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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地产开发公司:
根据《广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穗府[1996]103号文)和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2003年度广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的通知》(穗建开[2003]63号),我委对列入2003年5、6月份年检范围的130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了年检。通过对企业开发经营作风,开发经营业绩,资本金到位及使用情况,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情况,上报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填报及年检情况,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及移交管理情况,企业对闲置开发地块的管理情况以及缴交土地出让金、配套设施建设费、劳动保险金情况等九个方面的审查,现将2003年5、6月份年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广州市芳村区城建开发总公司等81家开发企业通过本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
二、广州市创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7家开发企业虽已经报送年检,但因资料不全或欠交劳保金暂时未能通过年检,限期2003年7月20日前补送有关资料或补交劳保金,逾期不补,按暂停资质处理。
三、广州市万德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9家开发企业因不符合资质年检要求暂停房地产开发资质,待整改完成后再核发资质。
四、广州市江南城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开发企业未按时申报2003年4月份资质年检,在通报后的宽限期内仍未有报送资质年检,作自动注销房地产开发资质处理。
五、广州市琶洲城市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9家开发企业至今仍未报送5、6月份年检,限期2003年7月20日前报送年检,逾期不报者,作自动注销房地产开发资质处理。
特此通报
附件:广州市2003年5、6月份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年检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