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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值班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10 生效日期: 2003-03-10
发布部门: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九府厅字[2003]22号
各处、室、局、办:
  为了更好地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以实际行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建立领导值班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值班的领导为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处级干部;为加强值班力量,办公厅处室参加值班,支持和配合总值班室和热线办工作。
  2、值班领导和内设处室的值班时间为当日8:00-21:00,节假日照常轮班;值班领导和各处室值班同志在办公室值班。
  3、值班领导对当天稳定和信访工作负总责,组织召开协调会,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值班领导工作用车为值班工作用车。
  4、热线办公室按月安排领导值班表,送各位轮值领导和相关处室,领导因公出差应提前报告,热线办做好机动安排。
  5、热线办做好当日值班记录,对领导的批示负责跟踪督查落实。
  二OO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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