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汕府[2002]17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去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制订了引进外商生产性投资项目奖励办法、扶持企业创立名牌产品和扶持市区新办较大规模工业项目等政策措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认真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信用立市、品牌兴市、实业强市”的发展战略,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加快经济发展。广大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努力打造品牌,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我市兑现上述政策措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广东宜华企业(集团)公司给予通报表彰。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企业创立名牌产品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府[2002]38号)规定,给予广东宜华企业(集团)公司奖励100万元。
二、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的广东雅倩化妆品有限公司、广东南洋电缆厂有限公司、广东熊猫日化用品有限公司、汕头市集味村食品有限公司、汕头市汕沪电缆厂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给予通报表彰。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企业创立名牌产品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府[2002]38号)规定,分别给予广东雅倩化妆品有限公司、广东南洋电缆厂有限公司、广东熊猫日化用品有限公司奖励10万元。
三、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外商生产性投资项目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汕府[2001]15号)规定,给予加德士海洋燃气能源有限公司新增投资的引资人陈仰和先生奖励20万元。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