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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等四个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1-19 生效日期: 2000-01-19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浙政办[2000]1号

各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实施《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产局分别制定了《浙江省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浙江省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浙江省林业现代化建设规划》和《浙江省渔业现代化建设规划》。这4个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
  (浙江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2000年1月)
  根据《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的要求,为了加强宏观指导,明确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目标和任务,特制定《浙江省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
  一、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依靠农业龙头企业及各种中介组织的带动,将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完整的产业链,实行产加销、贸工农、农科教等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形成系统内部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和利益互补的机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方式。
  我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思想是: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浙江的区位优势,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培植支柱产业和优质名牌农产品,建设区域特色农业。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形成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格局,把千家万户的生产与大市场联接起来,使广大农民在获得生产环节利润的同时,分享流通和加工环节的利润,提高农业经济效益,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我省农业向专业化、市场化、集约化、现代化转变。
  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目标是:到2005年,全省基本确立十大支柱产业,建成一批上规模上水平的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和高科技农业示范基地,培育一批省级名牌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和一大批地方名特优产品;培植80家销售产值超亿元、利税超千万元的省级大中型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一大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明显提高;扶持一大批农产品购销大户和购销组织,形成以大中型专业批发市场为骨干、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城乡贯通的农产品市场网络,其中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20家,全省农林牧渔综合商品率达到70%以上。

  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战略
  (一)名牌优质战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强化质量和品德意识,实施名牌优质战略。大力开发我省各地丰富的名特优农产品资源,使名特优产品生产形成规模优势。加大种子种苗工程实施的力度,积极引进和培育农作物、林特产、畜禽和水产品优良品种。制订名优农产品质量标准,逐步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的品质档次。加强农产品的商标注册、贮藏包装和品牌宣传,争创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名牌,提高我省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和知名度。
  (二)龙头带动战略。鼓励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多种所有制经济一起上,谁有能力谁牵头,积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引导现有的各类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到农村建立原料基地,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主动充当龙头企业;鼓励工商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积极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兴办龙头企业;鼓励从事专业生产的农户或个体贩销户、工商户,合作兴办农业龙头企业。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的事业单位和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教育部门,要发挥各自在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与农民合办农业龙头企业。商业、粮食、供销和外贸等流通企业,要在农产品内外贸易中发挥龙头作用。
  (三)外向发展战略。抓住农业日益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机遇,充分发挥我省地处沿海的区位优势,进一步扩大农业的对外开放,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合作,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积极引进外资和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先进设备以及科学管理方法,加快对传统农业的改造,提高我省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保鲜、包装技术水平。扶持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加快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出口创汇能力。加强与国外、境外的农业科研、教育机构和经济组织的合作,广泛开展人员、信息、技术和品种的交流。鼓励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到境外办实业。

  三、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柱产业
  根据我省的资源优势和基础条件,全省着重培植和发展粮油、水产品、茧丝绸、果品、竹木、畜禽产品、蔬菜、茶叶、食用菌、花卉等十大支柱产业。
  (一)粮油系列开发产业。建设好1000万亩商品粮基地的标准农田,确保15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加快粮食生产结构、品种结构的调整,主攻早稻高产优质和用途多样化、晚稻优质化,发展市场适销对路的优质口粮、行业专用粮、小杂粮和种子粮生产,扩大粮油系列食品、粮油化工产品以及畜禽饲料等精深加工,促进粮油产品的转化增值。到2005年,全省创立一批优质粮油及其加工品名牌,培育一批粮油产销专业合作组织和粮油产业化经营实体,形成5个年销售收入超亿元、利税超千万元、产加销一体化程度比较高的大型粮油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带动100万亩优质粮油基地和20万户粮农参与粮油贸工农一体化经营。
  (二)水产品系列开发产业。在调整稳定近外海捕捞,加快开发远洋渔业的同时,主攻发展水产养殖,大力拓展水产精深加工,积极开发新兴休闲渔业。全省重点建设以“一港两湾”为重点的8大海水增养殖基地和以杭嘉湖为重点的10大淡水鱼增养殖基地,1支远洋船队和12大海洋捕捞基地,10大系列水产品加工基地,培育4个国家级水产品批发市场和12个区域性水产品批发市场。到2005年,全省创立省级以上优质水产品及其加工名牌15个以上;形成大型水产业龙头企业20个,带动30万渔户参与贸工渔一体化经营;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480万吨,水产品加工率达到40%以上。
  (三)茧丝绸系列开发产业。加快桑园改造,建设高标准桑园,培育养蚕大户,发展规模经营,选育和推广优良蚕桑品种,积极推广省力化养蚕、方格簇等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提高茧丝品质,加大丝绸产品系列开发力度,扩大国内外市场占有份额。到2005年,全省桑园面积稳定在120万亩左右,蚕茧产量稳定在12万吨左右,白厂丝产量稳定在2.25万吨左右,真丝绸产量2亿米,出口创汇15亿美元,创立优质茧丝绸名牌10个,培育15-20家经济效益较好的大型茧丝绸贸工农一体化企业。
  (四)果品系列开发产业。充分利用各地优势,合理规划生产布局,大力发展和引进名特优新稀果品,加快低产低效果园改造,主攻水果采摘、保鲜、包装、储运等产后处理技术,强化果品营销队伍建设和果品的系列加工开发,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到2005年,全省建成高标准的名特优水果基地150万亩以上,珍稀干果基地20万亩以上,水果脱毒苗繁育基地1个,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大型果业龙头企业5家,大型果品产地批发市场5个,创立省级优质果品名牌10个以上。全省果品产值达到60亿元以上。
  (五)竹木系列开发产业。加快毛竹低效林改造,稳定发展高效的速生丰产林、笋竹两用林、食用竹笋基地。调整优化用材林树种结构,发展工业原料林、珍稀阔叶树种、菇木林、经济林、药用林,加强对原有杉木林基地的抚育。重点发展竹笋加工和竹木人造板系列加工,扶持竹木日用品、工艺品、玩具和林化产品加工。到2005年,全省年生产商品木材250万立方米,竹材1.2亿根,竹笋70万吨;年加工各种人造板135万立方米,地板100万平方米;创立优质竹木制品和竹笋加工品名牌10个以上,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大型竹木龙头企业10家。全省竹木产业总产值达到450亿元。
  (六)畜禽产品系列开发产业。在推进规模养殖,建立猪、禽、蜂、兔、羊等商品生产基地的同时,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和疫病防御体系建设,发展饲料工业和畜禽产品精深加工,提高我省肉制品、乳制品、生物制品、皮毛制品等加工水平,逐步形成区域和特色优势。到2005年,全省形成30个畜牧业强县和200个强乡(镇);规模饲养提供的畜禽产品达到总产量的60%;创立优质畜禽蜂产品及加工品名牌10个以上;培育大型畜牧业龙头企业15个以上,大型畜禽产品产地批发交易市场5个。全省畜牧业产值达到280亿元。
  (七)蔬菜系列开发产业。加强农村蔬菜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名特优新蔬菜、无公害蔬菜、高山蔬菜和出口蔬菜,扩大设施栽培,开发蔬菜低温脱水、速冻、保鲜和蔬菜汁等加工。到2005年,全省发展大棚蔬菜25万亩、高山蔬菜15万亩,出口蔬菜超30万吨;建成大型蔬菜加工型龙头企业5家以上,创立省级优质蔬菜及其加工品名牌5个;培育年成交量20万吨以上、年交易额4亿元以上的大型蔬菜批发交易市场10个。全省蔬菜产业总产值达到90亿元。
  (八)茶叶系列开发产业。稳定茶园面积,提高良种茶园比例,推行机械化采摘、炒制,抓好名优茶基地和出口茶生产基地、加工基地建设和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发展名优茶生产,培植一批有规模、上档次的名茶产品,进一步开拓市场。同时,积极开发以茶叶为原料的系列食品、添加剂和医药化工等深加工产品。到2005年,全省茶叶产量达到12万吨,其中名优茶产量7万吨;培育年产量1000吨以上的优质茶叶名牌6只,建成年交易额3000万元以上的名茶市场5个,建设大型茶叶龙头企业5家,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的茶叶出口企业4家,茶叶深加工产值占茶叶总产值的5%。全省茶叶产业总产值25亿元,出口创汇1亿美元。
  (九)食用菌系列开发产业。积极发展国内外市场需求量大、资源消耗量少的多种类食用菌生产和名优特色菇类生产,适当控制资源消耗量大的香菇、黑木耳生产,重视替代资源的开发利用,重点突破以草代木、以桑枝条代木和短轮伐菇木林培育等技术,实现可持续发展。兴办一批精深加工企业,大力开发食用菌系列产品,提高附加值。继续办好主产区食用菌专业批发市场,进一步搞活食用菌流通。到2005年,全省食用菌鲜菇(茸)年产量稳定在50万吨左右,其中香菇总量控制在35万吨左右;创立省级优质食用菌名牌9个;建成大型食用菌龙头企业4家。全省食用菌产业总产值达到25亿元以上。
  (十)花卉系列开发产业。在继续发展浙江传统优势花卉的同时,调整花卉产业的产品结构,提高花卉生产的科技含量和品牌意识,重点抓好绿化观赏苗木、盆花、盆景、草坪草、鲜切花及花卉种苗、种球生产,提高我省花卉产品的市场份额。同时,在省内大中城市和花卉、苗木重点产区,扩建和新建一批花卉(苗木)专业市场,逐步形成由大型综合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和中小型集市以及众多的花店、花摊组成的花卉销售网络,提高花卉生产、流通的组织化、产业化程度。到2005年,全省花卉生产面积达到30万亩,培育省级优质花卉(盆景、苗木)名牌8个左右,形成大型花卉龙头企业2家,大中型花卉批发市场6家,全省花卉产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

  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点环节
  (一)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
  围绕农业支柱产业,培植和扶持一大批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合同契约或产权联结等多种形式,与农民形成稳定的产销关系和利益联结,带动农民发展生产、进入市场。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加快农产品的加工、保鲜、储运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开发,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产品的综合利用和多次增值。省重点扶持一批起点高、规模大、覆盖面广、竞争力强、在全省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市(地)、县两级也要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重点培育和扶持能带动本地区支柱产业发展,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龙头企业。到2005年,全省农产品加工率达到35%以上,年销售收入超亿元、利税超千万元,经济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达到80家以上。
  (二)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积极培育由农民自愿联合并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负盈亏的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和鼓励广大农户尤其是专业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农产品购销大户,以及农产品加工经销实体、农业龙头企业等,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专业合作和联合,组建各种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为分散经营的农户提供市场信息、农资供应、技术辅导、信贷资金和产品加工、贮藏、运销等系列化服务,化解市场风险,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农民的收入。发挥供销合作社和农、林、牧、渔技术推广部门的优势,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民合办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到2005年,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要有一个较大的发展,加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占全省总农户数的比重争取达到30%以上。
  (三)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
  大力培育农产品市场,加强市场的冷冻、冷藏、仓储、运输和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吞吐能力,完善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增强市场的配套服务功能。在大宗农产品主要产区和重要集散地,重点扶持重点一批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主要包括:台州、衢州、金华、杭州的果品市场;庆元、磐安的食用菌市场;舟山、象山、温州、台州的海产品市场;新昌的茶叶市场;嘉兴、天台的仔猪市场等。积极培育农民购销队伍和民间流通组织,鼓励农民以自产自销、代购代销、联购联销、联购分销等形式参与农产品流通。在杭、宁、温等大中城市,结合“菜篮子”工程,办好面向市民服务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同时,积极探索农产品产销直挂、连锁经营、配送中心等新的流通方式。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在全省尽快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方式并存,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的农产品商品市场网络,建成年交易额在10亿元以上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20个。在巩固省内市场的同时,扩大内地市场,挤占沿海市场,拓展国际市场,努力扩大我省农产品的辐射面。

  五、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运行机制。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是要建立利益分配机制和运转约束机制,协调产业化经营内部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利益关系,规范各参与主体的经营行为,保护农民利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协调工作,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通过签订产销合同、实行保护价收购、按农户交售农产品的数量返还利润,建立风险基金,吸收农户入股等方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结构风险共担、利益共沾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同时,要教育企业和农民增强法制观念和契约意识,严格按照《经济合同法》和《公司》等有关法律法规办事,规范和保障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健康发展。
  (二)拓宽农业产业化经营投资渠道。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财政、信贷资金投入。积极引导农村集体资金、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乡镇企业和积累资金、农民个人自有资金等投向农业产业化经营,并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资农业领域,开发“四荒”办场(圃)。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帮助生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出让股权和争取股票上市等途径,扩大直接融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开展与周边省份、外商的联营合作,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国外政府间贷款以及大企业和财团资金来我省兴办农业产业化项目。
  (三)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科技水平。创新农技推广组织形式,加快农技队伍知识更新、技术更新,积极发展为区域特色农业服务的专业技术推广组织和民营农技实体。鼓励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研究和开发,加强农科教、产学研各方的协作攻关,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技术支撑。鼓励科技人员直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采用培训、轮训等各种方式以及各种传媒途径,普及推广农业科技知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的覆盖面,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通过城乡嫁接、内外嫁接、与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联合等方式,加快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提高我省的农产品加工水平和产品科技含量。
  (四)健全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各涉农部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信息、人才、技术、资金、物资、基础设施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组织社会力量,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多方面的服务。着力健全和完善五大服务体系:一是信息服务体系,依托有关部门组建一个上下联通、内外相接、资源共享、反应灵敏、有权威的农业产业化信息中心,实施好“金农工程”,使农产品产供销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在全省农村形成网络;二是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依托各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民营农技实体、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科技示范户等,形成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普及网络;三是良种繁育体系,通过国有和民营的农业科研机构、种子(种苗、种畜)经营部门以及农业龙头的引进、选育、示范和推广,扩大我省农、林、牧、渔各业优良品种的覆盖面;四是物资服务体系,依托供销合作社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逐步实行农业生产资料加工、购销、运输和送货服务一条龙;五是运销服务体系,依托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购销大户、各类流通企业、供销合作社、专业购销合作社,形成农产品流通、运销服务网络。
  (五)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领导。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新世纪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各级政府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根据全省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依托优势、因地制宜,市场导向、综合开发,科技牵动、技术领先,区域布局、规模经营,多元齐上、城乡联动”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制订和完善本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级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要协助做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综合协调工作。农口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牵头做好各有关支柱产业的具体指导工作。财政、计划、金融、工商、外经贸、乡企、科技、水利、交通、电力等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积极给予支持。
  浙江省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
  (浙江省农业厅 2000年1月)
  按照《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的总体要求,根据畜牧业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浙江省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

  一、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我省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实施《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重点发展瘦肉型生猪,大力发展草食型、节粮型动物和各种名特优新稀畜禽产品;进一步增强市场和质量效益意识,依靠科技进步,加快畜禽产品品质改良,提高经济效益;坚持种苗、养殖、饲料、加工、流通协调发展,大力推进畜牧业产业化;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大力推进畜牧业产业化;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畜牧业生产经营;切实加强依法治牧,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我省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近期目标是:
  --畜牧业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结构得到优化。到2005年,全省畜牧业产值达到280亿元,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23%;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中,畜牧业收入占15%;牛羊禽兔等肉产量占肉类总产量的30%,规模饲养提供的畜禽产品占60%;优质家禽比例达75%;生猪出栏率达到140%。
  --充分满足城乡居民对畜产品的需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以本省自产为主,与调入(进口)畜产品相结合,向城乡市场供应品种多样、层次不同、能满足营养和其他消费需要的畜产品,畜产品优质、安全卫生,符合国际市场的质量要求。
  --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畜牧业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畜牧业家庭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到2005年,畜产品商品率达到80%以上,形成城乡一体化的畜产品流通网络,畜牧业生产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普遍运用市场经济手段管理畜牧业,建立健全政府对畜牧业的支持保护体系。
  --形成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生产、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生产经营格局。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达到较高水平。畜产品产后加工增值比重明显提高。
  --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建成结构合理的畜禽种苗工程,饲料生产体系与畜牧业生产结构和方式相适应,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健全,主产区达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要求,主要疫病得到控制或消灭。畜舍和机械设备基本现代化,实现农牧业有机结合,生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科技教育对畜牧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农科教紧密结合,到2005年,科技进步对畜牧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以上,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
  --农民牧业收入稳定增加。到2005年,专业从事畜牧业的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

  二、积极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促进畜牧业区域化发展
  (一)突出结构调整的重点。
  稳定发展生猪生产。优化品种结构,主攻改善猪肉品质,提高出栏率、瘦肉率,降低死亡率。按不同的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到2005年,瘦肉猪占70%,以地方品种为主的优质风味猪占10%。
  加快发展家禽生产。增加优质品种的比重,丰富家禽的种类,扩大饲养量。2005年前每年出栏优质肉鸡、肉鸭1.2亿只,肉鹅1500万 ̄2000万只,快速型肉鸡下调到5000万只,增加鸽子、鹌鹑等特禽产量。到2005年,禽肉产量达到25万吨,禽蛋产量达到45万吨以上。
  加快发展奶牛、羊、兔等节粮型草食畜禽。使牧草资源和农作物秸杆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肉食结构得到改善。在2005年前达到:奶牛存栏5万头以上,牛奶产量15万吨左右;羊存栏400万只,出栏250万只,羊肉总产量4万吨以上;长毛兔存栏保持250万 ̄300万只,重点增加皮肉兔产量,年产免肉在万吨以上。
  加快开发蜂业为主的特种经济动物生产。养蜂生产要增加蜂群数量,扩大蜂蜜、皇浆生产规模。适度开发肉狗、野猪、獭狸等特种动物,增加肉类品种和产量。
  突出发展种畜禽产业。发挥种猪、蜜蜂、蛋鸭、长毛兔等品种优势,建立育繁推一体化的种畜禽产销集团,不断开拓国内外种畜禽市场,形成新的畜牧业增长点。
  重点建设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畜产品加工厂、饲料厂、兽药厂,以及畜产品批发市场。这些企业有自己的主要产品和名牌商标,与畜牧业现代化相适应。
  (二)分类指导,重点建设好各类专业区。
  1.商品主导型的专业示范区。在巩固完善现有商品瘦肉猪、仔猪、禽蛋、奶牛、长毛兔等商品基地的基础上,着力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实行统一供种,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商品标准,形成品牌。续建一批全国瘦肉猪商品基地;加快嘉兴等母猪产区的母猪品种结构调整,提高仔猪质量和品牌档次;巩固缙云、宁海、绍兴等禽蛋基地;提高江山、慈溪等养蜂大县的养蜂生产水平,调整蜂种结构;扩建杭州市郊、金华县等奶牛基地;稳定、提高嵊州、新昌等地的长毛兔品质和生产水平。
  2.快速周转型的专业示范区。本着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的原则,在我省大中城市和畜产品调入地区建立短期育肥场、家畜交易市场和定点屠宰场,满足我省畜产品市场的需要。努力开拓我省的周边市场,在嘉兴、杭州、绍兴、湖州等地建成一批优质瘦肉猪、肉鸡、肉鸭基地,在金华、衢州建设优质肉猪、白鹅基地。
  努力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外向型畜牧业,增加畜产品出口。重点抓好供港澳活猪、兔毛、皮革制品、蜂产品等畜产品生产。通过招商引资,在沿海地区建立一批外向型的畜产品基地,建设畜产品加工区。这些基地以规模牧场和专业村、户为主,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为保障,生产高质量的符合国际卫检标准的畜产品。
  3.资源开发型的专业示范区。通过开发饲料饲草和秸杆资源发展食草动物,在衢州、丽水、绍兴等地形成种草养鹅、养羊的区域,在全省扩大粮--经--饲的三元种植结构,发展大麦、牧草种植,种草面积逐年增加到100万亩。建立牧草种籽基地,不断引进和推广新的优质高产牧草品种,确保全省牧草种籽的需要;继续抓好国家级秸杆养畜示范县的建设。在嘉兴、湖州等粮食主产区利用秸杆资源,建设商品肉羊生产基地。
  (三)抓好畜牧业强县建设,推动区域化生产。
  畜牧业强县建设是在一个县域范围内,通过政府的组织和协调,把发展畜牧业的各项措施综合起来,充分调动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使畜牧业在当地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中占有重要位置。畜牧业强县的标准是:畜牧业产值达到3亿元以上,并占农业总产值的30%以上;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中畜牧业收入所占比重达到20%以上;有畜牧业主导产业和畜产品名优品牌;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畜牧业装备水平较高,科技贡献率在60%以上;规模化或区域化饲养比重,猪在50%以上,家禽、兔、奶牛在55%以上,有一批畜牧业龙头企业并带动农民发展生产,有畜产品交易市场和加工企业;畜牧业基础扎实,有健全的畜牧兽医服务队伍和防疫体系。
  在抓强县建设中,重点发展专业乡、专业村、专业大户,建立“数乡一业、多村一品”的生产格局。采取省、市(地)抓强县,县(市)抓强乡(镇)的方式,到2005年,全省形成30个畜牧业强县和200个强乡(镇),30个畜牧业强县的主要畜产品产量占全省总产量的70%以上。

  三、加快畜牧业产业化进程,形成产加销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新机制
  (一)培育畜牧业龙头企业,推进牧工商一体化经营。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区域资源和经济条件,选准优势产品或项目,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培育畜牧业龙头企业。到2005年,全省形成15个年销售收入超亿元或利税超千万元的大型龙头企业,50个骨干龙头企业以及一大批中小型龙头企业。这些企业有自己的畜产品原料基地,有主导产品和商标,有较稳定的市场占有率,与当地农民有稳定的生产合作关系,带动作用强。下大力气抓好畜产品的精深加工和系列化开发,提高附加值。畜产品加工以扩大肉、蛋、奶品加工为主,稳定提高皮革、毛纺、制裘等畜产品加工业。按照市场对畜产品优质化、多样化、方便化的要求,增加小包装冷却肉、烧鸡、酱制品、皮蛋等方便食品生产;开发优质奶制品、蜂皇浆等高档畜产品;改造金华火腿、香肠等传统畜产品。
  (二)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按照专业化规模经营的要求,创办各种形式的畜产品生产、加工与营销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完善畜产品市场体系,进一步搞活畜产品流通。以促进产业发展为大目标,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运营畅通、符合畜产品交易特点的市场体系。重点在畜牧业强县建设好产地批发市场和直销市场,在仔猪、禽蛋、白鹅、湖羊、山羊、兔毛等主产区建立专业市场。在大中城市和县城建设一批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或配送中心。对较大规模的畜禽养殖场(户),实行产销直挂和市场直销。

  四、依靠科教兴牧,提高畜牧业科技含量
  (一)实施畜禽种苗工程。全面实施畜禽种苗工程,尽快形成布局合理的全省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省和有关市(地)、县共同建设好规模、设施、种畜禽品质等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国家级和省级畜禽原种场,各地都要合理布局,建设好畜禽二级繁育场,提高种质水平,增加供种能力。
  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良种畜禽,每年引进2个以上优良品种。对金华两头乌、嘉兴黑猪、绍兴麻鸭、湖羊、仙居难、温州水牛等地方优良品种,在保种选育的同时,加大开发利用力度,生产名、特、优产品,适应市场多样化的要求。加快品种改良步伐,到2005年全省二元母猪的比例达到80%,其它畜禽品种实现更新换代。
  改革现行的种畜禽经营体制,组建省种畜禽有限公司。充分发挥我省种猪、蜜蜂、蛋鸭、长毛兔等品种优势,不断开拓国内外种畜禽市场,引进、繁育、推广紧密结合,实现种畜禽产业化经营。
  (二)加大畜牧业的科技攻关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力度。加快畜牧业科技的开发应用,对科技含量高、影响面广、对畜牧业发展有重大推进作用的高新技术,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联合攻关。今后五年畜牧业重点科研推广技术是:一是现代化畜牧业综合配套技术。规模牧场推广自繁自育、全进全出的工厂化生产方式,推广先进的畜种技术、早期断奶、标准化饲养和人工繁殖技术。二是畜产品加工保鲜技术。重点推广以小包装方便食品、冷却肉和禽蛋深加工等技术。三是饲料、饲草的开发利用技术。种植高产优质牧草,开发草山资源,推广秸杆氨化、青贮技术,推广饲用酶制剂、微生态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四是畜禽疫病的综合防治技术。推广先进的免疫程序和抗体检测技术、消毒技术、隔离技术、扑疫及无害化处理技术,研制推广新兽药,开展畜产品药物残留监测技术的研究。五是畜牧业环境工程与生态技术。推广畜禽鱼联养、畜茶果结合、粪尿生产沼气、生产商品肥料等综合利用技术。六是畜牧业产销的预测和管理。推广先进的生产管理和育种软件,收集、分析国内外的畜产品供求信息,对畜牧业进行预测和宏观指导。
  (三)加强畜牧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深化畜牧技术推广体制改革,稳定队伍,提高素质,充分发挥现有畜牧兽医推广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创新畜牧兽医科技指导服务组织,打破乡镇界限,围绕区域性主导产业,积极组建区域性的畜牧兽医联站,把分散在各乡镇的畜牧兽医员组织起来,以适应产业化发展的需要。鼓励科技人员围绕发展效益畜牧业和畜产品加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其成效与科技人员利益直接挂钩。
  利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阵地,加快畜牧业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建立规范化的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乡镇畜牧兽医人员和牧场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站长和牧场技术员都要有中专以上学历;对专业从事畜牧业的农民进行“绿色证书”培训。全面实施畜牧兽医从业人员职业技能考核准入制度。

  五、多渠道增加投入,强化畜牧业基础建设
  (一)加强畜牧业基础建设,增强畜牧业发展后劲。加大对畜禽原种基地和繁育基地、种畜禽质量监测中心、引进种畜禽的投入。加大对动物保护工程的畜禽疫病监测、诊断、检疫、动物卫生监督仪器设备的投入,完善各级生物制品的冷藏设施,建设一批辐射面广的畜禽疫病诊断与监测中心,形成与现代畜牧业相适应的全省动物疫苗供应网络和疫病监测体系。加大饲料和畜产品药物残留检测体系的投入。对畜禽商品量大、具有一定外向型畜牧业经济基础的县(市),建设集中连片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按照国际惯例的要求,控制和扑灭畜禽主要传染病。
  (二)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畜牧业投入机制。加快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以集体、个人为主体,社会化投资和利用外资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对上规模的畜禽饲养场(户)、饲料及兽药生产企业、畜产品加工企业和大型畜产品交易市场等,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

  六、坚持以法治牧,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一)深入贯彻《动物防疫法》,实施依法制疫。建立和健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加强动物防疫执法队伍建设。对重大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实施强制免疫;依法做好动物检疫工作;一旦发生重大疫情,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坚决扑灭,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加强畜禽及其产品运销管理,在发生重大疫情的时期,对从外省调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实行“准运证”制度,做到定点调运,到点报检,严格禁止从疫区调入畜禽及其产品,坚决堵截外来疫病传入我省。
  (二)强化种畜禽管理。按照《种畜禽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严格实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开展种畜禽质量监测,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种畜禽。
  (三)强化兽药和饲料管理。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加强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的管理,坚决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药物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浙江省林业现代化建设规划
  (浙江省林业厅 2000年1月)
  根据《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的要求,结合林业生产实际情况,为明确我省林业现代化建设发展目标和重点,促进山区经济发展,特制定《浙江省林业现代化建设规划》。

  一、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我省林业现化代建设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省经济发展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实施《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以改善生态环境,防灾减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林产品的社会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山区经济振兴,早日实现现代化为目的,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重,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发展特色林业,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发展林产品的综合开发和深度加工,大力扶持林业产业化经营的骨干项目、龙头企业,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林产品市场网络体系,逐步实现林产品种养加、产供销、贸工林、农科教一体化经营,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我省林业现代化建设的近期目标是:全省林业用地面积稳定在9500万亩左右。到2010年,全省建成经济林、竹林、速生丰产用材林等商品林业基地4000万亩,生态公益林3000万亩,兼用林2000万亩,初步建成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初步建成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又符合林业自身规律的林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生态环境优化,森林质量明显提高,林产品量多质优,森林资源高效利用,森林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得到较大提高。森林覆盖率达到并保持在60%以上。林业行业社会总产值指标,2002年达到500亿元,2005年达到600亿元,2010年达到900亿元。

  二、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点
  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我省林业现代化建设的重点:一是加强林业生态体系建设。以钱塘江、瓯江等水系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沿海防护林,高标准平原绿化,太源流域防护林,退耕还林,治沙工程,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工程,生态型国有林场,城镇绿化工程等九大林业生态工程为骨干,建设好3000万亩生态公益林,逐步达到林种树种结构优化,生物种群配置科学合理,生态屏障效能有效发挥。二是加速林业产业发展。着力优化第一产业,重点抓好竹林、名特优经济林、用材林(工业原料林)商品林业基地,积极实施百万亩千元山高效林业示范工程,进而带动和促进全省千万亩千元山高效林业基地和4000万亩商品林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二、三产业,重点抓好花卉种苗,森林旅游,竹木制品加工(新型人造板,新型建材),森林食品加工(森林果蔬的保鲜、贮藏、加工,森林药品的加工),林产化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扶持一批林业产业骨干项目和龙头企业。争取到2005年,在全省形成20个年销售收入超5000万元、利税超过500万元(其中10个年销售收入超亿元、利税超千万元),经济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达到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的林业龙头企业,带动整个林业产业的发展。
  (一)商品林业基地建设。
  1.竹林。全省现有竹林面积936.8万亩,其中毛竹792.2万亩,杂竹144.6万亩。毛竹蓄积量9.1162亿株,林分亩均立竹108株。竹林发展的重点是改造毛竹林低产林,使竹林亩均收益由原来的200多元提高到800多元。根据立地条件,适当新造部分速生林、笋竹两用林、食用竹笋基地,竹林总面积达到1000万 ̄1200万亩;林分亩均立竹量提高到150株以上,蓄积量12亿 ̄15亿株以上。
  2.名特优经济林。全省现有经济林面积1649万亩,但有相当部分品种品质劣、产量低、效益差,需要逐步加在改造提高。经济林基地建设的重点是低效林改造,同时适度发展一些新特优品种。通过改造和培育,使亩均收益由原来的300多元提高到800元以上。大力发展珍稀干果、名贵中药材、优质水果商品生产基地,总规模达到2000万亩左右。重点发展以山核桃、香榧、银杏为主的珍稀干果基地,以食用笋、香椿为主的森林蔬菜基地,以柚类、青梅为主的山地水果基地。
  3.用材林。重点调整用材林基地的树种结构,发展我省短缺的工业原料林、珍贵用材树种、珍稀阔叶树种、菇木林。大力营造杨树、国外松、黑荆树等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到2010年达到1000万亩。加强原有大面积杉木林基地的扶育管理,增强扶育力度,培育大径材。
  (二)花卉种苗基地建设。
  我省素有“东南植物宝库”和“花木仓库”的美称。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有花卉植物1230多种,栽培品种达360多种,是全国最大的观赏花木生产和销售省份,花木销往全国20多个省市区,输出花木占全国花木出省量的32%。我省也是全国商品盆景三大出口基地之一,年出口商品盆景20多万盆。特色花木品种丰富,在中国的名花中,盛产于浙江的有梅花、杜鹃、兰花、水仙、菊花、荷花、桂花、茶花等。我省花卉种苗业的发展重点,一是充分发挥丰富的品种资源优势,重点开发和扩大特色花木品种的栽培面积和生产规模,按照区域化布局的要求,建立适度规模、高质量的花木生产基地,提高特色花木品种的商品率。同时,开发研究和引进新品种,建立花卉种苗基地,把花卉种苗培育成一个产业。二是积极发展花卉配套产品,如花肥、花具等。三是提高花木生产流通的组织化、产业化程度。花卉种苗的生产面积和产值由目前的14.6万亩、15亿元,到2005年增加到30万亩、40亿元。
  (三)森林旅游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向往那种返朴归真、回归自然的生活情趣,以森林景观为主体,为人们提供休憩、观光、度假、科普服务的森林旅游业正在兴起。我省森林景观资源丰富,全省有特色、有风景优势、可供森林旅游开发的景点达70多处。发展森林旅游业的重点:一是扩大森林公园的数量和面积;二是按照不同的景观资源、不同的区域、不同的市场定位,分层次进行规划建设;三是进一步挖掘、开发、完善森林公园的景点,提高品位;四是加强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设施;五是构建和完善森林旅游网络;六是以宣传“走向自然、认识自然、保护环境”主题为契机,扩大对外宣传,加大森林旅游的促销力度。到2005年,全省森林旅游业接待游客人数达到1500万人次,其中境外游客15万人次,经营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
  (四)竹木制品加工业。
  竹木制品加工业是带动山区工业发展的主导产业。目前全省有竹木制品加工企业1.25万家,总产值近200亿元。竹木制品加工业要在继续发展具有我省特色的人造板、竹木日用品、竹木工艺品与玩具三大系列产品加工的同时,重点发展人造板新板种、新型建材、装饰用材、包装用材、家具制造用材,如水泥刨花板、水泥木丝板、中高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的二次加工、细木板、小径材胶合板、竹胶板、竹木复合板等。加大力度引进开发竹产品深度加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大力发展竹材深加工、精加工。扶持木制日用品、工艺品、玩具的生产和出口创汇。
  (五)森林食品加工业。
  近年来,森林绿色食品在人们的食品结构中的比重正悄然增加,国内和国际市场前景看好。充分发掘我省生物资源多样性的潜力,发展我省森林食品加工业,重点发展森林蔬菜、竹笋及板栗、杨梅、柑桔等大宗经济林干鲜果品的深加工,开发加工系列产品。香菇等食用菌发展要控制生产规模,提高产品档次,发展深加工,向减少资源消耗,提高效益转变。同时大力推广短轮伐菇木林培育技术,实现香菇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林产品加工项目的布局,根据经济林基地的分布情况和加工企业的现状,重点改造和发展竹笋主产区的竹笋深度加工,丽水的食用菌加工,诸暨、新昌、建德的板栗加工,临安的山核桃加工,湖州、杭州的青梅加工,遂晶的森林食品加工,常山的胡柚加工,衢州、台州的柑桔加工,浦江、嵊州的桃形李加工,义乌、兰溪的枣加工,台州的枇杷加工,慈溪、余姚、仙居的杨梅加工;同时根据经济林基地投产情况,新建3 ̄5条规模为5000 ̄10000吨的森林果品加工生产线。
  (六)林产化工。
  林产化工在我省有一定的基础,要稳定发展现有的传统产品,研究开发新型产品,重点发展杭州、湖州的活性炭生产,丽水、杭州的松香深加工,温州的黑荆拷胶、杜仲胶生产。研究开发人造板的防水剂、胶粘剂、森林天然药物以及天然色素、香料等新产品。
  (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加工业。
  我省野生动物资源丰富,有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123种,省重点保护动物73种。其中毛皮兽36种,具有药用价值的动物129种,还有数量可观的食用动物资源和工业原料动物资源,都具有很高的开发价值。野生动物驯养作为一项新的养殖业正在我省兴起,主要驯养繁殖种类有梅花鹿、兰狐、银狐、孔雀、鸵鸟、七彩山鸡、野鸭、野猪及各种蛇类。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加工业的发展,要以“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为原则,在抓好野生动物保护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主要发展梅花鹿、扬子鳄等珍稀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及蛇类、鸟类、龟类等一般性保护野生动物的合理开发利用。

  三、林业现代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继续贯彻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国土绿化方针。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有效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继续实行政府领导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严格标准,严格奖惩。
  (二)深化林业经营机制改革。吸引社会各方面、各种所有制投资林业开发,进一步发展各类林业股份合作制,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鼓励林农或其他独立法人以资金、实物、技术、土地使用权、劳动力等入股,组建各类林业股份合作企业,大力发展林业产业。
  (三)实施科教兴林战略。认真实施林业种子种苗工程,推广良种良法、丰产高效栽培模式,提高林产品的品质,提高林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加大林业新品种、新工艺、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发研究力度,增强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开发新产品、系列产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速林产企业的技术进步,提高林产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积极发展林产品的深加工、精加工,增加林产品的附加值,提高林业经济效益。
  (四)分类经营。划分公益林和商品林,按照不同的生产经营目的,实行不同的经营管理模式,定向培育,分类经营。制订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效益补偿管理办法。
  (五)积极培育林业龙头企业。按照区域化布局要求,加强基地建设,培植一批规模适度、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影响力强、经济效益高的林业产业骨干项目和龙头企业;坚持“谁有能力谁当头”,不管是国有、集体、股份合作制还是个体、私营林业企业,一视同仁。通过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产加销一条龙,贸工林一体化经营。
  (六)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加强林业基地的规划设计、林产品市场行情的分析预测和名特优新良种壮苗供应等产前服务;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先进栽培管理技术的推广应用等产中服务;加强林产品流通市场和购销网络建设等产后服务。
  (七)进一步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发挥我省林业资源的比较优势和沿海经济技术比较发达的区位优势,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引进外资、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开发我省的林业资源,特别要引进国外优质种苗、先进设备、先进加工工艺和技术,加快对传统林业的改造,提高林产品的深加工、精加工水平。进一步扩大林产品的出口创汇,大力发展外向型林业经济
  (八)加强人才培养。造就培养一大批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市场意识强,具有现代科技知识和较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林业企业家队伍;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林业科技队伍;加强林业技术的推广培训工作,提高林农的整体素质。
  (九)加强林业产业的行业管理。建立完善林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质量监督认证体系。发展多种类型、不同层次、多种组织形式的林产品生产、技术质量协会。发挥各种林业专业协会在市场产供销信息、技术交流推广、团结协作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林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十)依法治林。依法加强森林资源的采伐消耗管理、林地使用管理、野生动植物管理。依法保障林业经营者的投资、经营、收益权。依法减轻林农负担。


  浙江省渔业现代化建设规划
  (浙江省水产局 2000年1月)

  为确保全省提前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按照《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总体要求,结合渔业发展实际,制定《浙江省渔业现代化建设规划》。

  一、渔业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指导方针
  (一)我省渔业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渔业现代化是用现代工业装备渔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渔业,用现代管理方式管理渔业,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渔民素质的过程,是建立高产优质高效的渔业生产体系和可持续发展的渔业生态系统的过程,也是大幅度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不断增加水产品有效供给和不断提高渔民收入的过程。从我省各地区渔业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分地区、分领域逐步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在2020年之前,全省基本实现渔业现代化。
  (二)我省渔业现代化建设的近期目标是:
  --渔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到2010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525万吨,渔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按1997年价格水平计算,下同);每个渔业捕捞和养殖劳动力所创造的渔业产值达到47000元;养殖与捕捞产量之比调整为35:65,水产品加工量占水产品总产量的比重达到60%以上,渔业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为35:30:35,渔业总产值在大农业中的比重提高到30%以上。
  --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渔业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渔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水产品商品率达到90%以上,形成城乡贯通的水产品市场流通网络;渔业生产要素市场基本形成;普遍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管理渔业,建立健全政府对渔业的支持保护体系。
  --基本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机械化作业、企业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渔业生产经营格局。渔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每个渔业劳动力平均渔机动力达到5千瓦以上,在水产养殖的主要环节实现机械作业;75%以上的水产养殖面积实行适度规模经营。
  --渔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渔港、码头等渔业重要基本设施得到全面整治,达到能防御50年一遇的风暴潮的标准,水产基本养殖基地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要求。
  --科技教育对渔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渔科教紧密结合,科技进步成为渔业增长的主要因素,科技对渔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以上;广大渔业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明显提高。
  --渔民收入稳定增加,生活舒适、安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渔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渔区社会文明进步。
  (三)我省渔业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方针。渔业现代化建设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浙江渔业的实际出发,遵循以下指导方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实施科教兴渔;走效益渔业发展道路;扩大渔业对外开放;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坚持依法治渔,依法兴渔。

  二、稳定和完善渔业生产责任制,提高渔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水平
  (一)稳定完善以家庭承包和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的渔业生产责任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在水产养殖地区,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保障渔(农)户的池塘(水面)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有偿转让、股份合作、使用权拍卖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养殖水面使用权流转机制。在海洋捕捞渔区,继续稳定和完善海洋捕捞渔业股份合作渔船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并以新的形式逐步走向联合,组建成前后方配套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或渔业集团,实行新型的渔业双层经营,提高渔业整体效益。
  (二)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渔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渔业生产集约化经营。在充分尊重渔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推进水产养殖和海洋捕捞单位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提高渔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水平,养殖水产品产量的70%以上由规模经营大户和养殖场提供。
  (三)不断发展壮大渔区集体经济,增强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渔区集体经济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通过资源开发、资本经营、资产管理和社区服务,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强集体经济的活力和实力。进一步发挥渔区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积极发展多元化的渔业专业服务组织,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调整优化渔业结构,构建区域特色渔业新格局
  (一)调整和优化渔业产业结构,提高渔业综合经济效益,促进渔业各产业的协调发展。
  --主攻发展水产养殖。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政策扶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全方位推进水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逐步使全省浅海可养面积养殖利用率达到60%,沿海滩涂和内陆淡水水域可养面积利用率达到90%左右,同时大力推广稻田养鱼;建立水产养殖新品种引进、繁育中心,并建立覆盖全省的鱼、虾、蟹、贝、藻等种苗生产基地。到2010年,全省养殖面积力争达到500万亩、产量185万吨(其中海水养殖110万吨、淡水养殖75万吨)。
  --调整稳定近外海捕捞。通过调整捕捞作业、捕捞品种、捕捞渔场,在利用带鱼等传统资源基础上,合理开发尚有一定潜力的中上层鱼类和头足类资源;调减帆张网和底拖网等传统作业,恢复发展灯光围网,加大疏目拖网推广力度,适量发展笼捕作业,努力实现捕捞作业多元化、捕捞品种多元化和捕捞渔场多元化,使近外海捕捞产量保持在270万吨的水平。
  --加快开发远洋渔业。抓住机遇,发挥优势,积极组织,稳妥发展。在继续稳定发展过洋性作业的基础上,通过积累资金、积累经验,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发展公海大洋性远洋渔业。在2005年之前,新开发一批远洋项目,以省远洋渔业集团公司为主,建设一支远洋船队,实现远洋渔业产量30万吨,到2010年远洋渔业产量争取达到60万吨。
  --大力开拓水产加工。依托现有水产品加工企业,引进一批国外先进实用保鲜加工技术,大力推进水产加工企业技术改造,建设一批水产品系列加工基地,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水产品原料,开展水产品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提高水产品加工质量,实现水产品加工增值;到2010年,全省水产加工制品达到150万吨以上,加工产值达到230亿元。
  --完善市场流通体系。以国家级水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以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市场和地方性批发市场为基础,以搞活流通、促进产业发展为目标,在全省范围内尽快构建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运营通畅、交易和流通方式适应水产品特征的水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开发新兴休闲渔业。以增加渔民收入,优化渔业产业结构,提高渔业综合效益为目的,根据市场需求,通过资源优化配置,挖掘渔业和渔村休闲旅游潜能,大力发展渔业观光旅游、水族观赏业、观赏鱼养殖业。先期在交通、饮食服务条件好的大中城市及其郊区以及风景旅游区,修建养殖场所,修造游乐观赏用地捕捞渔船,兴建水族馆或博物馆,开辟垂钓、采挖、网捕、观赏等项目,普及渔业和水生生物知识;发展观赏鱼养殖业及其相关产业;加强配套设施建设,使休闲渔业与旅游业有机结合起来,尽快把休闲渔业培育成新兴渔业产业。力争到2005年,休闲渔业产值达到5亿元,到2010年达到30亿元。
  (二)搞好渔业产业规划与区域布局,强化海洋和内陆淡水地区渔业资源和水域的综合开发利用,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渔业新格局。
  --沿海水产品产业区。凭借沿海渔区优越的自然条件和良好的产业基础,主攻海水养殖,开拓远洋渔业,深化水产加工,开发休闲渔业,搞活市场流通,积极扩大出口,提高渔业综合经济效益。
  --平原淡水鱼产业区。利用传统淡水鱼区养殖技术优势,在稳定大宗产品,保障市场供应的同时,优化品种结构,增加名特优新品种比重,积极发展适合加工出口的品种,促进产业升级换代。
  --城郊水产产业区。发挥城市区位优势,扩大名优品种养殖,鼓励开发休闲渔业,满足城市菜篮子供应和城市居民旅游娱乐休闲需要,开辟渔业多元化发展道路。
  --山区水产产业区。发掘山区水域污染少、鱼虾质量好等特长,大力发展稻田养鱼、水库自然增殖等各种形式的生态渔业,开发水产“绿色食品”,开拓销售渠道,以增加渔(农)民收入,加快山区脱贫致富进程。

  四、推进渔业产业化经营,形成产加销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新机制
  (一)培育渔业龙头企业,推进贸工渔一体化经营。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区域资源和经济条件,选准优势产品或项目,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培育和扶持具有规模优势的渔业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以此来带动渔业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的提高。到2010年,培育一批生产经营规模和经济技术水平达到国内水产业先进水平的大型渔业龙头企业,其中有20个以上为销售额(交易额)超5亿元、利税超5000万元的渔业龙头企业集团;在各市、县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交易额)超5000万元、利税超500万元和年销售收入(交易额)超3000万元、利税超过300万元的地方性渔业龙头企业。
  (二)扩大渔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外向型渔业。大力发展国际市场热销、创汇率高的水产品生产,以创建自营出口企业为龙头,形成一批贸工渔一体化的出口创汇基地;通过争创优质名牌,不断提高出口水产品和加工品的质量和档次,提高浙江水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积极寻求新的合作伙伴,稳定发展过洋性远洋渔业;积极参与国际渔业生产布局的重新调整,开展国际间渔业经济技术合作,促进国际间的技术、信息、资金、劳力、资源的交流;鼓励和吸引外商到浙江进行渔业投资与合作,通过大力兴办“三资”企业,引进国外的资金和先进的渔业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提高浙江渔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开发能力和出口创汇能力。
  (三)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渔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渔民的组织化程度。按照统分结合和双层经营的要求,巩固已有集体渔业公司、渔业合作组织、渔船管理服务站等分散生产、统一服务、双层经营、松散联合的合作组织,鼓励渔民以股份合作等形式创办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水产品生产、加工与运销,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维护渔民切身利益;发挥各级水产研究机构、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的优势,与渔民联办专业合作组织,重点抓好科技推广、苗种与饲料供应、病害综合防治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促进渔业专业合作组织有一个大的发展。
  (四)完善水产品市场体系,进一步搞活水产品流通。在现有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优化布局、完善设施、强化管理、提高服务,加快构建起具有浙江特色的水产品市场流通体系,以适应渔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
  --培育四个重点产区市场。到2010年,把舟山国际水产城、象山中国水产城、温州市水产批发交易中心、台州水产品交易中心这四个国家级重点产区市场,培育成设施齐全、服务完善、管理科学、辐射全国、接轨世界的全国一流的现代化综合性大型水产批发市场,年总交易量和交易额达到120万吨和150亿元。
  --扶持12个区域性市场。到2010年,在宁波、台州、温州、杭州、嘉兴、湖州、绍兴等地建成和完善具有全省及更大区域辐射功能的区域性水产批发市场12个,成交量和成交额达到90万吨和120亿元。
  --引导一批地方性批发市场。在产区和主销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县(市、区)为单位,建成1 ̄2家地方性中小型水产批发市场,主要是衔接产销,方便渔民销售,丰富城乡“菜篮子”。

  五、实施科教兴渔战略,提高渔业科学化和机械化水平
  (一)加大渔业科技攻关力度。充分发挥水产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的作用,推进渔科教、产学研结合,加快生物工程技术等高新技术在渔业科技领域中的应用;近期的工作重点是集中和组织优势科技力量,在名优水产种质资源开发利用、水产养殖模式优化、水产养殖病害及其防治、水产品深度加工与综合利用、内陆水域和浅海滩涂渔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方面加强研究,为渔业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二)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加强水产先进适用技术、科技成果的应用,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全面实施水产种苗工程,搞好种苗培育体系建设,努力使水产养殖良种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有选择地引进国内外优良水产品种、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进行消化吸收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强水产信息网络建设,用电子信息技术管理和改造传统渔业;注重对适渔工业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充分利用先进的工业成果装备渔业各领域。
  (三)加快培养和合理使用各类专门人才。建立规范化的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以水产中专教育为主的职业技术教育,继续办好现有水产职业学校,在渔区高中阶段因地制宜地普及渔业基础知识教育;加强船长、轮机长等职务船员技术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实施技术等级证书和岗位证书制,持证上岗;在渔(农)村继续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提高渔民文化水平、科技素质和法制观念,造就一支适应21世纪现代化渔业发展需要的科技人才队伍和劳动大军。
  (四)深化渔业科技体制改革,推进渔科教结合。建立有利于集中力量组织重点攻关,有利于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有利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科研、推广体系。鼓励科技人员以成果、技术等入股,参与渔业开发、经营和分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逐步把科研推广部门和水产大中型企业真正引导和培植成为水产技术和新产品开发的主体。

  六、多渠道增加渔业投入,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一)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渔业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在渔港、码头、原良种场、渔业环境监测、科研推广基地等基础性公益设施建设上的导向性投入;组织、引导集体(企业)、渔民投资、投劳,采取多种形式吸收渔区集体资金和社会闲散资金,专项支持渔业开发,增强渔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广泛吸引外资和社会性投资,采取优惠政策,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渔业投资;积极争取金融贷款,解决渔业投资不足问题。
  (二)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渔业发展后劲。实行“民办公助,以港养港”办法,加快一级群众渔港建设,带动二、三级渔港发展;鼓励渔业企业和渔(农)民加强对鱼虾塘、捕捞渔船、加工设备等生产基础设施的改造;加快流通服务体系和水产信息网络建设,改善渔业发展的环境和条件,提高渔业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七、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加强渔业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一)强化政府宏观管理,提供渔业公共服务。搞好渔业区域规划布局,分类型确定渔业发展规模;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为渔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在渔业自然灾害防御、病害防治、渔业通信、渔业环境监测与保护等方面提供公共服务;搞好渔业新技术的推广示范;切实加强对渔业现代化建设的领导,确保渔业现代化目标的提前实现。
  (二)强化渔业依法行政。加强渔业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渔业法律法规体系,加快与国际渔业制度接轨的步伐;加强渔业质量监督和标准体系建设,逐步把质量监督和标准化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大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渔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优化渔业管理手段;建立一套符合国情、省情的渔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促进资源保护、增殖、利用的有机结合;加强涉及渔业的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涉外渔业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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