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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深圳市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计划的决议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3-27 生效日期: 1998-03-27
发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文号:

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财经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计划局局长张溯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深圳市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财经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对1998年计划提出的各项建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精神,深化以国有企业改革为核心的各项改革,大胆探索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再创体制和机制新优势;认真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大引进外资力度,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我市外贸出口持续增长;加强与香港和兄弟省、市的经济技术合作;积极开拓国内市场,促进商贸、旅游等行业的发展,适当增加社会需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水源保护和水上流失的治理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建立政府投资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会议号召全市人民同心同德、真抓实干、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为圆满完成1998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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