企业扩大为各类出口企业。
  凡取得国税部门应退未退出口税额证明书,并向银行办理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的出口企业,贷款贴息由原来给予贷款利息的50%(衢政发(2002)33号)贴息,调整为按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贴息。

  二、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扶持力度
  对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及其机构投保出口信用险的出口企业,按该企业实际缴纳的出口信用保险费的50%给予补助。

  三、积极鼓励发展加工贸易
  对加工贸易项下的进出口增值部分,按收汇核销数给予每美元0.06元人民币的奖励。

  四、资金来源
  上述资金由市财政列支。
  上述政策适用于市本级(含柯城区、衢江区)企业,自2003年6月1日起执行,时间暂定一年。各县(市)政府可参照执行。


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