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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削减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12 生效日期: 2003-02-12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浙政发[2003]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02)3号)的要求,省级政府部门对2000年开展审批制度改革保留的1606个项目进行了再次削减和规范。50个部门(含具有行政审批项目的非政府部门)共取消、下放及调整行政审批项目843项,削减幅度为52.5%,审批时限提速率为27.8%,达到了省政府提出的行政审批事项“削减三分之一以上,审批时限力争提速20%”的目标。
  现将省级政府部门削减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及2000年以后国家新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公布,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一、省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公布的审批项目,及时调整和完善具体的实施方案,特别要做好取消、下放、调整项目的衔接工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对省级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各部门要继续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审批责任制,强化监督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方便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自本目录公布之日起,省级政府部门不得自行增设行政审批项目。确需设立的必须报省政府批准;对国家法律法规新规定和国家有关部门新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关部门要及时报省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由省监察厅、法制办负责监督。

附件:浙江省省级政府部门削减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二00三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浙江省省级政府部门削减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二月)
  目录
  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1)
  浙江省物价局(3)
  浙江经济贸易委员会(7)
  浙江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15)
  浙江省教育厅(15)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1)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6)
  浙江省公安厅(27)
  浙江省国家安全厅(30)
  浙江省民政厅(31)
  浙江省司法厅(34)
  浙江省财政厅(35)
  浙江省人事厅(37)
  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39)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39)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41)
  浙江省测绘局(45)
  浙江省建设厅(45)
  浙江省交通厅(48)
  浙江省信息产业厅(54)
  浙江省水利厅(56)
  浙江省农业厅(58)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61)
  浙江省文化厅(66)
  浙江省卫生厅(69)
  浙江省审计厅(72)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72)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74)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76)
  浙江省体育局(79)
  浙江省统计局(81)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82)
  浙江省林业局(83)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86)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89)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92)
  浙江省旅游局(94)
  浙江省粮食局(95)
  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96)
  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98)
  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98)
  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98)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99)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100)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103)
  浙江台湾事务办公室(103)
  浙江省气象局(104)
  浙江省地震局(104)
  浙江省供销合作联合社(105)
  浙江省电力工业局(105)
  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非省重点工程项目的开工报告
  2、外商投资国家限下限制类和省限上不需要国家平衡的鼓励类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
  3、扶持重大骨干流通企业发展贴息项目
  4、国有事业“三场”定点、迁移或改变隶属关系
  5、大中专院校的布局、结构调整
  (二)下放项目
  1、国家限下非省投资和非省重大项目的地方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党政机关办公楼除外)(下放到市、县计委)
  2、国家限下非省投资和非省重大项目的地方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党政机关办公楼除外)(下放到市、县计委)
  3、国家限下外商投资普通房地产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下放到市、县计委)
  4、文化娱乐类限下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下放到市、县计委)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和专项计划
  2、非国家审批的省级及省投资(含财政预算内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专项基金、资金、附加等;其他财政性基建资金、国债资金;国有投资公司投资的项目,下同)的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合并审批(含党政机关办公楼)
  3、非国家审批的省级及省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党政机关办公楼)
  4、非国家审批的省重大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合并审批
  5、非国家审批的省重大项目初步设计
  6、国外贷款、境外投资限下、外商投资限下限制类和省限上不需要国家平衡的鼓励类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合并审批
  7、国家限下外商投资、国内投资、国外贷款基建项目进口免税确认书
  8、重点工程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9、省重点工程项目的开工报告
  10、省财政补助修建山区县公路项目
  (二)审核项目
  1、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2、报国务院、国家计委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
  3、报国务院、国家计委审批的外商投资、国外贷款项目
  4、报国务院、国家计委审批的境外投资项目
  5、报国务院、国家计委审批的专项类项目
  6、省重点项目
  7、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8、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
  9、发行企业债券(产业基金)
  10、原以工代赈配套资金转用安排的下山脱贫项目
  (三)核准项目
  高校招生计划
  (四)备案项目
  对下放到市县计委的国家限下非省投资和非重大项目的地方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批实施登记备案制管理
  浙江省物价局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稻谷价格
  2、计划内石油液化气价格(出厂价)
  3、计划内石油液化气价格(销售价)
  4、煤油(灯用)价格
  5、基准地价、标定地价
  6、无线寻呼基本服务收费
  (二)不列入审批项目(原实行审批的价格和服务收费,依据《价格法》规定,将按照《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的品种,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列入审批项目)
  1、省级储备粮价格
  2、桑蚕鲜茧价格
  3、烟叶价格
  4、尿素出厂价
  5、进口化肥调拨价
  6、管道燃气价格
  7、汽油、柴油(石油公司供系统外的批发价)
  8、汽油、柴油(除杭州市区外的零售价基准价)
  9、炸药雷管导火索供应价格
  10、市所在地自来水到户价
  11、跨市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12、食用盐价格、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
  13、工业盐价格
  14、基本医疗用药价格
  15、中小学课本价格
  16、电价(上网价、销售价)
  17、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18、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开发的普通居民住宅价格
  19、拆迁安置房结算价格
  20、建设项目配套设施价格和收费
  21、房改房出售价格、市本级公房出售成本价
  22、公用住房租金、市本级砖混成套公房租金标准
  23、小学、初中义务教育收费
  24、政府举办的高等教育收费
  25、高速公路客运价格及跨省、跨地区的客运价格
  26、公路客、货运输站场收费
  27、港口收费
  28、地方铁路运输收费
  29、铁路、民航、邮政、电信延伸服务收费
  30、电话收费
  31、电话信息服务收费
  32、金融服务收费
  33、有线电视服务收费
  34、会计、审计服务收费
  35、法律、公证服务收费
  36、评估收费
  37、产权交易、人才、劳动力市场等特殊专业市场的中介服务收费
  38、税务、工商、报关等依托行政职能的代理、代办服务收费
  39、气象、消防、规划、档案信息等利用公共资源的专业技术服务收费
  40、高速公路清障收费
  41、社团特殊服务收费
  42、水、电、气、热设施安装收费
  43、公路通行费、城市道路综合收费
  44、非营利性医院医疗服务收费
  45、省级医疗单位自制药品及制剂
  46、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47、垄断经营、强制使用、指定销售的产品价格
  48、中央管理药品价格(零售价)
  49、跨省、地区的水路客运(限于船渡)价格
  50、省市党报价格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非涉企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审核项目
  涉企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核准项目
  1、强制性或必备性培训收费
  2、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评估资格
  3、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
  4、行政事业收费年审
  5、价格评估机构资质
  浙江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烧结砖质量整顿
  2、开办煤矿申请
  3、手扶变型运输机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及产品鉴定
  4、国防计量检定人员资质
  5、民用爆破器材经营资格认定、发证
  6、国防科技成果推广
  7、民爆器材产品、生产技术、成套设备进出口
  8、军工技术转民用科技开发
  9、军用标准
  10、轮胎行业产业政策
  11、化工工业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
  12、机械工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13、省机械工业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14、机械军工生产企业定点
  15、地方军工军品生产年度计划
  16、军品技改专项5年计划
  17、机械工业临时生产许可证
  18、省轻工企业临时生产许可证
  19、省轻工产品生产许可证
  20、旧货企业经营资格
  21、旧货市场经营资格
  22、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设立审核上报
  23、省机械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
  24、冶金工业节能专项资金
  25、冶金工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财政周转金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26、机械军工科研项目产品配套补助费
  27、出口食品罐头厂定点及代号
  28、省技术进步优秀企业评审
  29、C、D、E级锅炉图纸
  30、兵器工业质量规划和技术基础工作计划
  31、肉品检验人员资格
  32、兵器工业质量事故报告
  3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
  34、矿井报废
  35、冶金工业重点产品质量赶超
  36、冶金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37、省机械工业电子信息技术推广计划
  38、机械工业国家电子信息技术推广计划
  39、供小型矿井建设使用的精查煤田地质报告
  40、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开采
  41、矿山闭坑
  42、机械工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
  (二)下放项目
  1、建材工业5000万元以下基建、技改项目初步设计
  2、1000万元以下的冶金工业建设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
  3、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冶金、有色金属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
  4、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的冶金、有色金属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5、省属军工企业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三)不列入审批项目
  1、动用省级医药储备
  2、3000万元以上、投资以省为主的项目初步设计、竣工验收
  3、机械行业结构调整财政贴息
  4、冶金工业企业建立技术中心
  5、省机械工业新产品试制计划及试制试产项目
  6、机械工业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制试产计划
  7、机械工业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
  8、化工专业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年检
  9、矿井风量计算细则及设计矿井风量
  10、矿井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鉴定
  11、矿井井下防水隔离煤柱设计
  12、防治承压水突水措施
  13、井下额定供电电压
  14、化工工业建设项目环保评价
  15、医药行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评价大纲、环评报告书
  16、医药企业社会团体登记、年检、变更、注销
  17、冶金(含黄金)、有色金属专业的工程设计单位资质
  18、省级、国家级冶金工业技术创新项目、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及科技进步奖申报
  19、医药行业申报浙江省科技进步奖
  20、省机械工业科技进步奖
  21、省化工科技发展计划
  22、医药行业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初审
  23、冶金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限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涉及企业向国家和省争取优惠政策的、国家产业政策及省贯彻产业政策实施意见所限制的限下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原审批“涉及企业向国家和省争取优惠政策的限下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建议书或可行报告实施方案”、“限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初步设计”合并)
  2、省技术创新重点项目
  3、新建电源并网及供电营业区
  4、省成品油(含燃料油)市场布局规划,仓储设施和加油(气)站(点)建设定点及企业经营资格
  5、煤炭经营许可证
  6、煤炭生产许可证
  7、重要工业品进出口管理
  8、军品科研、技改、基建项目的立项、验收、鉴定及国防计量、理化技术机构设立与最高计量标准的建立(由原审批“三级国防计量机构的各项最高标准”、“小型军品生产线及民爆技术改造和基建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竣工验收”、“国防理化技术机构的设立”、“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立与撤并”、“军品科研项目的立项和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合并)
  9、民爆器材科研、技改的立项、验收、鉴定及生产、经营许可证、购销合同、供应网点设立(由原审批“民爆器材购销合同”、“民爆器材供应服务网点设立”、“民爆器材科研项目的立项和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合并)
  10、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安全评价、咨询、认证、检验、检测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
  11、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的制造、维修安全资格证
  12、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单位资格
  13、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定点经营、安全生产许可证
  14、拍卖企业设立前置审批
  15、典当经营许可证
  16、工商领域利用外资技改限下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
  17、符合国家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限下内外资技改项目免税确认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限下技改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新增所得税确认书
  18、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和改建、扩建项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含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专业生产企业的定点;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9、矿山安全条件许可证
  20、矿山建设采掘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
  2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安全员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企业注册安全主任资格证
  22、危险性较大生产设备进场施工及《准用证》
  23、蚕茧收烘资格
  24、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
  25、缫丝、绢纺生产准产证
  (二)审核项目
  1、限额以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由原审核“限额以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棉纺、毛纺、聚酯及化纤新增能力”合并)
  2、境外投资、加工贸易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
  3、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由原审核“商业、物资等其他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连锁经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合并)
  4、一类口岸及临时口岸开放(由原审核“一、二类口岸开放”、“临时口岸开放”合并)
  5、军品(含配套产品)的科技立项、专利申报、新产品鉴定、生产许可证、能力调整及价格(由原审核“国防科技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常规武器装备研制项目”、“报送国防专用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军工产品定型”、“军品价格申报”、“国防科技成果鉴定、登记”、“国防专利申报”、“民爆器材科研项目、新产品定型、新技术转让”、“军工生产能力的保留与调整”、“武器装备及民用部门军品配套科研、生产许可证”合并)
  6、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资格
  7、茧丝绸风险基金项目
  8、民爆器材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及企业凭照、安全评价、生产与销售计划、价格(由原审核“民爆器材工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凭照发放”、“民爆器材生产、销售计划、长远规划”、“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军工企业安全监督员、评审员资格”、“民爆器材价格申报”、“地方军工、民爆企业安全性评价”、“国防工业大中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合并)
  9、农药厂、原药生产定点及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由原审核“农药厂定点及原药生产”、“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合并)
  10、第二、三、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及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进口管理(由原审核“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监控化学品进口管理”合并)
  11、机械工业输变电设备产品目录管理及110KV以下输变电设备产品管理
  12、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公告产品管理
  13、符合国家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限上内外资技改项目免税确认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限上技改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新增所得税确认书
  14、工商领域利用外资技改限上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
  (三)核准项目
  1、水泥企业化验室合格证
  2、汽车更新定额补贴
  3、(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
  4、建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四)备案项目
  1、省新产品试制试产项目(由原核准改备案)
  2、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开办或变更名称与地址
  3、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生产企业
  4、国家规定的化工产品企业标准
  浙江省乡镇企业局

  一、削减项目
  取消项目
  1、水泥企业化验室合格证
  2、企业二级计量水平确认
  3、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生产许可证
  4、计量检定人员证书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重点乡镇企业财政贴息(乡镇工业专业区企业财政贴息)
  (二)审核项目
  乡镇企业(中小企业)机电产品技术更新改造项目
  浙江省教育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电大分校设置
  2、学生课间加餐开展范围
  3、学生集体使用药品保健品
  4、省级综合高中、特色高中评定
  5、举办省一级国际教育展览
  6、外国来华留学生学历证书发放
  7、省级教育经费专项审核
  8、省科技进步奖
  9、省科技研究项目
  10、自学考试的学位授予
  11、外语无线教学台设立
  12、高校开办企业
  13、杭州外国语学校毕业证书验印
  14、对外校际交流协议
  15、省教育厅科技进步奖、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
  16、试点培养高水平运动员高校
  17、香港大学在内地大学校园内设学术交流联络处
  18、浙江省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
  19、成人高师教育专业设置
  20、民办专修学院进入学历文凭考试试点资格
  21、与香港高校进行涉及高科技及敏感课题的合作研究和技术开发
  22、中央专项资金补助分配
  23、授予聘请台湾重要人士、学者、香港知名人士或高级公务员名誉学术称号
  24、国家和各部委科技进步奖、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
  25、学位点的评估
  26、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毕业证书验印
  27、教学仪器设备技术改造更新措施投资计划
  28、全国教学仪器设备展示订货会企业及产品的申报
  29、面向全省招生或跨省招生的民办中小学
  30、普通高等学校改制为民办学校
  31、普通本科院校设立民办二级学院
  32、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制定、调整
  33、省属高校人员编制确定
  (二)下放项目
  1、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学生学籍管理(下放给学校)
  2、《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发放(已下放给市、县)
  3、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费标准制定、调整(已下放给市级)
  4、捐资项目学校、建筑物的命名(下放给市、高校)
  5、港、澳、台单位或个人捐赠奖学金
  6、成人中等专业教育学费标准制定、调整
  (三)不列入审批项目
  1、教育科研计划立项
  2、省教学仪器设备生产骨干(定点)企业
  3、普通专科(含高职、电大普通班)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中起点专科分校招生计划
  4、高等院校教师高级职务聘请管理及授权管理的专业技术中、高级职务评聘工作
  5、普通本科分校招生计划、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招生计划
  6、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跨省招生计划
  7、国家和各部委科研计划项目
  8、教育部教学仪器设备定点厂、新产品立项与鉴定
  9、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由原审核“毕业生就业计划和调整计划”更名)
  10、高校高级职称和中学高级教师评审对象资格
  11、高校专业技术职务比例和岗位指标
  12、教育系统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
  13、《教师资格证书》发放
  14、省教育强镇
  15、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名单
  16、省高校重点学科、重点扶植学科评审
  (四)改备案项目
  1、高中会考免考
  2、聘请台湾、港澳人士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
  3、全省性中小学竞赛项目
  4、普通高校函授站登记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中小学使用教材(电教教材)审定
  2、省一级重点中学(含职业学校、综合高中)评定(由原审批“省重点职业学校”、“省一级重点中学评定”合并)
  3、接受港澳台、外国学生资格(由原审批“招收港澳台学生资格及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高等院校接受外国大专毕业生来华攻读本科毕业文凭课程”合并)
  4、非学历教育机构中(境)外合作办学(举办幼儿园以及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合作办学机构)(将原审批“在港澳进行短期培训等非学历教育的合作办学”并入)
  5、接受港澳台、外国学生院校资格(由原审批“接受外国留学生院校资格”、“省内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资格”、“高等院校举办外国人汉语短期学习班”合并)
  6、中小学生赴国(境)外参加夏(冬)令营活动
  7、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优秀毕业生评选
  8、普通、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及调整(由原审批“普通高校及函授、夜大专业设置、调整”和原审核“高等学校以函授、夜大方式举办本专科教育”合并)
  9、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民办学校)
  (二)审核项目
  1、学校收费标准制定、调整(由原审批“初中、小学杂费、借读费标准的制定、调整”、“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制定与调整”合并)
  2、省属高校年度分单位事业经费预算及决算
  3、高等学校设置、更名(由原审核“高等学校(含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升格和普通高校更名”、“成人高等学校撤销、更名”合并)
  4、设立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5、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6、对外汉语教师资格
  7、学历教育机构中(境)外合作办学(由原审核“中(境)外合作办学(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独立设置的机构或非独立设置的机构、实施中等学历教育机构)”、“在港澳开设成人兼读(函授)、全日制学历教育、合作办学或办班”合并)
  8、举办国际教育展
  9、省级教学成果奖
  10、省教育强县
  11、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评审
  12、省级科技成果鉴定与评审
  (三)核准项目
  1、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原核准“普通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中起点专科分专业、分形式招生计划”合并)
  2、省示范性小学、初中及幼儿园(由原审批“省示范小学、初中”、“省示范性幼儿园”合并)
  3、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招生计划、录取及证书发放
  4、民办学校的《办学许可证》发放及年检
  5、教育招生广告
  6、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院校资格、聘请计划及人员、接受国外自费学生计划(由原审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年度计划”、“高等院校接受外国自费留学生年度计划”和原审核“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核准“省、市属院校计划内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外籍教师及讲学专家”合并)
  7、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申请自费留学资格
  8、省二级、三级重点中学(含职业学校)评定
  9、教学仪器设备及学具的新产品立项与鉴定
  (四)备案项目
  1、全省性中小学竞赛项目(原审批改备案)
  2、高中会考免考(原审批改备案)
  3、聘请台湾、港澳人士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原审批改备案)
  4、普通高校函授站登记(原审核改备案)
  5、高校学生受警告以上处分
  6、电大注册视听生与本专科开放教育、远程教育新生录取
  7、民办专修学院专业设置、录取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科普工作先进集体、个人
  2、国家医药技术创新博士项目
  3、国家新药研究基金项目
  4、科技统计报表
  5、国家攻关项目贷款贴息
  6、申报科技部火炬奖
  7、国家CAD应用示范工程
  8、国家CIMS应用示范工程
  9、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
  10、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基建计划
  11、浙江省科技成果检测、鉴定机构认定
  12、国有企业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13、申请实施国家级“推广计划"指南项目
  14、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指南项目
  15、国家火炬计划贷款项目
  16、举办省级技术交易会
  17、科教用品进口免税
  18、省级厅局组建科研系列中级评委会
  19、技术经纪人资格
  (二)不列入审批项目
  1、财务关系隶属省科技厅单位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
  2、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含实验技术)高级职务人员名单
  3、省属科研院所国有资产管理
  4、财务关系隶属省科技厅单位的财务预决算、财政贴息项目、减少事业费专项奖励
  5、财务关系隶属省科技厅单位的无形资产
  6、重大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评估
  7、省重点实验室和实验基地评估
  8、科技期刊有关奖励和处罚
  9、大型精密仪器分析测试基金
  10、建立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秘密级国家秘密技术对外学术交流、出口
  2、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
  3、科技团组出国(境)
  4、省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及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设立
  5、省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成果、产业化项目认定
  6、浙江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资助资金
  7、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8、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9、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0、纠纷案件和专利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期限的延长
  11、星火技术密集区、示范镇
  12、预算内单位因公出国人员用汇
  13、建立省级科技兴海示范区
  14、省级科技类正式期刊变更项目及科技类非正式期刊的创办
  15、国际科技会议、国际科技展览会
  16、国有科研单位设立、调整、认定
  (二)审核项目
  1、创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
  2、国家软科学项目立项
  3、国家创新药物研究与产业化开发项目
  4、国家中药现代化与产业化专项项目
  5、机密级国家秘密技术出口
  6、建立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7、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立项
  8、国家地方科技攻关项目立项
  9、“863"计划项目立项
  10、国家工程技术中心项目立项
  11、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建议贷款项目
  12、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立项
  13、申报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14、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15、国家重点火炬计划项目
  16、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17、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
  18、专利代理机构设立
  19、专利代理机构年检
  20、正式公开出版的省级科技期刊的创办与重大变更
  21、创建省科技进步先进县
  22、省科学技术奖评审
  23、中外合资、合作研究开发机构设立
  24、专利资产评估机构设立
  25、民营科研院所设立
  (三)核准项目
  1、科技成果鉴定(评审)
  2、科技成果鉴定授权资格
  3、设立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四)备案项目
  1、秘密级国家秘密技术出口许可证
  2、科技期刊编辑部负责人组成
  3、设立地方专利管理机构
  4、放射性同位素统一订货单位目录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2、举办非通常的宗教活动
  3、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和义工培训班
  4、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
  5、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拍摄电影、电视片
  (二)审核项目
  1、宗教印制品制作发行
  2、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应邀出访或邀请国外宗教组织、宗教界人士来访
  3、成立省级宗教团体
  4、新建、重建和扩建、翻建宗教活动场所
  (三)核准项目
  1、更改民族成分(省直单位)
  2、提供少数民族成分证明(省直单位)
  (四)备案项目
  1、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认定(天主教主教、助理主教、教区长等跨市行政区域的宗教教职人员)
  2、本省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外省或外省宗教教职人员应邀到本省主持宗教活动
  3、宗教活动场所年检结果
  浙江省公安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狩猎场
  2、A级焰火晚会
  3、电影、电视剧要求警力协作
  4、国产机动车改型、客运车辆改装
  5、进口汽车改装、改型
  6、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就业
  7、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
  8、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浙江省技术防范产品认可证
  10、浙江省公路大件运输通行证
  11、浙江省公安厅机动车准许通行证(进京通行证)
  12、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13、建立、撤销经济民警机构
  (二)下放项目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3、彩色复印企业开设
  4、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开设
  5、省管外籍车辆号牌核发及检验
  6、外国人入境
  7、华侨、港澳同胞入境
  8、国际互联网网吧安全
  9、进口机动车改色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自动消防系统工程监理、检测企业资质
  2、浙江省消防产品认可证、维修许可证
  3、典当行开设特业许可
  4、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5、公务用枪证、持枪证
  6、民用枪支配售单位
  7、营业性射击场
  8、焰火晚会燃放工程作业单位
  9、焰火晚会燃放工程作业人员
  10、枪支弹药省际运输
  11、民用枪支持枪证
  12、浙江省安防工程设计施工资格
  13、进口机动车登记、过户、转籍
  14、中国公民出国
  15、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
  16、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
  17、台胞入境
  18、公章制作企业开设
  19、省管车辆号牌核发及检验
  (二)审核项目
  1、工程爆破技术人员资格
  2、公务用枪购置计划
  3、民用枪支购置计划
  4、文物系统博物馆一级风险等级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
  5、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设置
  (三)核准项目
  1、出国劳务人员出境边防检查
  2、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雷)工程验收
  3、浙江省警用产品认可证
  4、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并入原核准“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设施”)
  5、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
  6、公安题材电影、电视剧本、成片以及重大案(事)件的新闻报道(由原核准“公安题材电影、电视剧本、成片”、“重大案(事)件的新闻报道”合并)
  7、文物系统博物馆二三级风险等级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方案
  8、浙江省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核准证
  9、载运危险品或超长、超高、超宽车辆的通行证
  10、高速公路路面施工
  11、汽车教练员证
  12、电动自行车上目录
  13、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记证
  14、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
  15、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
  浙江省国家安全厅
  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设置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地面接收设施验收
  (二)审核项目
  1、设置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地面接收设施国家安全事项初审
  2、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技术性能检验  3、宾馆(饭店)国家安全事项
  4、涉外项目国家安全事项  5、房地产项目外销国家安全事项
  浙江省民政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民政部福利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年度计划
  2、20一100万元库区维护基金项目审批
  3、20一100万元省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审批
  4、100万元以上库区维护基金项目审核
  5、100万元以上省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审核
  (二)下放项目
  1、烈士纪念建筑物的新建扩建审核
  2、殡葬收费审核
  (三)不列入审批项目
  1、转业志愿兵接收
  2、复员干部接收
  3、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接收安置
  4、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
  5、军休干部护理费
  6、勘界档案验收、市级界线测绘验收
  7、特等、一等伤残义务兵上报和接收计划
  8、取消抚恤和优待
  9、行政区划单位建制与调整
  10、地名命名更名
  11、县级行政边界争议、市级行政边界争议裁决
  12、确定省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13、我军被俘去台人员回大陆定居
  14、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市级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审核
  15、市级界线测绘设计书核准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收容遣送机构的设置和撤销
  2、20一100万元库区建设基金项目
  3、筹备成立全省性社团、地方性基金会
  4、成立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
  5、公墓建设
  6、中国福利彩票大奖组销售
  7、公墓单位跨省设立销售机构
  8、台湾同胞在浙死亡丧事处理,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尸体或骨灰运输,华侨丧事处理
  9、涉外组织和个人举办福利机构
  10、20一100万元移民专项资金项目
  (二)审核项目
  1、库区建设基金投资超过100万元以上项目
  2、进口残疾人专用品和生产设备免交海关税和增值税
  3、国家一、二级殡仪馆
  4、报送预涉外送养材料(由原审核“生父母或监护人报送预涉外送养材料”、“社会福利机构报送预涉外送养材料”合并)
  5、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
  6、革命烈士追认
  (三)核准项目
  1、验收命名村民自治模范县(市、区)
  2、验收命名省级示范社区居民委员会
  3、伤残等级评定、调整与伤残抚恤证的补发
  4、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年审
  5、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及章程修改(由原核准“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修改”合并)
  6、全省性社团及地方性基金会章程修改(由原核准“全省性社团及地方性基金会变更登记”与“全省性社团及地方性基金会章程修改”合并)
  7、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执业注册
  8、涉外收养登记
  9、全省性社团、地方性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由原核准“全省性社团及地方性基金会成立登记”、“全省性社团及地方性基金会注销登记”、“全省性社团及地方性基金会变更登记”、“批准登记全省性社团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合并)
  10、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11、全省性社会福利及救灾募捐义演
  12、新办、变更社会福利企业,换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由原核准“变更福利企业”、“新办社会福利企业”合并)
  13、认定老区乡镇
  浙江省司法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组建省直律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审核举办《专业证书》班及《专业证书》班校外教学点的设置
  3、核准律师培训计划
  4、律师报考以及从事专门法律业务资格
  (二)不列入审批项目
  《专业证书》验印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劳教人员劳教期限等变动
  2、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机构设立登记
  3、公证处申办涉外公证业务
  4、任命公证员、办理涉外公证业务公证员
  (二)审核项目
  法律职业资格
  (三)核准项目
  1、律师事务所年检
  2、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年度审验,司法鉴定人员执业资格及注册
  3、仲裁委员会设立、注销登记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
  5、核发律师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6、国家司法考试报考人员资格
  7、公证处年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注册
  (四)备案项目
  1、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
  2、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年检资料
  浙江省财政厅

  一、削减项目
  取消项目
  1、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呆账、坏账损失核销(涉及国有产权变动的除外)
  2、票据管理软件
  3、省级单位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
  4、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
  5、中央财政扶持有关项目
  6、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登记证
  7、有关财务计划事项
  8、以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
  9、售房价格
  10、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合格证书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购置小汽车
  2、工程审价资格
  3、行政事业单位年度财务预决算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转经营性资产(由原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转经营性资产”、审核“国有科研机构整体转为企业”合并)
  5、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有关事项
  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7、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开户
  8、产权交易机构从事国有产权转让资格
  9、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增资扩股
  10、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
  11、清产核资的产权界定、价值重估资金核实
  12、国有产权转让
  13、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14、涉及国有股权、国有资产变更(资产提留、剥离、核销)事项
  (二)审核项目
  1、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划转)和股权性质变更
  2、国家立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3、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和其他政府外债项目
  4、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
  (三)核准项目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
  3、省级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新增单位
  4、发放《票据准购证》、票据购领
  5、代理记账许可证
  6、跨地区、跨部门的资产划转
  7、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
  8、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资格
  9、重要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结果
  浙江省人事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省级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资格审批
  2、外语水平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核点审定
  3、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研活动择优资助审批
  4、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方案审批
  5、工资基金
  6、工效挂钩方案及年终清算
  (二)转备案项目
  1、优异待遇和荣誉津贴核准
  2、提高高级专家退休费标准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省政府各部门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
  2、省部属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进杭调配
  3、事业单位人员计划
  4、公务员录用计划
  5、组建和调整高评委
  6、出国政审
  7、设立人才市场中介组织
  (二)核准项目
  1、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范围
  2、非领导职务设置及破格晋升(原核准“非领导职务设置”、“省级行政机关越级和放宽资格条件晋升处级非领导职务”合并)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
  4、评审对象资格审查及评审会议
  (三)备案项目
  1、优异待遇和荣誉津贴
  2、提高高级专家退休费标准
  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留项目
  (一)审核项目
  行政、事业机构编制
  (二)核准项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工人因公出国
  2、省、部属企业职工下岗证
  3、企业职工下岗总量和核拨下岗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  4、过渡性调节金
  5、国有企业“工效挂钩”
  6、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和外来劳动力计划
  7、技校毕业生就业方案
  (二)不列入审批项目
  1、技校招生计划
  2、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的使用
  3、培训结业证书
  4、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
  (三)改备案项目
  用人单位招收合同制工人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设立
  2、在杭省部属企业进杭工人调动(由原审批“进杭工人调动”更名)
  3、社会力量办省属职业培训机构(由原审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职业技能培训班”合并后更名)
  4、省属企业农转非和特殊情况的招工
  (二)审核项目
  技工学校的设立和撤销
  (三)核准项目
  1、职业资格证书(并入原核准“技师和高级技师资格”)
  2、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
  3、在杭省部属企业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4、省部属企业离退休专家生活补贴与工龄30年以上退休归侨生活补贴
  5、职工提前退休工种
  6、省部属企业职工退休、退职
  7、省部属企业《集体合同》登记
  8、职业技能培训招生广告
  9、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备案项目
  用人单位招收合同制工人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探矿权使用费、价款减免
  2、采矿权使用费、价款减免
  3、供小型矿井建设使用的精查(详终、普终)煤田地质报告
  4、国有重点煤矿120万吨/年以下,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矿井报废
  5、冶金、有色、矿山专业施工企业的三级、四级资质
  6、国家级地质勘查资格
  7、地方级地质勘查资格
  8、矿泉水国家级技术鉴定、水源地质勘查报告
  9、勘查许可证注销
  10、地质勘查资格证注销
  11、矿床工业指标
  (二)不列入审批项目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原审核“省及杭州市、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合并)
  2、各市和省级有关部门编制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地质保护遗迹保护区界定确认,地质遗迹保护区建设
  4、省、市、县三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由原审核“省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合并)
  5、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网络设置可行性及必要性
  6、土地等级评定
  7、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8、地质勘查资格证统检
  9、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征地管理费减免
  2、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认定
  4、地质灾害丙级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格等级及业务范围
  5、探矿权设立及其变更、延续、保留
  6、采矿权设立、变更、延续(由原审批“采矿权设立、变更、延续”、“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产的开采”合并)
  7、采矿权转让
  8、单独选矿许可
  9、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
  10、探矿权转让
  (二)审核项目
  1、国有土地资产授权经营
  2、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由原审核“面积超过5公顷(杭州市、宁波市为6公顷)以上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农转用及土地征用”合并)
  3、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上)
  4、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租赁、作价入股、改变用途、收回土地使用权、提前终止使用合同
  5、土地开垦和“五荒”农业开发项目
  6、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登记
  7、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甲、乙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
  8、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评估认定
  (三)核准项目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地价评估机构和土地勘测机构资质
  3、矿泉水省级技术鉴定
  4、采矿许可证注销
  5、地质灾害区域或重大治理工程设计与验收
  6、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界定
  7、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8、矿山闭坑
  9、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结果
  (四)备案项目
  1、土地整理项目立项
  2、临时用地5公顷以上
  3、企业利用原有场地并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技改项目
  4、地质勘查项目开工报告
  5、地质勘查工作年度报告
  6、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资格
  7、授权设区的市政府审批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8、各设区的市分解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9、在面积5公顷(杭州市、宁波市为6公顷)以下的已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和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占用国有未利用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10、土地价格评估结果确认
  浙江省测绘局
  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一、二等测量标志拆迁
  2、对外提供测绘成果
  3、测绘资格
  4、中小城市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
  (二)审核项目
  1、地图出版
  2、大城市、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
  3、以测绘为目的的航摄、遥感
  4、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5、省专业测绘项目立项
  (三)核准项目
  台、港、澳地区和外国组织来华测绘项目、涉外测绘项目的测绘任务登记
  浙江省建设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城市、计划单列城市新建动物园
  2、建设部年度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
  3、建设工业产品标准水平评估
  4、建设工业产品准用证核发
  5、省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奖评选
  6、省科技进步奖评选
  7、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认可证
  8、市、县房改方案及实施内容
  9、建筑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快速提升机)一、二级拆装许可证及年检
  10、100万吨/日以上城市供水企业、20万户以上的城市燃气企业资质、500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
  (二)不列入审批项目
  1、年度建设新技术、新产品研制和推广计划
  2、省建设标准、标准设计颁发
  3、中央、省级财政预算内各类城市建设、维护补助资金安排
  4、全国村镇建设现代示范镇
  5、建设部《城市监察证》核发
  6、商品房外销登记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液化石油气贮灌厂(站)建设项目设立
  2、城市古典名园修复、设计方案
  3、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设计方案
  4、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重要建设项目选址
  (二)审核项目
  1、一(甲)级建筑企事业单位资质、资格
  2、建筑施工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
  3、监理、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
  4、甲、乙级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由原审核“甲、乙级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规划设计单位、甲级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资质初审”更名)
  5、一级房地产企事业单位资质
  6、设市城市(除杭州、宁波)总体规划(并入原审核“设市城市总体规划规模”)
  7、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立项
  8、省级建设行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资格
  9、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报批及总体规划
  10、城镇体系规划(城镇群规划)(由原审核“城镇体系规划、城镇密集地区城镇群规划审查”更名)
  11、省级及以上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12、省政府确定的省属建设用地建设项目选址
  13、城市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立
  (三)核准项目
  1、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和其他建设工程规划、勘察、设计丙级以下资质(由原审批“丙级以下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规划设计单位、甲级以下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资质核定”更名)
  2、房地产估价师、经纪人资格
  3、承接省内工程设计任务的国(境)外设计机构资格
  4、省属房地产企事业单位、二级房地产企事业单位资质、资格
  5、省属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预售证
  6、国家审批的大中型限额以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7、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8、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岗位资格证书
  9、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重要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10、二级建筑业企事业单位资质、资格
  11、城市公用事业单位资质、资格
  12、建筑施工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
  1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抗震设防
  浙江省交通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省交通科技计划项目
  2、公路绿化计划
  3、省科技进步奖
  4、购买军队退役船舶
  5、水路交通建设费收支预、决算
  6、一、二级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证
  7、省外承包商进浙承接公路、水运工程准入证
  8、外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单位准入,外系统专项现场测试单位准入
  9、水路交通建设费代征单位资格
  10、其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除国道主干线和国家、部重要公路工程、国家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及其它重要水运工程外)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报告及预审结果
  11、公路、水运工程省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质
  (二)下放项目
  1、占用、挖掘国道
  2、外省国际集装箱车辆来浙经营准运
  3、外省、市驻浙机动车辆货物运输开业
  4、在国道沿线规划、改建加油站
  5、VIII-IX航道技术等级
  6、汽车租赁企业开业
  7、四类大型物件运输企业开业
  8、交通物流企业开业
  9、水路运输企业、单位、个人年检年审
  10、在国道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11、客运班车运价
  (三)不列入审批项目
  1、各市公路、水运交通建设规划
  2、国省道、重要县道公路养护立项
  3、省财政补助山区公路建设项目立项
  4、总投资限额以下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5、年度山区县乡公路建设建议计划
  6、向省政府推荐创建文明先进单位及报全国文明委表彰
  7、交通系统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推荐人选
  8、省科技计划项目
  9、全省水路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10、全省港航事业单位收支预、决算
  11、涉及航道通航的建设发展规划
  12、Ⅴ一Ⅶ航道技术等级
  13、公路、水运工程补充定额
  14、考核验收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5、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兼职质量监督工程师资格
  16、对省下达山区县乡公路建设指令性计划的调整
  17、公路工程、水运工程的监理单位资质复查
  18、公路、水运工程部监理工程师、部专业监理工程师、省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复查
  19、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年检和检测人员资格复查
  20、二、三、四级施工企业资信登记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个体(联户)经营省际水路运输
  2、省内沿海跨市客运企业筹建开业、扩大经营范围
  3、水运企业新增沿海跨市、内河跨省客运运力
  4、受部委托申领跨省一般运输船舶营运证
  5、申领省内沿海跨市客运船舶营运证
  6、1000吨以下货船经营港澳航线
  7、取消、变更沿海跨市、内河跨省客运航线、班次
  8、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水运基本建设项目
  9、水路运输管理费征收的缓、减、免
  10、省内主要干线航道与通航500一3000吨海轮航道的临、跨、拦航道建筑物
  11、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
  12、总投资限额以下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竣工验收
  13、总投资限额以下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变更设计、概算或投资(含追加投资)批复
  14、公路绿化采伐
  15、占用、挖掘高速公路
  16、跨越、穿越高速公路、国道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17、在高速公路、国道沿线修筑堤坝、压缩或拓宽河床
  18、跨省、市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
  19、客运(含旅游)线路
  20、省际零担货运线路
  21、省际货运配载线路专营
  22、国际集装箱内陆中转站、货运站运输企业经营许可
  23、通行费收费公路收费设施建设方案及预算
  24、通行费收费标准(会同省物价局)
  25、出国船员海员证(不含外经贸系统劳务船员)
  26、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审核项目
  1、公路经营权转让
  2、国内外合资、合作建设经营公路、水运项目
  3、一、二级施工企业资质年检和资质审查
  4、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
  5、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
  6、通行费开征
  7、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站设置
  8、公路收费项目收费年限
  9、国道降低等级、改作它用、互换公路建设用地
  (三)核准项目
  1、科技项目鉴定、评审、验收
  2、省管项目设计、施工招投标管理(由原核准“省管项目设计招投标管理”、“省管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合并)
  3、国家、部管项目交工验收
  4、三级施工企业资质年检和资质审查
  5、三级项目经理资质
  6、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
  7、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丙级资质
  8、省管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管理(监理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资格预审、评标结果)
  9、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质检员资质
  10、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
  1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
  12、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3、省批水运、公路项目交工验收
  14、车辆包车客运项目
  15、省内跨市零担货运线路
  16、省内跨市货运配载线路专营
  17、公路工程施工、水运工程施工的招标标底
  18、在高速公路、国道公路两侧进行涉及建筑控制区范围的有关建设
  19、道路旅客、货物运输经营业户经营资质等级
  20、二级及以下汽车客运站、一二级货运站(场)、一二三级集装箱中转站等级
  21、营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单位资格
  22、汽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核员证书
  23、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A、B、C级)经营许可
  2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经营许可
  浙江省信息产业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电子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不合格产品质量整顿复查申请报告
  3、各类国家级技术创新、重点新产品和产业化计划
  4、出口生产产品质量许可证申请书
  5、系统内评选部级劳模
  6、省级技术创新试点企业
  7、电子产品质量等级确认申请书
  (二)不列入审批项目
  1、各类省级技术创新、重点新产品和产业化计划
  2、省级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中试基地
  3、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审核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无线电频率使用
  2、无线电台站设立及变更核定项目
  3、研制、生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实效发射试验
  (二)审核项目
  1、全国电子信息应用贷款财政贴息项目
  2、信息产业部科研新产品试制计划
  3、研制和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二级资质
  (三)核准项目
  1、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
  2、软件企业认定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四级资质(含省级资质)
  4、软件产品登记
  (四)备案项目
  1、制式电台及航空、机车、船舶电台
  2、国家有关部门指配给本系统的电台呼号
  3、无线电台(站)停用、撤销
  4、400MHZ频段公众对讲机销售
  5、设置无线寻呼发射基站的高楼高塔高山地点
   浙江省水利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单价1万元以上国有资产处置
  (二)下放项目
  1、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
  2、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计划
  3、排污口的设置或扩大
  (三)不列入审批项目
  1、水利专业规划
  2、主要流域综合规划
  3、杭嘉湖等平原圩区整治规划
  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2、取水许可
  3、百年一遇海塘和堤防工程项目及限额以上、2亿元以下基建项目初步设计
  4、限额以上滩涂围垦许可、滩涂围垦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
  5、钱塘江等省管河段涉河涉堤建设项目
  6、钱塘江等省管河段采沙计划、采沙许可
  7、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
  (二)审核项目
  1、大中型及限额以上水利、水电和城市防洪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
  2、一、二级水利施工企业资质及一、二级水利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证
  3、一、二级水利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三)核准项目
  1、水利工程规划同意书
  2、三级水利施工企业资质及水利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证
  3、三级水利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4、水利建设工程监理员资格
  5、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资格
  6、颁发乙、丙级《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
  7、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证书
  8、大型水库控制运行计划
  9、大型水闸控制运行计划
  (四)备案项目
  1、厅系统财务年终决算
  2、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
  3、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计划
   浙江省农业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农村能源工程设计资格证书
  2、兽药生产企业筹建
  3、农村能源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4、新型液体燃料生产(经营)许可证
  5、农业机械上户目录
  6、农机监理专用车购置
  7、涉农基金
  8、国家级名牌农产品评比
  9、浙江省农业名牌产品评比
  10、植物生长调节剂、土壤调理剂登记证
  11、新型液体燃料经营资格
  12、系统内《审计证》
  13、农业部定点鲜活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
  14、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15、国家级重点种畜禽场
  16、饲料生产企业增值税免征资格
  (二)不列入审批项目
  征用基本农田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涉农集资项目
  2、国外引种检疫
  3、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4、食用菌母种(一级种)生产、经营许可
  5、兽药(含制剂)生产、经营许可(由原审批“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合并)
  6、进口兽药许可
  7、四、五类新兽药
  8、一级(祖代)、二级(父母代)种畜禽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9、主要农作物省外引种
  (二)审核项目
  1、国家级农业非经营性基本建设项目(并入原审批“由农业部委托审批的国家级农业非经营性中小型基建项目”)
  2、农药登记
  3、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申请
  4、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种子企业经营许可
  5、外商投资种子企业经营许可
  6、进出口种子(苗)及企业经营许可
  7、种畜禽进出口许可
  8、兽用生物制品生产许可
  9、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许可
  10、畜禽冷冻精液、胚胎或者其他遗传材料生产许可
  11、一、二、三类新兽药
  12、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
  13、征用蔬菜基地
  14、省批准定点的农场迁移、撤并和隶属关系的改变
  15、叶面肥、微生物等肥料临时登记
  (三)核准项目
  1、饲料生产企业登记(由原核准“饲料生产企业资格审查更名”)
  2、农药广告
  3、农业机械跨区作业
  4、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含饲料药物添加剂批准文号)
  5、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6、兽药广告
  7、新兽药的区域扩大试验
  8、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9、新饲料添加剂、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试生产产品批准文号
  10、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11、农药经营许可
  12、农作物品种审定
  13、农业机械推广许可
  14、复混肥、配方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肥料产品登记
  15、种畜禽新品种、新品系审定
  16、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资格证
  (四)备案项目
  1、畜禽品种资源管理
  2、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上岗证
  3、农作物种子南繁计划
  4、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试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1000万美元以上补偿贸易项目
  2、限额以下市级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不含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甲类非生产性项目)
  3、外商投资企业项目
  4、内部审计报告
  5、厅属企业资产重组
  6、出口退税稽核
  7、1500万美元以上需外经贸部审批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8、各外经贸企业科技开发项目
  9、核定公司经营进口商品经营权
  10、外经企业在境外开设机构
  11、厅属集团公司国资授权
  12、厅属改制企业国有股权变动
  13、厅属企业资产评估
  14、厅属企业改制方案
  15、进出口企业限制技术出口管理
  16、系统内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17、使用卖(买)方出口信贷项目
  18、各外经贸企业科技进步奖
  19、全省各外经贸公司整体改制
  20、大型企业、重点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21、市(地)属以下外经企业设立分支机构
  22、省级外贸公司内部改制方案
  (二)下放项目
  1、进出口企业技术进出口管理
  2、外商投资企业在外省(市、区)设立分支机构
  3、各类进出口企业更名等
  (三)不列入审批项目
  1、进出口企业进口商品管理
  2、外派劳务培训发证管理
  3、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管理
  4、申报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使用项目
  5、重要工业品进口配额管理
  6、外商投资企业纺织品配额产品出口
  7、部分商品加工贸易进口配额
  8、申报省级外贸发展基金使用项目
  9、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换领批准证书
  10、国际货代企业申购国际货代专用发票
  11、外贸企业出口商品配额投标资格
  12、外经企业年审
  13、国际货代企业年审
  14、进出口企业年审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特殊产品加工贸易合同及进口设备(由原审批“省内外贸公司加工贸易合同”、“省各外贸公司加工贸易进口设备”、“省内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合同、变更、注销、转内销”、“省内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进口设备”合并)
  2、国(境)外企业在浙设立外商办事处
  3、国内企业在浙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
  4、限制类限额以下的外商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合同、章程(由原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限额以下省属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章程变更”合并)
  5、对外劳务合作(含海员船员)人员外派(由原审批“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外派”、“外经贸系统劳务船员海员证批件”合并)
  6、对外工程承包项目
  7、国有、集体企业在非敏感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贸易机构(由原审批“国有、集体企业设立境外贸易机构”更名)
  8、各类企业在周边国家设立非贸易性企业(100万美元以下现汇投资)(由原审批“在原苏东、朝鲜、越南、蒙古和老挝设立境外贸易机构(100万美元以下现汇投资)”更名)
  9、经贸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商务人员来华(由原审批“经贸因公出国”更名)
  (二)审核项目
  1、省级经济开发区设立及区位(四至范围)调整(由原审批“省级经济开发区区位(四至范围)调整”更名)
  2、属国家审批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原审批“在原苏东、朝鲜、越南、蒙古和老挝设立非贸易性企业(含现汇投资)”、审核“境外开办非贸易性企业”、“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境外设立100万美元以上非贸易性企业”、“设立境外贸易机构”合并)
  3、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由原审核“省内外贸企业加工贸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进出口企业监控化学品‘易制毒’进口管理”、“省内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易制毒商品进口”合并)
  4、出口商品配额(由原审核“省内外贸企业出口商品配额管理”更名)
  5、流通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由原审核“各类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核上报”更名)
  6、需报外经贸部审批的外商投资项目设立、变更的合同、章程(由原审核“涉及国家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的项目,进出口许可管理商品的进出口计划”、“属国家审批的限制类及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限额以上限制类的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合同、章程变更”合并)
  7、省内外商投资企业境外分支机构
  8、外商投资企业原材料、自用机电产品进口配额
  9、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出口商品配额招标资格
  10、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及变更(由原审核“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外经权)扩权、划转、合并、撤销等”合并)
  11、设立外派劳务培训中心
  12、接受多、双边援助
  13、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设立与变更(由原审核“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设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变更”合并)
  14、外事服务公司经营权
  (三)核准项目
  1、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确认考核(由原审批“外商投资两类企业确认考核”更名;将“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确认考核”下放)
  2、机电产品进口登记(由原审核“机电产品进口配额和特定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自用机电产品进口配额”、核准“机电产品进口登记管理”合并)
  (四)备案项目
  1、纺织品出口企业更名、更码
  2、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设立非经营性办事机构
  3、在原苏东、朝鲜、越南、蒙古和老挝的境外投资(100万美元以下实物投资项目)
  4、私营企业设立境外企业
  浙江省文化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省管非营业性社会文化艺术培训
  2、出国(境)文化艺术表演团组和展览展品报关
  3、音像制品放映单位设立
  4、音像出版单位经营进口音像出版发行业务
  5、电影制片单位的设立
  6、省管歌舞娱乐场所的演出活动及歌舞娱乐场所使用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7、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
  8、省管新建、改建、迁建、拆除营业性演出场所
  9、举办全省非经营性社会文化比赛、展览、演出活动
  10、省管演出活动单位享有演出活动冠名权
  11、省管有赞助的美术品拍卖
  12、来料加工激光唱(视)盘且产品全部外销的进口料件或加工成品内销
  (二)下放项目
  1、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设立
  2、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设立
  3、美术品经营单位设立
  4、电影放映单位设立
  (三)不列入审批项目
  1、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申报和保护规划的制定、审查、实施
  2、省管电影放映设施的改造
  3、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部门
  4、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
  5、省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省管营业性演出单位设立
  2、省管营业性演出活动
  3、音像制品批发连锁单位设立
  4、涉外非商业性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项目20天以内的延期
  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
  6、在华外国人参加非营业性演出
  7、省管电影发行单位的设立
  8、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修缮
  9、文物出境许可
  10、二、三级馆藏文物的复制、调拨、交换、借用、拍摄
  11、文博单位二、三级风险等级、技防工程设计方案
  12、文物经营许可
  13、音像出版单位从事非本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的批发
  14、由政府出资修缮的非国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
  15、开办社会艺术考级活动单位资格
  (二)审核项目
  1、演出公司申请取得承担涉外演出业务资格
  2、演出公司申办营业性涉外演出
  3、对台文化交流活动和项目及3人以下赴台文化交流项目立项
  4、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5、文物出国(境)展览
  6、举办跨省、全国性、国际性有赞助的美术品经营活动
  7、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8、考古发掘项目
  9、考古发掘单位团队领队资格和考古发掘项目个人领队资格
  10、迁移、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1、一级馆藏文物的调拨、交换、借用、拍摄和复制
  12、文博单位一级风险等级、技防工程设计方案
  13、迁移、拆除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
  14、文物临时进境
  15、市、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16、市、县级及以上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用作其他用途
  (三)核准项目
  省管营业性演出广告稿
  浙江省卫生厅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劳动卫生检测、检验单位资格认证
  2、省医药科研项目计划立项
  3、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立项
  4、厂长(经理)卫生管理资格证
  5、矿山卫生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
  6、护士执业考试资格的认定
  7、科技成果鉴定
  8、中等医学教育招生计划
  9、省级母婴保健监督员的设立
  10、爱婴医院评审
  11、药品收入指标
  12、出具药品厂方证明书
  (二)不列入审批项目
  1、国家级中医药管理局分级实验室注册
  2、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
  3、省级医学技术鉴定组织人员提名
  4、“国家卫生城市”达标条件
  5、“国家卫生镇”达标条件
  6、区域卫生规划
  7、各类卫生监督员
  8、浙江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命名
  9、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因公负伤评残等级
  10、“浙江省卫生城市(镇)”命名
  11、高级知识分子享受二级医疗保健待遇
  12、医疗收费价格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及人员资格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特殊营养食品卫生批准证书
  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服务机构)卫生许可证
  5、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
  6、食品卫生许可证
  7、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8、射线装置卫生许可证
  9、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10、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省内)
  11、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许可(原审批“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许可和等级”中等级评审转为核准)
  12、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1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
  (二)审核项目
  1、血液机构设置
  2、外商投资医疗机构
  3、外国医疗团体短期来华从事医疗活动
  4、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5、保健食品
  6、特殊用途化妆品
  7、省级名中医
  8、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及市、县大型建设项目立项
  (三)核准项目
  1、医疗广告证明
  2、外国医生来华短期行医
  3、医师资格证书
  4、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证
  5、大型医用设备质量许可
  6、浙江省职业病诊断资格证
  7、放射工作人员证
  8、(厅属)医师、护士执业证书
  9、医疗机构等级
  浙江省审计厅
  保留项目
  审批项目
  浙江省国家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审计验证资格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兵役义务费减免
  2、个别建制镇暂缓开征房产税
  (二)下放项目
  1、银行呆、坏账损失的营业税抵扣
  2、就业服务企业所得税减免
  3、轻工集体企业主管部门管理费计提
  4、教育费附加减免
  5、土地增值税减免
  6、教育劳务营业税减免
  7、城市房地产税减免
  (三)不列入审批项目
  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营业税免税项目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年减免税额20万元以上受灾企业所得税减免
  2、属同一地区且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总机构管理费计提
  3、同一省范围内集团公司技术开发费计提
  4、当年应缴水利建设专项资金3万元以上(含3万元)需减免的
  5、年减免税额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6、工矿区开征房产税
  7、一个县范围或一种车船的车船使用税减免
  8、工矿区开征土地使用税
  9、行业房产减免房产税
  10、延期缴纳税款
  (二)审核项目
  1、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技术转让等收入免征营业税
  2、提高广告费税前扣除计提比例
  3、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4、跨省且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总机构管理费计提
  5、跨省集团公司技术开发费计提
  6、年减免税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7、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
  (三)核准项目
  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四)备案项目
  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浙江省环境保护科技进步奖
  2、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二)下放项目
  市以上人民政府创建的烟控区
  (三)改备案项目
  1、省辖市城市噪声达标区验收
  2、合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四)不列入审批项目
  1、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管理
  2、设市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环境保护项目贷款贴息
  2、污染源专项治理贷款的申请
  3、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三同时”验收)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5、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6、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审核项目
  1、环境工程设计证书
  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
  3、进口废物
  4、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
  5、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三同时”验收)
  6、环境影响评价经批准后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
  7、省级自然保护区
  8、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三)核准项目
  1、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
  2、省级生态示范区(省级生态乡镇)建设
  (四)备案项目
  1、省辖市城市噪声达标区验收
  2、合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3、县级市市区环境噪声达标区验收
  4、推荐参加科技进步奖评选
  5、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方案
  6、省部属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拆除或闲置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局属副处级以上机构的设置和变动
  2、局属单位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有线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安装许可证
  (二)下放项目
  乡镇广播电视站设立
  (三)不列入审批项目
  1、卫星电视广播接收设施销售
  2、评定职工伤残等级权限
  3、广播电视播出重大事故的处理
  4、局管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设置境内、外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2、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3、设立企事业广播电视站
  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资质许可
  5、省、市、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采用(发射功率100W以下)无线方式转播
  6、省内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具体规划、建设及频道设置方案
  7、宾馆饭店视频点播业务运营许可
  8、广播影视集团融资
  (二)审核项目
  1、省、市、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设立、频道呼号的设置
  2、初审合拍电视剧完成片
  3、设立外宣窗口
  4、引进电视剧和其他广播电视节目
  5、聘请国外和港澳台从业人员参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6、设立微波站传送广播电视节目
  7、省、市、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采取无线(发射功率100W以上)、有线方式传送
  8、有线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运营许可
  9、信息网络传播广播影视节目和其他视听类节目
  (三)核准项目
  1、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由原审批“电视剧制作”、“电视剧发行”和核准“发放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合并)
  2、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年检
  3、浙江省有线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
  4、省属广播电视停播
  5、因建设工程需要搬迁1KW以上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
  (四)备案项目
  1、广播电视非重大播出事故处理
  2、公共场所设立大型电视、电子显示屏设施播放电视节目
  3、乡镇或片区广播电视站设立
  浙江省体育局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浙江省体育系统游泳场所“双包”教练员资格认证
  2、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
  3、国家级水质处理指导员资格认证
  4、浙江省游泳场所开场条件及场馆等级标准
  (二)不列入审批项目
  1、浙江省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单位奖
  2、全省体育中专招生
  3、全国全民健身宣传周活动优秀组织奖、优秀报道奖和先进单位评选
  4、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评选
  5、全国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
  6、全国“田径之乡”评选
  7、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奖、进步奖评选
  8、全国县(市、区)体育先进个人评选
  9、全国“雏鹰起飞”体育小能手评选
  10、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
  11、全国先进游泳场、游泳之乡资格认证
  12、全国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命名
  13、全国田径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命名
  14、浙江省综合性运动会申办
  15、体育系统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
  16、优秀运动员退役安置
  17、优秀运动员退役后免试升入高等学校学习
  18、核拨退役运动员培训经费
  19、浙江省运动员、教练员奖励等级评定
  20、招收优秀运动员
  21、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情况
  22、浙江省游泳场所溺水死亡事故的报告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一级运动员等级
  2、一级裁判员等级
  3、外省或部队到浙江省招生
  4、浙江省体育射击场
  (二)审核项目
  1、涉台体育项目交流
  2、浙江省教练员岗位培训
  3、运动健将、国际级运动健将等级
  4、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及评聘
  5、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
  6、游泳救生员高级、国家级资格
  7、省级体育社团的设立
  8、招收优秀运动员
  (三)核准项目
  1、有突出贡献的优秀运动员退役保险
  2、浙江省游泳场所中级救生员上岗资格
  3、浙江省体育竞赛最高纪录和年龄组纪录
  4、危险性体育经营活动许可证
  5、体育经营活动指导、救护人员从业资格
  6、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
  (四)备案项目
  1、承办或举办国际性、全国性比赛(由原备案项目“举办国际性体育比赛、招标承办全国性比赛、举办全国性比赛”合并
  2、举办全国性比赛
  浙江省统计局

  一、削减项目
  取消项目
  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联合审核

  二、保留项目
  审批项目
  1、统计调查项目(报表)
  2、涉外社会调查机构资格及涉外调查项目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资格核准(第一轮审改后新增,现予取消)
  2、设置显示屏广告核准
  3、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核准(未列入第一轮审改保留目录)
  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定点销售审批(未列入第一轮审改保留目录)
  5、小轿车定点销售审批(未列入第一轮审改保留目录)
  6、汽车、旧机动车上牌前购货票验证(未列入第一轮审改保留目录)
  7、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审批(未列入第一轮审改保留目录)
  (二)下放项目
  1、户外广告
  2、粮食收购企业资格核准(第一轮审改后新增,现予下放)

  二、保留项目
  (一)核准项目
  1、注册登记
  2、市场登记
  3、经纪人资格
  4、商品展销会登记
  5、广告经营许可
  6、印刷品广告许可
  7、商标印制单位
  8、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广告
  9、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广告
  (二)备案项目
  1、企业自制合同、格式条款
  2、店堂牌匾广告
   浙江省林业局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国有林业单位林业用地改变用途
  2、狩猎场配置猎枪
  3、森检对象研究
  4、自筹投资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
  (二)下放项目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
  (三)不列入审批项目
  1、森林采伐限额调整
  2、国家森林公园申报
  3、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撤销及性质、范围、界线调整
  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撤销及其性质、范围、界线的调整
  5、林木良种审(认)定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省级森林公园建立、撤销、合并或变更经营范围
  2、(境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检疫
  3、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采伐
  4、珍贵树木和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采伐、采集
  5、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单位资格
  6、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由原审批“国家二级、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猎捕”、“国家二级、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国家二级、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合并,其中,原审批“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下放到市级)
  7、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产品)出省运输
  8、设立观赏陆生野生动物的旅游景点,举办陆生野生动物展览、表演
  9、建立固定狩猎场所
  (二)审核项目
  1、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的林木种子
  2、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采伐、采集
  3、外国人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
  5、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利用
  6、建立对外国人开放的狩猎场
  7、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8、出口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或其制品、衍生物
  9、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立项和评估结果
  10、国有林场的设立、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
  11、征用占用林地
  12、猎枪限额
  (三)核准项目
  1、分散种植隔离试种的境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
  2、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原核准“主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更名)
  3、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经营许可证(由原核准“主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更名)
  4、《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以外物种进出口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2、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新建
  3、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教育班
  4、渔港监督、渔船检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二)下放项目
  1、四项专业技能培训点认可
  2、职务船员培训点认可
  (三)不列入审批项目
  1、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评残等级
  2、省海洋与渔业科技成果鉴定或评审
  3、直属企事业单位改制方案
  4、申报省科技计划和成果鉴定
  5、渔港建设总体规划
  6、申报国家科技计划、海洋创新成果奖项目
  7、渔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8、省级水产地方标准制定
  9、省海洋开发管理专用资金项目
  10、海洋渔业无线电通信密语代号
  11、海上移动通信业务船舶电台标识
  12、验船师及以上检验人员执业资格
  13、渔政检查员的考核发证
  14、验船员及助理验船师执业资格
  15、发布重大海洋灾害警报、紧急警报
  16、渔业船舶设计、修造和船用产品、救生筏检修单位年审及资格再次认可
  17、渔政检查人员着装
  18、各地渔港监督机构着换装人数
  19、远洋渔业项目经营状况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跨市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
  2、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报告
  3、限下渔业船舶建造、购置、报废(由原审批“渔船的新建及改造许可”、“渔政船船名号”合并)
  4、二级及相当于二级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特许
  5、渔业船舶电台设置
  6、限下渔业捕捞许可
  7、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种苗生产许可
  8、进入省级以上海洋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
  9、与外国签署涉及地方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协议和外国人进入地方级海洋自然保护区
  (二)审核项目
  1、国家级和地方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建区(由原审核“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建区”、“地方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建区”合并)
  2、海砂开采
  3、海域使用权(由原审核“海域使用确权10000亩以上”、“海域使用确权1500亩以上、10000亩以下”合并)
  4、日本海、北太平洋鱿钓生产规模
  5、远洋渔业项目
  6、远洋渔业企业资格
  7、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渔业资源与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考察
  8、限上渔业船舶建造、购置、报废
  9、限上渔业捕捞许可
  10、一级及相当于一级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特许
  11、鱼粉生产许可
  12、水产种苗进出口
  13、渔业船舶国际鲜销许可
  14、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5、渔业无线电岸台设置
  16、外国人进入南麂列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三级区
  17、水生野生动植物及渔业生态环境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
  18、渔业船舶设计、修造、船用产品及救生筏检修单位资格
  (三)核准项目
  1、渔业船员考试发证
  2、渔业船舶登记发证
  3、渔业船舶及重要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
  4、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海底电缆与管道铺设、维修、改造、拆除施工许可
  6、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渔业资源亲体及苗种的收购、调运
  (四)备案项目
  1、海底电缆与管道的路线图、位置表等说明资料
  2、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减免
  3、职务船员培训班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监督抽查、统一监督检查和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审批
  2、锅炉、压力容器进口监督检验报告
  (二)转备案项目
  1、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委会资格审查
  2、锅炉、压力容器进口技术合约签订前核准
  3、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标志核准
  4、辐射加工计量许可证
  5、核发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质量检验技术机构授权
  2、计量项目授权与考核
  3、计量技术机构资格
  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含锅炉化学清洗)许可证(由原审批“锅炉化学清洗许可证”、“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合并)
  6、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检验单位资格
  7、化学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
  8、一、二类压力容器单位设计资格及设计审核人员资格
  (二)审核项目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认证、认证咨询机构资质
  3、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
  4、水泥混凝土水管、建筑防水卷材、石棉摩擦材料和石棉密封材料等建材产品生产许可证
  5、机械工业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6、重点(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7、电梯生产许可证
  (三)核准项目
  1、申领组织机构代码
  2、计量标准考核
  3、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4、检验机构计量认证
  5、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和样机试验
  6、进口计量器具
  7、锅炉、压力容器使用证
  8、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含特种设备维修)人员资格证
  9、棉花经营(收购、加工、销售、承储)单位资格
  10、冶金工业企业二级计量水平确认
  11、机械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新产品鉴定
  12、省级地方标准
  (四)备案项目
  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登记
  2、进口机电产品标准登记
  3、核发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
  4、锅炉、压力容器进口技术合约登记
  5、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委会资格登记
  6、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标志登记
  7、辐射加工计量许可证登记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药品再评价、淘汰药品  2、基本药品、非处方药
  3、药品、医疗器械监督员
  4、出口药品(含中药)及出口药品生产企业资格审查
  5、改建、扩建药品生产企业、车间的GMP审查
  6、药品批发企业开办资格
  7、药品经营企业扩大经营范围、改变经营方式
  8、医疗机构自行研制使用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9、医疗器械产品许可证
  10、药品临床试验基地定点
  11、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12、直属单位购买专控商品
  13、直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
  14、直属企业工效挂钩
  15、直属事业单位增人计划
  (二)下放项目
  医药企业驻浙办事处审查
  (三)不列入审批项目
  有关社会团体登记、年检、变更、注销

  二、保留项目
  (一)审核项目
  1、新药、新生物制品、仿制药品、进口药品分装
  2、新药技术转让
  3、中药品种保护
  4、药品增加商品名
  5、国家药品标准已收载品种增加规格、修改质量标准
  6、Ⅰ类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
  7、注射剂、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的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8、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研制、生产、供应和使用
  9、罂粟壳需求计划
  (二)核准项目
  1、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及医疗机构间制剂的调剂
  2、药用辅料、医用氧的生产批准文号
  3、Ⅱ、Ⅲ类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
  4、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5、执业药师注册
  6、药品生产许可证
  7、药品经营许可证
  8、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9、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10、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11、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1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
  13、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14、特殊管理药品的购用
  (三)备案项目
  1、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2、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复核
  3、外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浙江省旅游局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涉外旅游定点汽车公司
  2、全国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
  3、省级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
  4、旅游涉外饭店认定
  (二)不列入审批项目
  1、大型旅游类建设项目
  2、旅游饭店建设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三、四星级(含预备四星级)饭店认证
  2、漂流旅游企业
  (二)审核项目
  1、国际旅行社
  2、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设立
  3、省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
  4、五星级饭店评定
  5、4A级、3A级旅游区质量等级评定
  (三)核准项目
  旅行社组织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
  浙江省粮食局

  一、削减项目
  取消项目
  粮食批发经营资格审核

  二、保留项目
  审核项目
  省属企业粮食收购资格
    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浙江大学《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JW102表)
  2、由省政府审批的省有关单位举办国际学术会议
  (二)不列入审批项目
  省政府外国专家“西湖友谊奖”年度奖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因公出国(境)和国(境)外人员来访
  2、外国常驻记者来浙开放地区采访(由原审批“负责对外国记者来我省采访的归口管理和政策把关”分列)
  3、各市(地级)与国外城市建立友好交流关系(由原审批“对外交流”更名)
  4、与外国驻华使领馆交往(除经贸交往外)
  5、省级部门、单位和团体与外国建立部门友好交流关系(由原审批“对外结好工作”更名)
  (二)审核项目
  1、建立友好城市关系
  2、属省政府审批的因公出国(境)和国(境)外人员来访
  3、授予外国人“人民友好使者”及省级荣誉、名誉称号
  4、外国短期来华记者来浙采访和外国常驻记者来浙非开放地区采访(由原审批“负责对外国记者来我省采访的归口管理和政策把关”分列)
  5、重要外国代表团接待计划和拟请省级领导参加外事活动
  6、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
  (三)核准项目
  1、《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及核发《外国专家证》(由原审批“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核准“核发《外国专家证》”合并)
  2、浙江大学《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JW108表)(由原核准“浙江大学派出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JW108表)”更名)
  3、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
  (四)备案项目
  1、授予外国人荣誉市民等名誉称号
  2、各市(地级)和市级部门、单位和团体与外国建立友好城市关系、部门友好交流关系等所签文本
  3、成立县级友好协会
  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保留项目
  审批项目
  1、省直单位和大专院校接受华侨(含华人)港澳同胞的捐赠
  2、华侨、港澳同胞回国或回内地定居
    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削减项目
  取消项目
  1、省属科研单位改制方案
  2、职工持股会
  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削减项目
  取消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准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本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人防工程建设计划和项目
  2、国家二类人防重点城市防空袭方案
  3、人防预算外资金
  4、人防财务预、决算
  5、国家一类人防重点城市防空袭方案
  6、城市防空演习
  7、申请人防工程设计资质
  8、人防工程预、决算
  (二)下放项目
  1、人防国有资产审批
  2、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批
  3、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核准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人防工程改造
  2、人防工程拆除
  3、人防工程报废
  4、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含人防指挥所建设,不含结建防空地下室)
  (二)审核项目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厂资格
  (三)核准项目
  人防工程综合竣工验收
  (四)备案项目
  1、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
  2、人民防空警报试鸣
  3、城市人民防空预案(除国家和省定人防重点市外)
  4、人民防空教育计划
  5、人防行政案件结案
  6、人防事业性收入和发展基金
  7、群众防空组织建设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出版物(不含音像制品)展销会
  2、出国出境参加、举办出版物(不含音像制品)展览、版权贸易洽谈会和来华举办出版物展览及版权贸易洽谈会
  3、期刊条码申领
  4、外省书报刊进省代发
  5、在杭州举办新闻发布会登记
  (二)不列入审批项目
  1、新闻出版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
  2、书刊征订委托书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由省局审批的新闻出版单位和派出机构的设立及变更登记(由原审批“新闻出版单位的设立”、“新闻出版单位变更登记事项”合并)
  2、出版物选题(由原审批“出版物选题”、“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港澳台或国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合并)
  3、创办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由原审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内部资料、企业报刊内部资料出版”合并)
  4、举办地方或专业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
  5、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接受港澳台或国外客户委托复制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或电子媒体非卖品
  6、从港澳台以及国外进口并销售图书
  7、光盘复制单位进口料件
  8、商业连锁店经营出版物
  9、由省局审批的境外向省内赠送出版物
  (二)审核项目
  1、报国家审批的新闻出版单位的设立及变更登记(由原审核“新闻出版单位的设立”、“新闻出版单位变更登记事项”合并)
  2、新闻出版单位定期审核登记
  3、出版物重大选题(由原审核“出版物重大选题”、“翻译作品及引进版权类图书选题”合并)
  4、出版和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合同管理(由原审核“出版和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授权合同登记”、“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接受或间接接受港澳及国外著作权人授权出版电子出版物”合并)
  5、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港澳台或国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
  6、去港澳印刷
  7、光盘复制单位蚀刻SID码
  8、发行或展销境外出版物
  9、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业务
  10、国家审批的境外向省内赠送出版物
  11、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
  (三)核准项目
  1、新闻出版单位和派出机构年检
  2、内部资料变更登记和年检(由原审批“内部报刊、内部资料、企业报刊内部资料变更登记”、“内部报刊、内部资料、企业报刊内部资料年检”合并)
  3、记者证核(换)发(由原核准“记者证年检换证”和“记者证发放”合并)
  4、境外引进版权图书合同登记
  5、复制境外音像制品委托合同登记
  6、音像复制单位以来料加工方式承接境外提供母带、模版复制音像制品
  7、图书售前送审和进口出版物备案审查
  8、出版物委印
  9、设立内部发行出版物发行单位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浙江省“百龙工程"农业龙头企业资格
  2、山区开发性农业项目
  (二)不列入审批项目
  设立省级农科教结合示范区
  浙江台湾事务办公室

  一、削减项目
  取消项目
  台商投资企业项目配套资金的申请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涉台交流立项
  2、省直属单位接受台胞捐赠
  3、台湾记者来浙采访
  (二)审核项目
  1、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设立
  2、非公职人员赴台
  3、公职人员赴台
   浙江省气象局
  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1、气象台站迁移
  2、影响气象台站探测环境的建设项目
  3、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
  (二)审核项目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浙江省地震局
  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确定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
  (二)审核项目
  1、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由原审核“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许可证"更名)
  2、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由原审核“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上岗证"更名)
  3、地震预报意见
  (三)备案项目
  1、地震监测台网建设
  2、地震应急预案
  浙江省供销合作联合社

  一、削减项目
  取消项目
  1、县(市、区)供销社进出口经营权
  2、省直单位农资经营资格核准

  二、保留项目
  审批项目
  烟花爆竹批发资格
   浙江省电力工业局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免征计划指标
  2、供电营业区划分、变更及颁发许可证
  3、高低压开关柜整顿、颁发国家许可证
  (二)不列入审批项目
  1、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
  2、B类电力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资格
  3、电力建设定额
  4、非统调发电厂的发电量计划指标

  二、保留项目
  (一)审批项目
  三级电力系统建设施工资质(由原审批“三、四级电力系统建设资质”更名)
  (二)审核项目
  1、地方电厂上网电价
  2、电力工程概预算人员上岗证
  3、二级电力系统建设施工资质

浙政发[2003]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02)3号)的要求,省级政府部门对2000年开展审批制度改革保留的1606个项目进行了再次削减和规范。50个部门(含具有行政审批项目的非政府部门)共取消、下放及调整行政审批项目843项,削减幅度为52.5%,审批时限提速率为27.8%,达到了省政府提出的行政审批事项“削减三分之一以上,审批时限力争提速20%”的目标。
  现将省级政府部门削减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及2000年以后国家新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予以公布,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一、省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公布的审批项目,及时调整和完善具体的实施方案,特别要做好取消、下放、调整项目的衔接工作,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对省级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各部门要继续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审批责任制,强化监督机制,增强服务意识,方便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自本目录公布之日起,省级政府部门不得自行增设行政审批项目。确需设立的必须报省政府批准;对国家法律法规新规定和国家有关部门新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关部门要及时报省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由省监察厅、法制办负责监督。

附件:浙江省省级政府部门削减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二00三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浙江省省级政府部门削减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二月)
  目录
  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1)
  浙江省物价局(3)
  浙江经济贸易委员会(7)
  浙江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15)
  浙江省教育厅(15)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1)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6)
  浙江省公安厅(27)
  浙江省国家安全厅(30)
  浙江省民政厅(31)
  浙江省司法厅(34)
  浙江省财政厅(35)
  浙江省人事厅(37)
  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39)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39)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41)
  浙江省测绘局(45)
  浙江省建设厅(45)
  浙江省交通厅(48)
  浙江省信息产业厅(54)
  浙江省水利厅(56)
  浙江省农业厅(58)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61)
  浙江省文化厅(66)
  浙江省卫生厅(69)
  浙江省审计厅(72)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72)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74)
  浙江省广播电视局(76)
  浙江省体育局(79)
  浙江省统计局(81)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82)
  浙江省林业局(83)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86)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89)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92)
  浙江省旅游局(94)
  浙江省粮食局(95)
  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96)
  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98)
  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98)
  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98)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99)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100)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103)
  浙江台湾事务办公室(103)
  浙江省气象局(104)
  浙江省地震局(104)
  浙江省供销合作联合社(105)
  浙江省电力工业局(105)
  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一、削减项目
   (一)取消项目
  1、非省重点工程项目的开工报告
  2、外商投资国家限下限制类和省限上不需要国家平衡的鼓励类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
  3、扶持重大骨干流通企业发展贴息项目
  4、国有事业“三场”定点、迁移或改变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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