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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推荐人选参加建筑、建材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员会(专业组成员)评委库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7-07-28 生效日期: 1997-07-28
发布部门: 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建筑、建材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社会化,增强职称评审的透明度,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建设,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现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文精神,我厅决定建立建筑、建材专业资格评审委员库(以下简称“评委库”),现就推荐评委库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的组建情况
  组建三个评委库:一是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组成员)评委库,负责全省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二是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组评委库;三是建筑、建材专业工程师评委库,负责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各单位的工程师评审工作。
  每年在开展职称评审时,参加评审的评委原则上选用评委库专家。

  二、入评委库专业类别
  入库专家的专业类别应覆盖全省与建筑、建材专业相关的各个专业:
  (一)高级评委库包括:(1)规划、建筑、设备设计类: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建筑给排水设计、建筑电气设计、通风与空调设计、园林建筑设计;(2)建筑结构设计类:建筑结构设计、市政路桥设计、岩土工程、建筑工程地质勘察;(3)建筑施工类:建筑施工、建筑装饰施工、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建筑给水排水施工、市政路桥施工、建筑机械施工、城市燃气施工;(4)建筑工程技术管理类:建筑工程技术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预结算;(5)建材、检测类:建筑材料、建筑电气、硅酸盐材料、水泥工艺、建筑工程测量、桩基检测、建筑工程检测。
  (二)中级评委库包括:(1)规划设计类: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建筑结构设计、建筑给排水设计、通风与空调设计、建筑电气设计;(2)建筑施工及工程技术管理类:建筑施工、建筑装饰施工、建筑设备安装、建筑工程技术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预结算、建筑工程检测、桩基检测、建筑工程测量。
  (三)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不做分类。

  三、入选评委库委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评委”会评委库由有高、中级资格委员组成;“高级”评委库由具有高级以上资格的委员组成;“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组”评委库,由具有正高级资格的委员组成。
  (二)遵守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四)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五)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业绩显著并工作在生产第一线。

  四、推荐办法
  (一)原评委委员和专业组成员全部进入评委库不需填报,新入库的评委或专业组成员填写推荐表。
  (二)由所在单位推荐,并填写(高、中级评委会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
  (三)由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出具意见和加盖公章,请于2003年8月15日前将《推荐表》报送我厅职改办审核和筛选,最后报省人事厅备案。

附件:1.入评委库推荐名额分配表
  2.广东省建筑、建材专业评委会(专业组成员)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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