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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8-31 生效日期: 2000-10-01
发布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浙价费[2000]315号、浙财综[2000]95号

省教育厅:
  你委《关于要求调整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考务费的函》(浙教计[2000]50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大学英语三、四、六等级考试报名考务费统一调整为:在校生每人每次18元;社会考生每人每次30元。自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收费前请按规定向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收费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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