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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龙岩白沙水电站工程蓄水验收鉴定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0 生效日期: 2006-11-20
发布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文号: 闽经贸能源[2006]708号
龙岩白沙水电站工程蓄水验收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龙岩白沙水电站工程蓄水验收鉴定书》印发给你们,请有关成员单位按验收鉴定书的要求认真执行,确保工程安全,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我委报告。
福建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龙岩白沙水电站工程蓄水验收鉴定书   一、验收组织
  根据龙岩市经贸委转报福建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福建经济贸易委员会于2006年11月2~3日组织了龙岩白沙水电站工程蓄水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龙岩市人民政府、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福建省电力调度(交易)中心、龙岩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龙岩市经贸委、龙岩市发改委、龙岩市重点办、龙岩市水利局、龙岩市移民局、新罗区人民政府、新罗区经贸局、新罗区水利局、新罗区移民局、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漳州市经贸委、漳州市水利局、漳州市建设局、漳平市经贸局、漳平市水利局、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龙岩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线路器材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福州市闽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及特邀专家。与会代表于11月2日实地察看了白沙水电站工程现场,11月3日上午在龙岩闽西宾馆召开了白沙水电站工程蓄水验收会议。与会代表一致通过了验收委员会委员名单(见附件),并听取了工程建设报告、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工程蓄水库区移民验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的汇报,与会代表及特邀专家根据《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范》(DL/T5123-2000)的要求对工程是否具备蓄水条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二、工程简况
  白沙水电站位于九龙江支流万安溪中段,坝址距上游已建的万安溪水电站29km,距下游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约2km。本工程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307km2,水库总库容为1.9926亿m3,其中调节库容1.0043亿m3,具有不完全年调节性能。电站以发电为主,安装2台单机容量35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7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865亿kw.h。
  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拦河坝、引水系统、发电厂房及升压开关站组成。
  拦河坝为碾压砼重力坝,坝顶高程268.9m,最大坝高74.9m,坝顶长度为171.80m。拦河坝由左、右岸挡水坝段和溢流坝段组成。溢流坝段长40m,布置3孔泄洪闸,每孔净宽10m,堰顶高程为252.0m,泄洪闸门采用10m×14m(宽×高)露顶弧形钢闸门,溢流坝采用挑流消能方式。
  引水系统进水口位于大坝上游右岸,采用竖井式布置,进水口底板高程230.0m。厂区建筑物沿河岸呈“厂”字型排列,从上游往下游依次为主副厂房、中控室、升压开关室等。升压开关站为户内式开关室,布置在主厂房右侧副厂房下游。
  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水库正常高水位为266.0m,大坝设计洪水位266.21m(P=1%),校核洪水位267.55m(P=0.1%);厂房设计水位为210.30m(P=1%),校核洪水位为211.05m(P=0.5%)。
  三、验收范围和建设情况
  (一)验收范围
  1、水库库底清理;
  2、碾压砼重力坝;
  3、引水系统进水口;
  4、大坝监测设施;
  5、下闸蓄水和生产运行准备工作。
  (二)工程建设情况
  1、工程审批情况
  龙岩白沙水电站所在河流流域规划于1998年6月经省水利水电厅审查同意(闽水电(1998)计402号),工程项目建议书于2002年4月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同意(闽计基础(2002)42号),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03年12月通过省经贸委审查(闽经贸电力(2003)355号),于2004年5月获得省发改委批复同意(闽计基础(2004)533号)。同时,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接入系统、环境影响报告书、库区移民安置规划、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水资源论证报告、工程建设用地等相关审批手续均已得到各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
  2、工程参建单位和已达到的工程形象面貌
  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为设计单位,福州市闽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为土建主体施工单位,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为机电设备安装单位,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为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单位,南平南电水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为水轮机设计制造单位,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为发电机设计制造单位。
  主体工程自2004年7月2日开工以来,截止2006年10月底工程达到形象面貌如下:
  (1)导流洞封堵钢闸门已制作安装完毕,并进行了沉放调试,可投入使用;导流洞的下闸和封堵施工措施已经监理审批。
  (2)大坝两岸挡水坝段已浇筑至268.7m高程,溢流坝闸墩已浇筑至268.9m高程,大坝基础处理及固结灌浆已完成,廊道内的帷幕灌浆已完成;大坝边坡支护工程已完成。
  (3)大坝监测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埋设,并已测得初始值,可满足初期运行要求。
  (4)进水口土建工程已全部完成,拦污栅、进水口闸门及启闭机已安装就位并调试完毕。
  (5)引水系统工程已全部完成,并进行了清理和缺陷处理,具备充水条件。
  3、生产运行准备工作
  生产准备工作已就绪,已制定初期蓄水、水库调度、运行、度汛计划,配备合格的操作运行人员和制订各项控制设备的操作规程,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和永久报汛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基本完成,均可以投入使用。生产、生活建筑设施已能满足下闸蓄水后初期运行的要求。
  (三)工程蓄水安全鉴定、质量监督情况
  1、福建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工程进行蓄水安全鉴定。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的结论是:白沙水电站工程等别,水工建筑物级别及洪水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工程建设符合有关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工程设计满足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已完成的工程施工质量合格,具备下闸蓄水条件。在工程形象面貌达到下闸形象要求及完成相关配套工作后,可结合水文、气象条件选择适当时机下闸蓄水。
  2、福建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向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线路器材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申请对白沙水电站工程实施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先后进行了多次质量巡视检查,工程蓄水验收质量监督报告的结论是:龙岩白沙水电站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建设各参建方建立有质量管理体系,体系运行总体有效,工程安全鉴定单位已提交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挡水,泄洪等建筑物形象面貌已达到满足水库初期蓄水要求,已完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质量合格,可以下闸蓄水。
  (四)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和清库工作情况
  水库蓄水淹没(影响)线以下应迁居民已全部安全搬迁至库外,移民生产、生活已得到相应安置,水库库底清理(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清理、库区林木砍伐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已完成,库底清理工作达到库底清理有关规定的技术要求,并于2006年10月19日通过了省库区移民局组织的验收,形成《龙岩白沙水电站工程水库库底清理验收鉴定书》。库底清理验收时的遗留问题已整改完毕,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闽政移函[2006]107号)和新罗区人民政府(龙新政综[2006]344号)的确认,库区已具备下闸蓄水条件。
  (五)下一阶段主要工作安排
  1、导流洞封堵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导流洞封堵方案做进一步复核,对封堵门槽、底槛进行检查和进水口闸门启闭设备进行调试检查,同时协调上游万安溪水电站在闸门沉放期间尽量少放水或不放水,确保闸门沉放一次成功。下闸后尽快进行导流洞堵头第一段的封堵工作,并力争在2~3个月内完成导流洞封堵的砼施工,2007年2月底前完成洞内灌浆等全部工作。
  2、左坝肩下游高边坡可能存在失稳问题,对鼻坎及该段的安全有影响,应进行安全复核,并采取加固措施。
  3、大坝剩余的土建砼工程应在12月底前完成,剩余的帷幕灌浆、坝体排水孔应在2007年3月前完成。
  4、溢洪道弧门、检修门及启闭机安装及调试工作应在2007年1月底前完成;并应根据大坝形象面貌尽快完善大坝外部观测系统。
  5、为减少下闸蓄水期间对下游供水的影响,有关部门已协调制定了“白沙水电站下闸蓄水方案和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应按龙岩市经贸委《关于白沙水电站下闸蓄水方案的协调会议纪要》((2006)05号)的要求抓好落实。
  6、为保证大坝初期运行的安全,建设单位应尽快制定2007年水库调度方案和度汛计划,经审查后报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备案,并接受其监督。
  四、验收结论
  龙岩白沙水电站工程形象面貌、工程质量、库区移民搬迁及清库工作已达到工程蓄水验收要求,工程下闸蓄水准备工作已就绪,后续工作已作安排,验收委员会同意白沙水电站工程通过工程蓄水验收,可选择适当时机下闸蓄水。
附件:龙岩白沙水电站工程蓄水验收委员会委员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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