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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28 生效日期: 2006-11-28
发布部门: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嘉政办发[2006]153号
为了提高妇女地位,促进男女平等,为女孩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效遏止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促进我市出生人口比自然平衡,根据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有关关爱女孩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是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消除性别歧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做好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市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充分认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严重性与危害性,进一步增强人口安全意识,增强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共同开展好这项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大张旗鼓地开展“关爱女孩、树立新风”的宣传活动,大力倡导和传播以人为本、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大力宣传性别比失衡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消除在生育行为上的性别偏好,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从而为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顺利推进创造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合力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统筹规划,密切配合,突出重点,综合治理。
  市文明办:加大对人口、资源、环境等国情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集中宣传,把“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教育规划,落实到评选表彰文明单位、文明村和十星级文明户的指标体系。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制定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年度计划,收集汇总上报信息资料;对遗弃、溺死、残害女婴的典型案件进行查处。
  市卫生局: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B超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资格准入和监督管理,督促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日常登记工作,依法从严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使用药物终止妊娠的行为和非法出具假医学证明和假节育手术证明的行为;在农村合作医疗中,落实对农村独女户、两女结扎户的有关优惠政策。
  市公安局:严厉查处非法送养女婴、新生女婴去向不明等违法行为,依法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和遗弃、虐待、溺死、残害女婴及拐卖妇女儿童的典型案件;严厉打击妨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非法批发、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器械的案件。
  市监察局:负责对人口、卫生、药品监督等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城区、郊区工作办公室:负责各辖区街道单位、镇村社区开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组织开展社区、村组的人口性别比正常化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组织辖区各单位、各镇村对计划内怀孕已婚育龄妇女进行访视服务,对无正当理由终止妊娠以及新生婴儿去向不明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市教育局:制定和落实促进女童教育的相关政策,负责落实农村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女孩要给予特别关照,提高其入学率和接受高一级教育的机会,培育女孩健康成长。
  市民政局:探索解决婚姻登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收抱养子女管理;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先保障农村计划生育户的基本生活。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就业、男女同工同酬的政策措施,将农村独女户和两女结扎户纳入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给予适当照顾;加强对妇女就业技能的培训,采取措施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市扶贫办:加强对农村妇女的实用技术培训,安排适合妇女参与的经济发展项目,增强妇女的经济参与能力,维护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收益分配中的合法权益。
  市统计局:通过普查、专项调查等形式对人口性别比结构进行分析。
  市财政局:提高对人口与计生事业经费的投入水平,加大关爱女孩行动的资金投入,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独生子女户领证户和农村两女户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
  团市委:把关爱女孩行动纳入共青团工作计划,广泛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等新型婚育观;组织团员青年和“青年志愿者”积极帮助农村独女户和两女结扎户家庭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把“希望工程”与关爱女孩行动结合起来开展工作。
  市妇联:组织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加大对侵害妇女权益和遗弃、虐待、溺死、残害女婴、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与打击力度;进一步落实维护妇女权益的政策措施,提高妇女地位,加强对妇女知识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结合基层妇女工作,会同各级计生部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把“关爱女孩”与“春蕾计划”、“健康快车”等帮扶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市司法局:广泛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女孩家庭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女孩家庭合法权益。
  新闻单位:开办专栏,定期播放“关爱女孩、树立新风”的宣传片和公益广告,弘扬新型生育文化;开展对打击“两非”工作的宣传报导,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努力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强化重点环节的服务与管理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必须立足长远,着眼当前,狠抓重点环节。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优质服务。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要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防治“三大工程”,坚持为育龄妇女开展经常性的生殖保健服务。要坚持“三为主”工作方针,开展对二孩生育的跟踪服务,严格执行孕产期随访服务制度,实行孕前服务、孕期保健、孕后随访的全程管理与服务,镇、村(居)两级要做到按月上门,服务到人。要落实以避孕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方针,确保母婴健康,减少或避免女婴的非正常死亡。
  二要加强生育登记制度。推行“三定点”(定点接生、定点环孕检、定点人流引产)制度,把牢“三定点”关。对胎儿发育正常而实施终止妊娠术的,以及有虐待、溺弃女婴或非法送养婴幼儿行为和报称新生儿死亡却无合法死亡证明的家庭,经调查情况属实,注销生育登记,不再安排生育。
  三要建立和完善防范管理体制。即建立完善B超诊断仪和染色体检查技术的使用管理制度,对操作人员实行资格认定,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完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制度,施术单位、人员实行资格认定和审批制度、持证上岗制度,建立施行人工终止中期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手术登记制度、技术规范制度和统计、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实行终止妊娠药品经营销售制度和使用登记制度;建立完善婴儿出生、死亡报告制度。
  四要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要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歧视妇女、虐待、溺弃女婴、拐卖妇女儿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流产等不法行为,严厉查处非医学需要的B超和染色体胎儿性别鉴定等违法案件。
  五要建立和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群众舆论等监督作用,建立相应的举报和投诉制度。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当事者责任,并通过案件查处教育当事者和广大群众。
  四、落实政策,利益引导,切实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兑现已经出台的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惠优待政策,真正做到取信于民,树立“诚信政府”、“责任政府”的良好形象。当前在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要特别在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放弃再生育一次性奖励、宅基地划批、土地承包、劳动就业和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落实好政策,使利益导向机制在关爱女孩行动中发挥应有作用。同时要把关爱女孩行动同计划生育“三结合”、扶贫开发、救助计生困难家庭等工作紧密结合,加大帮扶力度,解决实际问题,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五、明确目标,强化考核,切实加强对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的领导
  为了加强领导,市上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关爱女孩行动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口委,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议事协调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抓紧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工作,确保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要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继续坚持和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班人共同抓、一票否决的人口与计生工作“三个一”领导机制。从今年开始,市上将对遗弃女婴、非法送养婴幼儿和报称新生儿死亡却无合法死亡证明等行为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专项考核。对工作措施不力、存在问题严重的镇、街道,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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