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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素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11 生效日期: 2003-07-11
发布部门: 九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九府字[2003]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任命:
  李素清同志为九江市交警支队助理调研员;
  张 锋同志为九江市商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 伟同志为九江市建设局副局长。
  以上提拔任职的同志,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二OO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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