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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6-18 生效日期: 1996-06-18
发布部门: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市政办[1996]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道路交通秩序是关系国际民生的大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整顿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狠抓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市公路局、交通局、城建局、规划局、土地局、工商局等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执法、依法管理。通过整顿使我市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好转,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
  道路是国民经济的动脉。道路交通秩序的好坏,对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极大。近年来,我市各级交通管理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一步,及时解决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大量工作,道路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善,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了较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市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仍较突出:一是干线公路乱设煤场煤堆,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二是城市街道和干线公路两旁乱停乱放车辆,严重侵占路面,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三是乱塔乱建的违章建筑;四是占用车行道摆设摊点,占用公路进行集市贸易和乱设服务网点,影响道路通行能力,造成交通堵塞;五是车辆、驾驶员及行人严重违章,特别是公路货运车辆严重超载,城市人、车不能各行其道,造成城市主要街道秩序乱,干线公路交能不畅,潜伏着许多事故隐患。为了扭转上述状况,解决我市城市交通秩序和干线公路交通堵塞这个顽症,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秩序,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有力气保障服务,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全国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用三个月的时间,对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进行一次整顿。
  一、指导思想:
  这次整顿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要以江总书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重要题词为指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为主要依据,以城市道路和干线公路为重点,以防堵治乱为突破口,结合实际,明确目标,周密部署,克服困难,真抓实干,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创造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我市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整顿,达到减少违章,降低事故事片,安全畅通,为我市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这次整顿工作的重点是:城市道路、国道、省道和危险路段。通过整顿达到:交通有序、畅通,事故减少。具体任务是:
  1、城市交通秩序整顿的任务和目标
  (1)全面整顿小客车和出租车。通过整顿,落实“五统一”管理办法,做到组织落实,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遵章行驶。
  (2)加强摩托车、农用三轮车、非机动车(自行车、脚踏三轮车、平板车、畜力车)和行人的管理。通过整顿,杜绝二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和违章上路行驶。农用三轮车要规划停车场地,健全管理办法,做到按指定地点停放, 按指路线和规定装载行驶。禁止人力三轮车、畜力车、平扳车在城市主要街道行驶。达到人车分离,各行其道的目标。
  (3)取缔街道沿线占用人行道和车行道乱设的摊点。通过整顿,落实主要街道沿街单位门前三包制,主要街道人行道和车街道上,无乱设摊点。
  (4)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市区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业事业单位,各有车单位,要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使他们服从交警指挥,遵守交通法规,小心谨慎驾驶,保障交通安全。
  (5)合理规划市区车辆行驶路线。科学管理,合理分流。通过整顿,要制定城市交通管制办法,对流量较大的主要街道实行限时,限车、限路通行的管制办法,禁止货运车辆,特别是运煤车辆在环城路以内行驶。
  (6)完善必要的交通设施和交通标志。通过整顿,达到主要街道及路口禁令、禁行等交通标志齐全有效,订街道交通隔离设施基本完善,能够渠化交通。
  2、干线公路整顿的任务和目标
  (1)彻底清理公路两侧乱设煤矿点的问题。通过整顿,全面落实市政府[1994]110号文件精神,未经批准,不准在公路两侧开设煤场、矿点。
  (2)切实解决公路沿线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严禁占用道路停放车辆。
  (3)坚决禁止占用公路或临近公路举力集市贸易和乱设修理业、饮食业、服务业及乱堆物料理,乱竖招牌,乱接水管。干线公路无障碍,安全畅通。
  (4)认真解决公路两侧的违章建筑。通过整顿,对不符合规定的建筑物,坚决拆除,并建立联合审批制度,未经有关部门联合审批,不准在主要干线公路两侧搞建筑。
  (5)继续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严防公路“三乱”回潮。
  3、继续严查重处交通违章
  (1)城市严查重处的十种严重违章行为是:无证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强超硬会;“两无”车辆;违章占道行驶和俯视和;挪用和乱挂号牌;乱装警灯警报器装置;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抢行猛拐,违章占用机动车道;行人违章穿行机动车道,翻越隔离设施;违章占道摆摊设点。
  (2)干线公路严查重处的十种违章行为:“两无”车辆、酒后驾车、强超硬会、开霸道车、严重超载、涂改车门字和放大号、无证驾车、报废车及车容严重不整的车辆上路,未检车上路、疲劳驾车。
  (3)严查重处客车、出租车、农用车、个体车违章上道行驶,杜绝上述车辆严重超员、超速行驶。
  4、清理整顿特种车辆。一是凡车辆悬挂未经公安交警核发的非制式号牌,要一律取缔;二是凡没有“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而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要一律拆除没收;三是凡乱用警报和乱鸣高音喇叭的问题发生。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这次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整顿,从6月20日开始到9月底结束,历时100天,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6月20日开始至6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各类会议,搞好动员宣传。
  第二阶段从6月30日至9月25日为全面整顿阶段。此阶段 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认真开展工作,抓落实。
  第三阶段从9月25日至9月底,为总结评比阶段。届时,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考核评比,排列名次,进行通报。

  四、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1、对无证煤堆矿点的处理。要按照市政府94年110号文件要求,在干线公路沿线一律不准经营个体、私营煤场;党政机关也不准经营煤场。现有的个体、私营和党政机关经营的煤场,要由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全部予以取缔和撤销。如确需在干线公路出省口、市煤运检查站,营业站以外建立全民、集体煤场的,必须经市政府批准,市公安交能管理部门备案,办理合法手续。经批准设立的煤场必须具备一定规模、场地,并离开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以外,同时有足够的车辆引道线和停车场地。
  2、要加强城市和干结公路沿线村镇停车场的建设。按照晋建城字[1993]35号文件精神,要把停车站建设列入城市规划,按规定留有足够的停车场地,特别是交通集散地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建设,必须留有相应的停车场地。同时要加强对现有停车场的管理。公路沿线村镇这车场的建设,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责成有关乡镇和村民委员会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3、清理公路两侧的违章建筑物的问题。按照晋建办字[1992]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道路实际情况,凡在山区干线公路留地范围5米以内的88年1月1日以后修建的,要一律拆除。凡占用公路沟边的建筑,无论是何时修建的,要依法强行拆除;晋长二级路15米以内的建筑,要一律拆除。拆除工作由县(市、区)政府统一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今后,凡在公路两侧搞建筑,必须经公安、交通、土地、城建四家联合审批,并发放许可证,方准施工。
  4、对占用公路举办集市贸易和乱设服务网点及占用街道乱摆摊点的清理,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彻底取缔。今后,公路沿线乡村凡举办集市贸易活动的,要避开公路10-20米,规划专门场地,设立隔离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公路两侧的服务网点要避开公路10-20米,并建立相应的停车场地,对不符合条件 ,工商、交警部门要及时取缔。
  5、整顿城市出租车和小客车。由市公安交警牵头,城建局和交通局按市政府分工具体组织对城市小型客运车辆,出租车辆进行整顿,并由交警部门实行五统一管理(统一注册名称、统一车身颜色、统一停车场地、统一管理组织、统一管理制度)。禁止小客车和出租车乱停乱放,随意行驶。
  6、摩托车和农用三轮车的整顿。凡无牌证上路行驶的摩托车和农用三轮车,要一律查扣,限期补办牌证手续。凡无证驾驶摩托车和农用三轮车的,要一律暂扣车辆。丽令驾驶人到交警部门培训后,方可上路行驶。凡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一律严肃处理。对在市区范围内行驶的农用三轮车,由公安交警、城建等部门联合行动,密切配合。建立专门停车场地,统一编组,统一喷号,规定路线,按规定载货,进行统一管理。
  7、对各种严重违章行为,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上限,进行重处重罚。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凡未使用新式号牌的以无牌无证论处。“没有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而装有警灯警报的要当场拆除没收警灯警报装置,并对责任者严肃查处。
  9、对治理公路“三乱”的问题,由市纠风办和市公安局牵头,按照国务院国发([1994]41号)文件和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1996]3号文件《关于巩固成果防止公路“三乱”么弹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交警部门纠正交通违章罚款,城市要实行银行代收,公路要实行定点处罚的办法。
  10、对增加交通设施和交通标志的问题,由交警部门结合城市交通管理的实际,提出具体意见,报请政府,逐步配全。

  五、措施和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立责任制。这次整顿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政策性强,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机构,把整顿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及时协调解决整整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保证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2、制定方案,调密部署。各县(市、区)要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突出重点,抓住主要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抓出成效。
  3、搞好宣传,大造声势。要出动宣传车,印制宣传品,悬挂和张贴宣传标语,大张旗鼓地造舆论、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各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召开群众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地支持和配合这次整顿工作,提高维护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4、严格执法,真抓实干。在这次整顿中,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一个从严管理,依法从重处罚的声势,对各种妨碍交通秩序和危害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为,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情节严重的除罚款、拘留外,造成事故后果严重的确良,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各类“钉子户”,要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续,依法严管,保证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5、巩固成果,常抓不懈。这次整顿解决的问题,是道路交通管理中容易反复发生的问题,整顿中草药,要本着先治乱后规范的原则,健全有关制度,完善有关规定,落实有关组织,做到常抓不懈。整顿过后,要坚持整顿与平时严格管理相结合,各项管理工作要跟上,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6、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要根据整顿进展情况,选择典型,召开现场会,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整顿工作全面开展。整顿结束后,将召开专门会议,对整顿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奖优罚劣。 各县(市、区)的整顿工作总结,于9月30日前报交警支队。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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