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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湖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16 生效日期: 2002-04-16
发布部门: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湖政办发[2002]43号

各县人民政府,市区各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教育局关于《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市公安局关于《湖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了切实抓好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完成,市政府建立湖州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黄萌副市长任组长,朱国良(市政府)、陈端伟(市政府)、毛正荣(市公安局)任副组长,成员由蔡森宝(市委宣传部)、姜存仁(市经委)、闻桂荣(市交通局)、朱胜华(市农业局)、周珑(市教育局)、曹嘉洪(市残联)、魏明(市卫生局)、张甲宏(市交警支队)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张甲宏兼任。

  湖州市公安局 湖州市交通局
州市农业局
湖州市教育局
 二○○二年四月四日
关于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化工程。为全面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湖州经济跨越式发展,创建“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社会联动”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向社会化发展,根据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构筑四级安全防范网络,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一)建立市级交通安全防范网络,即一级防范网络。由市政府牵头,市安委会、公、交通局、农业局、教育局、残联、卫生局和市委宣传部等部门组成。其职责是在宏观上规范防范决策和防范控制体系,消除交通事故源头不安全因素,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其工作内容是:规范防范职责与防范行为,完善各级防范组织,协调各组织之间的关系;部署防范任务、目标与对策;组织安全评估与安全奖惩,控制源头隐患,规范防范组织的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
  (二)建立县(区)级交通安全防范网络,即二级防范网络。由县(区)政府牵头,各县(区)安委会、公安(分)局、交通局、农业局、教育局(教管会)、残联、卫生局、新闻单位等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防范网络中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组织协调。其工作内容是:完善本级各级防范组织,部署和组织落实防范任务、目标与对策;加强辖区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
  (三)建立乡(镇)级交通安全防范网络,即三级防范网络。由各乡镇政府牵头,各乡镇公安警署(派出所)、农机站、交管站、卫生院等部门组成。其职责是加强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其工作内容是:组织日常管理,制定防范的实施方法;组织、指导事故防范目标管理,组织安全检查与安全奖惩;组织安全检查,控制车辆行驶,排查事故危险源,控制交通隐患;完善事故信息管理,组织安全行车教育。
  (四)建立村级交通安全防范网络,即四级防范网络。由村民委员会组成。行政村设立交通安全信息员(由治保主任担任)。各村民委员会同运输经营专业户签订安全责任书,设立安全管理联络员,建立村干部与车主、驾驶员的“安全联系户”制度。负责对所辖村民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交通自我保护能力。工作内容是:落实制度,严格遵守法规,落实责任制,建立防范监督机制、安全员责任制,分析总结防范工作,组织经常性安全分析与安全教育,组织驾驶员专业学习,查找事故苗头,防止“病车”出村。

  二、明确岗位目标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一)县(区)政府(管委会)工作责任
  1.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总体规划工作,领导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2.督促辖区内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决策,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实。
  3.督促辖区内各部门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4.督促辖区内各部门加强对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路政的管理,确保道路畅通,行车安全。
  5.督促辖区内各部门加强对客运市场的管理,把好源头,确保无超载现象,无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
  6.督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农用车、拖拉机载客营运等违法行为。
  7.采取积极稳妥的政策,年内淘汰农用车,发展公交车、中巴车、便捷巴士和乡村便捷小巴,改善车辆结构,保障运行安全。
  8.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
  (二)交通部门的工作责任
  1.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客运和货运的综合协调工作。要针对近年来交通运输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和可能发生的非常情况,制定对策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加强领导,成立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机构,督促检查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规范道路交通客货运场(站)的经营行为。督促各类客运站建立各项安全制度,对进站客车实行检查制度,严禁故障车、超载客车出站,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4.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督促各类维修企业严格执行各项维修制度,实行维修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期制度,对营业性车辆依法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制度。
  5.加强公路养护,按照有关标准,完善辖区内道路标志、标线和事故多发路段的警示及防护设施的设置。
  6.依法加强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严格执行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制度,严把培训、考试关,切实提高驾驶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安全意识。 7.严格执法,加大路政、运政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和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并积极做好道路维护保养工作,为行车提供畅通、安全、舒适的道路条件。
  8.道路运输企业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力量,控制事态,协助做好伤亡人员施救工作,如发生道路与设施损坏须及时组织抢救恢复。
  (三)公安部门的工作责任
  1.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落实公安交巡警部门,认真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载、酒后开车、疲劳开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
  3.加强道路巡查,重点加强公路主干道和山区事故多发地段的路面查控。
  4.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组织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做好违章计分累计达到12分的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工作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严把年检、年审和考试培训关,强化车辆“源头”管理,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对策研究。每月举行一次全市交通事故分析、预防对策的工作例会,并实行道路交通安全预报制度。
  7.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黑点的滚动式排查,并实行挂牌督办治理。
  8.大力改革勤务制度,强化路面管理。
  9.加大科技投入,提升科技含量,提高管理水平。
  10.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主要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力量,控制事态,协助做好伤亡人员的施救工作。
  (四)农业部门工作责任
  1.建立工作机制,制订农机管理工作计划。
  2.负责农用拖拉机的上牌、年检。
  3.负责农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和驾驶证的年审。
  4.负责对农用拖拉机驾驶员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遵章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5.协助公安交巡警部门整治农机违章,杜绝农用拖拉机载客营运。
  (五)教育部门工作责任
  1.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并进行考核。
  2.建立并实行学校、班级、学生家长的三级安全责任制,明确各方的职责,签定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密切配合,确保学生不乘坐“八种”危险车辆,即客货两用车、农用车、无牌无证车、车况不良车、超员车、残疾人专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的车辆和不符合安全运行标准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3.协助公安交巡警部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残联工作责任
  1.认真做好残疾人的评定核发证工作。
  2.协助公安、交通部门开展对残疾人专用车的整治,禁止残疾人专用车载客营运。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七)卫生部门工作责任
  1.制订急救工作方案,建立急救工作机制。
  2.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的急救工作和联系重伤员的转院护送工作,并做到及时、果断。
  3.负责联系急救药品的紧急调剂。
  4.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因抢救需要的其它工作。
  (八)宣传部门工作责任
  1.配合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发挥职能优势,利用多种渠道,采用各种形式,加大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和交通法制意识。
  (九)乡(镇)政府工作责任
  1.加强源头管理,切实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车,严禁超载车辆、违章车辆出乡出镇。
  2.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规定,确保本区域内无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3.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力度,常抓不懈,形成人人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人人维护、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社会风气。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增强安全行车意识。
  4.健全完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化有关机构的职责,督促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管理到位。
  5.负责对乡村机动车辆的管理,督促车主向有关部门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坚决禁止农用车、拖拉机载客,杜绝无牌无证驾驶、故障车上路、酒后驾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超载、人货混装等现象。
  6.加强对乡村车辆的检查,组织有关单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特别是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强化检查,发现无牌无证、故障车辆等问题及时配合有关部门整改取缔,消除事故隐患。
  7.加强对乡村公路的管理,及时修整破损路面、清理路障,对陡坡、急弯等路段要设立护拦或植树,同时设置警示标志,确保乡村公路符合安全要求。
  8.负责做好辖区事故的抢险组织工作,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负责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资料的编报及管理工作。
  10.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杜绝农用车载客营运,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引导发展公交车、中巴客车的工作,切实解决农村人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十)村民委员会工作责任
  1.加强源头管理,切实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车,严禁超载车辆、违章车辆出村。
  2.各行政村必须指定一名村委会领导担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管员,村主任负责协助和督促安全管理协管员认真做好本村客货运车辆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本村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具体负责协助和督促安全管理协管员抓好本村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有线广播、黑板报等广泛深入地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常识,提高村民交通安全素质,定期对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安全行车意识。
  4.确保无农用车、拖拉机载客和人货混装,杜绝无牌无证驾驶、故障车上路行驶、酒后驾车行驶、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装载、超载行车等现象。特别要加强对二轮摩托车的管理。
  5.负责对本村公路维护管理的组织工作,及时组织力量修整破损路面、清理路障,加强对桥梁的养护管理,对陡坡、急弯等路段要设立护栏或植树,同时设置警示标志,确保本村公路符合安全要求。
  6.负责对辖区内事故的抢险组织工作,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健全各项管理机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一)签订安全责任状,落实责任制
  各级交通安全防范网络之间要签订《安全责任状》;每级交通安全防范网络中的政府与各职能部门要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建立各防范网络的管理机制
  1.防范网络中的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交通管理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对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等车辆的管理。
  2.各级防范网络要适时组织交通秩序大整治统一行动,有条件的乡镇可以组织成立相对固定的联合执法队,切实加强道路的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车站、停车场必须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组织客运车辆进入车站、停车场,认真把好出站超载关和危险品查堵关,把隐患消灭在站内车外。
  (三)实行与机动车、驾驶员的联系制度
  1.各级防范网络要落实好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学习。
  2.根据职能管辖的原则和要求,做好与辖区内机动车车主、驾驶员签订 交通安全责任状,建立机动车、驾驶员档案。掌握督促车主、驾驶员按期年检、保险、保养和维修;督促驾驶员按时参加年审和安全学习。
  3.每逢节假日、学生每周回家(返校)日,实行职能部门责任制,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4.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取缔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客和上路营运,取缔无牌无证车辆上路,取缔非客运车辆违章载客。
  5.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四)建立考核机制,落实奖惩措施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建立考核机制,对认真履行职责,做出显著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好,安全目标计划不能实现的,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依照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建立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
  市、县(区)级防范网络要完善“122'报警、“120'急救和医院救治的联动机制,建立绿色生命通道,保证在第一时间内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六)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市、县(区)、乡(镇)三级交通安全防范网络要每季举行一次由各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乡(镇)级召开联席会议时必须邀请所属各村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参加。通报辖区交通事故情况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研究预防对策,落实管理措施。
  湖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整改工作方案
  湖州市公安局
  (二○○二年四月五日)
  为了进一步推动道路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改善我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状况,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水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整改点段的通知》(浙政办发[2002]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和方法
  整改目标:通过一年的整改,基本消除省政府确定的我市8处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整改方法:根据管辖的原则和要求,对我市8处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以各县(区)为单位实行限时挂牌整改责任制,即划定整改路段,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部门,限定整改时间。

  二、整改内容(详见《全市整改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责任分解一览表》)
  序号  路段名称 路段说明 整改 要求 责任部门
  1、在支路与国道的叉口处设置缓冲带。 长兴县?交通局
  2、控制过往车辆的速度,加大对拖拉机、两轮摩托车逆向行驶的处罚力度,杜绝这一违章的发生。 长兴县?公安局
  3、加强沿线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遵章意识。 长兴县委宣传部
  4、在上下班时间,加强对非机动车的管理,制止非机动车占道、逆向行驶。 长兴县?公安局长兴县政府
  2 1331KM?-1334KM 雉城镇?过境段
  1、设置限速标志、划减速标线。 长兴县?交通局
  2、加强路面管理,控制机动车速度,规范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行为。 长兴县?公安局
  3、加强沿线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遵章意识。 长兴县委宣传部长兴县政府
  3 1339KM?-1340KM 李家巷路段
  1、封闭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缺口,留2-3个缺口,划人行横道线,设置中央隔离带、叉口缓冲带和让行标志。 长兴县?交通局
  2、加强沿线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遵章意识。 长兴县委宣传部
  3、控制车速,制止行人、非机动车随意横穿公路,叉口禁止机动车停车。 长兴县?公安局长兴县政府
  4 1352KM?-1354KM?+200M 陈板桥至杭?长桥路段
  1、设置中央隔离带,增设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离带。 湖州市?交通局
  2、大的交叉路口要进行渠化。 湖州市?交通局
  3、加强路面管理,重点纠正机动车违章停车、不按规定转弯以及非机动车、行人随意横穿公路 湖州市?公安局
  4、加强沿线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遵章意识。 湖州市委宣传部
  5 1354KM?+200KM?-1357KM 杭长桥至?道场乡政府
  1、设置中央隔离带,增设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离带。 湖州市?交通局
  2、大的交叉路口要进行渠化。在完善隔离设施的基础上,丝绸城路段要划二条人行横道线。 湖州市?交通局
  3、加强路面管理,重点纠正机动车违章停车、不按规定转弯以及非机动车、行人随意横穿公路。 湖州市?公安局
  4、加强沿线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遵章意识。 湖州市委宣传部
  6 1398KM?+350KM?-1399KM?+700M 德清?大转盘处
  1、设置减速标志,施划减速标线。 德清县?交通局
  2、加强沿线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遵章意识。 德清县委宣传部
  3、加强路面管理,控制车速,在夜间要取缔违章停车。 德清县?公安局  德清县政府  7 125KM?-126KM 东迁镇至?东上林村
  1、设置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隔离带。 湖州市?交通局
  2、设置港湾式客运车辆停车点。 湖州市?交通局
  3、加强沿线群众和厂矿企业职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南浔区?宣传部
  4、加强路面管理,控制车速,在夜间要取缔违章停车。 南浔区?公安局南浔区管委会
  8 141KM?+100M?-141KM?+400M 戴山叉口
  1、路口施划减速标线,支路设置缓冲带。 湖州市?交通局
  2、加强沿线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湖州市委?宣传部
  3、加强路面管理,控制车速,在夜间要取缔违章停车。 湖州市?公安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浙江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整改点段的整治工作,由所在市、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为了加强领导,确保在年内基本完成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整改点段的整治工作任务,市政府成立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分管领导也要亲自挂帅,成立整改工作小组。各级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负起整治责任。
  (二)认真督查,抓好落实。我市8处道路交通事故整改点段整治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由市整改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整改方案,认真抓好本辖区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各地在深入开展整改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道路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努力促进道路交通秩序的根本好转。
  (四)各责任部门要根据整改方案中各自的整改点段与要求,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确定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实行限时挂牌治理。年底,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的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责任点段内继续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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